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文化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文化和自然遗产保护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进一步提高人民群众文化和自然遗产保护意识。6月13日,富乐镇组织开展2024年“文化和自然遗产日”宣传展示活动。

结合赶集日,文化志愿者结合富乐镇文化遗产保护工作,通过拉条幅、发传单等多种形式在人员集中区域宣传推广文化和自然遗产保护的重要性,营造文化和自然遗产保护良好社会氛围,提高群众对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重要性的认识,动员全社会共同参与、关注和保护。

富乐镇高度重视文化和自然遗产的传承和保护工作,历史文化底蕴厚重,目前共有不可移动文物13处,其中县市级文物保护单位7处。下一步,富乐镇将继续加大文化和自然遗产宣传力度,让更多的人了解和参与到文化和自然遗产的传承中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