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罗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行政执法 事项清单

  • 罗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2024-09-02 14:16

一、执法主体

执法主体名称:罗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执法主体类别:法定行政机关

办公地址:罗平县腊山街道永康路与万峰路交汇处

邮政编码:655800

二、执法机构(执法岗位)

罗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机构(执法岗位)信息(详见附件1

三、执法人员

罗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行政执法人员资格清单(详见附件2

四、执法职责

根据法律法规规定履行执法职责,具体执法事项详见附件3《罗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行政执法事项清单》。

五、执法权限

1.行政处罚:对全县辖区内用人单位违反劳动法等法律法规的违法行为的行政处罚。

2.行政检查:对全县辖区内用人单位违反劳动法等法律法规的监督检查。

六、执法依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就业促进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劳动保障监察条例》、《最低工资规定》、《云南省工资支付监督管理办法》、《禁止使用童工规定》等法律法规。

七、承办机构

行政处罚:罗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劳动保障监察科

行政检查:罗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劳动保障监察科

八、执法程序

行政处罚:受理-立案-调查-审理-处理-结案-执行

行政检查:制定监督检查工作计划-下发检查通知-组织实施检查-汇总检查结果

九、办结时限

行政处罚类:适用简易程序案件,可以当场作出行政处罚决定;适用普通程序办理的案件应当自立案之日起90日内作出行政处罚决定。

行政检查类:根据检查计划确定。

十、监督救济

(一)行政复议

行政复议机关:罗平县人民政府

受理机构:罗平县人民政府行政复议与诉讼科

办公时间:上午8:30-12:00,下午2:30-5:30(工作日内)

办公地址:罗平县罗雄街道腊山路1号罗平县司法局

邮政编码:655800

(二)行政诉讼

行政诉讼机关:曲靖市麒麟区人民法院

 

附件

罗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行政执法机构(执法岗位)信息(附件1).xls

罗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执法人员清单(附件2).xlsx

罗平县人社局行政执法事项公示清单(附件3).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