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罗平县组织开展电动自行车安全隐患整治

  • 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 2024-08-12 16:26

今年以来,罗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采取“六个一”工作措施,加强市场监管领域电动自行车安全监管,有效遏制因销售不符合标准的电动自行车,引发火灾、交通事故,保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建立一本台账。组织开展了电动自行车摸底排查,全面摸清电动自行车及其蓄 电池、充电器等经营主体情况,并逐一登记造册,建立健全监管台账,为开展好监管服务打下坚实基础。

  发布一张倡议。通过各类媒体向电动自行车销售单位及广大消费者发布了《致全电动自行车销售单位及广大消费者的倡议书》,号召经营主体不销售不符合国家标准的电动自行车消费者选购符合国家标准的产品,确保车辆质量可靠、性能稳定携手共建一个安全、文明、和谐的市场环境。

  组织一次培训。组织电动自行车销售经营单位、住宅小区物业管理等有关人员开展专题培训,宣传讲解产品质量认证认可强制性产品认证等法律知识,《电动自行车用充电器安全技术要求》以及电动自行车易发多发的安全隐患,教育引导经营和管理单位增强安全意识,依法开展经营活动。

签订一份承诺。与有关经营主体签订了《自觉抵制非法拼改装电动自行车承诺书》,经营者依法承诺不加装、改装不符合标准的电动自行车,自觉抵制非法拼改装行为,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

开展一次专检。结合日常检查,成立电动自行车安全隐患专项整治工作组,组织开展专项检查,督促指导销售主体开展安全隐患自查自改,规范经营行为。截至目前,共检查电动自行车销售主体11家,责令整改安全隐患6条。

  查处一批案件检查发现未经强制性产品认证擅自出厂销售、不按照标准生产、超出强制性产品认证范围生产、 假借出口名义生产不符合强制性国家标准管理办法和强制性产品认证要求的电动自行车、电动自行车电池生产单位使用废旧电芯生产电动自行车电池且未按相关规定标识等行为,依法立案调查处理。截至目前,共立案查处5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