2024年第7号公告
(2024年4月3日公告)
根据罗平县审计局2023年度审计工作计划安排,罗平县审计局派出审计组,自2023年3月31日至2023年7月13日,对罗平县2022年度党费收缴、使用和管理情况进行了审计。并对有关事项进行了延伸和追溯。
一、基本情况
截至2022年12月31日,罗平县共有基层党组织1692个,其中党(工)委24个,党总支部199个,党支部1469个;党员19550名。根据中共罗平县委组织部印发了《关于印发罗平县党费收缴、使用和管理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罗组发﹝2018﹞4号)文件明确党费管理,县级留存党费由县委组织部代县委统一管理;单独设立党费专户,财务核算按照政府会计制度进行单独核算。党费的使用和下拨,实行集体研究、会议决定、专项审批、专款专用。对每年党费的使用情况,向全县各基层党组织和党员进行公示。
党费账户2022党费收支情况:2022年党费账户总收入333.75万元。其中,党费收入310.57万元;上级补助收入20.52万元(收到元旦春节走访慰问党费19.00万元,收到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前入党农村老党员补贴0.62万元,收到七一走访慰问金0.90万元);其他收入(利息收入)2.31万元;大额党费0.35万元。
2022年党费账户总支出202.52万元。其中,商品和服务费用72.08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费用28.08万元;购置党建图书开支29.12万元;慰问支出6.60万元;拨出专项经费21.00万元;上缴党费45.64万元。
2022年党费账户收支结余131.23万元。
审计结果表明,中共罗平县委组织部按照党费管理的相关规定开设党费账户,并制定了《罗平县党费收缴、使用和管理实施办法(试行)》,坚持统筹安排、量入为出、收支平衡、略有结余的原则,实行专项审批、专款专用,党费使用和下拨坚持集体研究、会议决定,财务核算能按照政府会计制度的相关规定核算,基本真实地反映了党费的收支情况。
二、审计建议及采纳情况
结合审计情况,罗平县审计局提出了加强往来账款管理并及时进行清理,严格按政府会计制度的相关规定执行的建议,审计建议得到采纳和运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