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罗平县农业农村局关于2023年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交办举报件罗平县阿岗镇岗德村委会新发村旁几百米处,张某某家养猪场(无营业执照)粪便和污水排放口对着住户家水井,抽上来的水都有猪粪味,之前沟通过,没有结果的问题整改完成情况公示

  • 县农业农村局
  • 2024-09-20 14:56

按照《中共罗平县委办公室 罗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第二轮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整改方案><第二轮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交办投诉举报问题整改方案>的通知》罗办20243号)、《罗平县环境保护督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做好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交办问题整改和验收销号相关工作的通知》(罗环督办字〔202113号)要求,关于2023年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交办群众投诉举报件罗平县阿岗镇岗德村委会新发村旁几百米处,张某某家养猪场(无营业执照)粪便和污水排放口对着住户家水井,抽上来的水都有猪粪味,之前沟通过,没有结果的问题,已严格对照方案整改完成,达到整改验收销号条件,现公示如下:

一、交办问题基本情况

受理编号D53030020230814014属于一般投诉举报件。投诉人反映:罗平县阿岗镇岗德村委会新发村旁几百米处,张某某家养猪场(无营业执照)粪便和污水排放口对着住户家水井,抽上来的水都有猪粪味,之前沟通过,没有结果。经调查核实投诉人反映情况部分属实存在的生态环境问题主要有养殖户存在粪污直排和雨污未分流现象。

根据现场核实属实问题迅速制定了整改方案,细化明确了整改牵头单位、配合单位、责任单位、整改目标、整改时限、整改措施等,对应的整改措施为:一是督促养殖户按照养殖粪污防治三防要求建设集污池,确保养殖场投入使用后,规范处置养殖粪污;二是做好宣传引导,增强养殖环保意识,严格落实属地监管责任和养殖户主体责任;三是做好农村散养户有关解释,及时消除群众误解影响。整改类型为立行立改,具体整改时限为20231020日前,具体由罗平县农业农村局作为牵头单位,阿岗镇党委和政府作为责任单位进行落实整改。

二、问题整改落实情况

核实情况:经现场核实,部分属实张某某实为阿岗镇捏恰村委会新寨村村民,在自家居住房屋旁边圈养牛、猪 40 头,散养户无营业执照(按要求需办理)。经走访,举报养殖户养殖粪便和污水通过院内一条暗沟排放至院外地边的土沟中,土沟旁 3 米左右有住户家水井一口,养殖粪污还通过院外墙角沟渠排放到院外,现场院内暗沟、院外土沟及住户家水井边土沟内未发现养殖粪污,但存在粪污直排和雨污未分流现象;经核实,住户家地下井水为生活用水,井水旁有支砌墙且吊井粉刷渗透到井内,井水感官无异常、无异味,水井户主与养殖户沟通,张某某未实质性回应,也没有采取控制污染措施。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停止排污行为,督促养殖户按照三防要求建设容积达15立方米(长4米、宽2.5米、深1.5米)的集污池,确保养殖粪污不直排、不外排、无渗漏;二是清理外排土沟粪污及受污染土壤;三是及时清理圈外墙角沟渠的粪污,并还田使用,防止外溢;四是从岗德村委会延伸铺设2公里的管网接通自来水,一次性解决捏恰村委会新寨村6户人家生活用水,水井不再作为生活用水;五是督促并帮助养殖户到市场监管部门办理了营业执照;六是做好宣传引导,增强养殖主体环保意识,严格落实属地监管责任和养殖户主体责任。

在上级部门的督导指导和县级部门的协同工作下,该督察交办投诉举报问题已严格按照整改方案要求完成整改,取得明显实效,达到整改验收销号条件。

                       

 

 

                                罗平县农业农村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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