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罗平县农业农村局行政执法事项清单

  • 罗平县农业农村局 
  • 2024-07-18 08:40

一、执法主体
  执法主体名称:罗平县农业农村局 

执法主体类别:法定行政机关
  办公地址:罗平县腊山街道红星北街3

邮政编码:655800

二、执法机构(执法岗位)

罗平农业农村局行政执法机构(执法岗位)信息(详见附件1

三、执法人员

罗平农业农村局行政执法人员资格清单(详见附件2

四、执法职责

根据法律法规规定履行下列行政执法职责: 

(一)种植业、畜牧业、渔业、农业机械化等农业

各产业的监督管理;负责渔政渔港监督管理;

 (二)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

(三)有关农业生产资料和农业投入品的监督管理; 

(四) 负责农业防灾减灾、农作物重大病虫害防治工作。

指导动植物防疫检疫体系建设,组织、监督县内动植物防疫;检疫及重大动物疫情监督检查,发布疫情并组织扑灭

(五)动植物疫病防控、畜禽屠宰环节、生鲜乳收购环节质量安全的监督管理;

(六)食用农产品从种植养殖环节到批发、零售市场或生产加工前的质量安全监督管理;

(七)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职责。

具体执法事项详见附件3罗平农业农村局行政执法事项清单》

五、执法权限

1.行政许可:拖拉机和联合收割机驾驶证核发;农业植物检疫证书核发;农业植物产地检疫合格证签发;食用菌菌种生产经营许可;使用低于国家或地方规定的种用标准的农作物种子审批;蚕种生产经营许可;农业野生植物采集、出售、收购、野外考察审批;拖拉机和联合收割机登记等。

2.行政处罚:对生产、经营转基因植物种子、种畜禽、水产苗种的单位和个人,未按照规定制作、保存生产、经营档案的行政处罚;对违反农业转基因生物标识管理规定的行政处罚;对假冒、伪造、转让或者买卖农业转基因生物有关证明文书的行政处罚;对生产经营农作物假种子的行政处罚;对生产经营农作物劣种子的行政处罚;对未取得农作物种子生产经营许可证生产经营种子行为的行政处罚;对使用不符合农业机械安全技术标准的配件维修 农业机械,或者拼装、改装农业机械整机等行为的行政处罚等。

3.行政强制:对紧急情况下,非法研究、试验、生产、加工,经营或者进口、 出口的农业转基因生物的行政强制;对有证据证明违法生产经营的农作物种子,以及用于违法生产经营的工具、设备及运输工具等的行政强制;对违法从事农作物种子生产经营活动的场所的行政强制;对与农作物品种权侵权案件和假冒农作物授权品种案件有关的植物品种的繁殖材料的行政强制;对发生农业机械事故后企图逃逸的、拒不停止存在重大事故隐患农业机械的作业或者转移的行政强制等。

4.行政检查:渔业安全监督检查;农作物种子质量监督抽查;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抽查;农药监督检查;动物卫生监督检查等。

5.行政确认:农作物种子质量纠纷田间现场鉴定。六、执法依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兽药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

七、承办机构

行政许可:罗平县农业综合行政执法大队、罗平县种子管理站、罗平县水产站、罗平县农业农村局畜牧兽医科、罗平县农业农村局人事与科教科、罗平县植保植检站

行政处罚:罗平县农业综合行政执法大队

行政强制:罗平县农业综合行政执法大队

行政检查:罗平县农业综合行政执法大队

行政确认:罗平县种子管理站

八、执法程序  

行政许可:受理-初审-审核-审批-通知申请人

行政处罚:受理-立案-调查-审理-处理-结案-执行

行政强制:催告、听取陈述和申辩、作出行政强制执行决定、送达和公告

行政检查:制定监督检查工作计划-下发检查通知-组织实施检查-汇总检查结果

行政确认:受理-审查-决定

九、办结时限

行政许可类:法定办结时限20个工作日。

行政处罚类:适用简易程序案件,可以当场作出行政处罚决定;适用普通程序办理的案件应当自立案之日起90日内作出处理决定。

行政强制类:法定办结时限60个工作日。

行政检查类:根据检查计划确定。

行政确认类:法定办结时限20个工作日。

十、监督救济  

(一)行政复议

行政复议机关:罗平县人民政府

受理机构:罗平县人民政府行政复议与诉讼科

办公时间:上午 8:30-12:00,下午2:30-5:30(工作日内)

办公地址:罗平县罗雄街道腊山路1号罗平县司法局

邮政编码:655800

(二)行政诉讼

行政诉讼机关:曲靖市麒麟区人民法院

附件1:罗平县农业农村局行政执法机构(执法岗位)信息.xls

附件2:罗平县农业农村局执法人员资格清单.xls

附件3:罗平县农业农村局行政执法事项清单.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