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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效践行重大项目审批监管“阳光行动”,使全县项目“依法审批、廉洁审批”蔚然成风

  • 县发改局
  • 2024-05-24 10:12


一、部门形成合力,做到高效审批服务。切实推行“互联网+政务服务”,以政务服务中心为平台,抽调相关要素保障部门业务精英,完善相关工作机制,以及“一项一码”工作要求,施行并联审批,真正做到“一站式”服务,提高服务企业质量和速度,优化企业营商环境,提高民众认可度和满意度。

二、充分论证项目前期,避免项目“带病建设”。从项目审批源头做起,一是严把政府投资项目审批关口,按照“黑”、“白”、“灰”三张清单管理政府投资项目,停止审批“黑名单”项目、慎重审批“白名单”项目、提级论证“灰名单”项目;二是加强项目可研论证,针对新建政府投资项目,一律要求按照可研编制新大纲要求编制可研文本,编制内容必须符合建设实际,体现项目建设的必要性、急需性、可行性,可研成果必须经专家评审通过后方可取得批复文件。确保项目能按计划建设内容、估算投资等顺利实施。

三、加强项目前期要素保障,避免形成“三类工程”。项目开工建设前,务必落实好土地、林地、环评、能评、资金等项目要素保障,全力破解突出瓶颈和问题,确保依法依规开工建设,避免因要求保障不到位形成“形象工程”、“面子工程”、“半拉子工程”。

四、狠抓项目监督管理,充分发挥监管部门职责。项目审批部门、行业主管部门、项目实施单位、项目所在地政府要认真履行项目监管职责,适时根据业主需求配合解决建设过程中遇到的困难,必要时针对重点建设项目采取“一项目一专班”管理机制,并做到行之有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