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执法主体
执法主体名称:罗平县文化和旅游局
执法主体类别:法定行政机关
办公地址:罗平县罗雄街道万峰路1号
邮政编码:655800
二、执法机构(执法岗位)
罗平县文化和旅游局行政执法机构(执法岗位)信息(详见附件1)
三、执法人员
罗平县文化和旅游局行政执法人员资格清单(详见附件2)
四、执法职责
根据法律法规规定履行执法职责,具体执法事项详见附件3《罗平县文化和旅游局行政执法事项清单》。
五、执法权限
1.行政处罚:对全县文化、文物、出版、广播电视、电影、旅游等市场的违法行为的行政处罚。
2.行政检查:对全县文化、文物、出版、广播电视、电影、旅游等市场的监督检查。
六、执法依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营业性演出管理条例》、《互联网上网服务管理条例》、《娱乐场所管理条例》、《游戏游艺设备管理办法》、《社会艺术水平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出版管理条例》、《电影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
七、承办机构
行政处罚:罗平县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大队
行政检查:罗平县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大队
八、执法程序
行政处罚:受理-立案-调查-审理-处理-结案-执行
行政检查:制定监督检查工作计划-下发检查通知-组织实施检查-汇总检查结果
九、办结时限
行政处罚类:适用简易程序案件,可以当场作出行政处罚决定;适用普通程序办理的案件应当自立案之日起90日内作出行政处罚决定。
行政检查类:根据检查计划确定。
十、监督救济
(一)行政复议
行政复议机关:罗平县人民政府
受理机构:罗平县人民政府行政复议与诉讼科
办公时间:上午 8:30-12:00,下午 2:30-5:30(工作日内)
办公地址:罗平县罗雄街道腊山路1号罗平县司法局
邮政编码:655800
(二)行政诉讼
行政诉讼机关:曲靖市麒麟区人民法院
[附件1] 罗平县文化和旅游局行政执法机构(执法岗位)信息.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