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罗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了《罗平县环境空气质量整体提升工作方案的通知》。为便于各地各部门抓好贯彻落实和社会公众更好理解文件内容,现将文件解读如下:
一、文件出台背景、制定依据、目的意义等
根据《曲靖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曲靖市环境空气质量整体提升工作方案〉的通知》(曲政办发〔2023〕59号)文件要求,为深入打好蓝天保卫战,持续改善罗平环境空气质量,罗平县人民政府采纳了相关职能职责部门意见后修改完善并印发罗平县环境空气质量整体提升工作方案的通知。
二、文件主要内容及核心举措
大气污染防治各项工作责任单位,罗平县环境空气质量整体提升工作任务清单及工作考核细则。
三、与上级文件的异同或新旧文件差异
删除了各县区负责;加强餐饮服务业油烟排放监管由市场监管局改为县城管局(根据罗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罗平县城区餐饮业油烟污染专项整治实施方案》的通知〔2022〕-129);市级方案由商务局负责的改为县工信商科局;调度时间根据实际情况由月调度改为季度调度;删除了针对属地考核部分。
四、专业术语诠释
无
原文《罗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罗平县环境空气质量整体提升工作方案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