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罗平县农业农村局关于2023年第二轮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曲靖市畜禽养殖行业亟待规范管理” 问题整改完成情况公示

  • 县农业农村局
  • 2024-10-09 15:18

按照《中共曲靖市委办公室  曲靖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第二轮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整改方案><第二轮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交办投诉举报问题整改方案>的通知》(曲办字202419号)要求,罗平县制定了《中共罗平县委办公室 罗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第二轮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整改方案><第二轮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交办投诉举报问题整改方案>的通知》(罗办字〔20243号)、《罗平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罗平县畜禽养殖污染防治长效监管工作意见>的通知》(罗政发〔202319 号)要求,关于2023年第二轮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关于曲靖市畜禽养殖行业亟待规范管理的问题,已对照方案整改完成,达到整改验收销号条件,现公示如下:

一、环境问题描述

省市编号:69-68

环境问题:曲靖市畜禽养殖行业亟待规范管理。

督察反馈指出:曲靖市是全省畜牧业大市,养殖规模大、数量多,分布广,粪污产生量大,存在重生产轻污防的问题,粪污处理设施装备的配建水平参差不齐,加之管理不到位,污染周边环境情况时有发生。督察发现,陆良、宣威、罗平、麒麟、会泽等县(市、区)部分养殖户粪污收集设施不配套或不完善,一些养殖户将粪污直接堆存于未经防渗的土坑内并直接还田,污染隐患问题突出;有的养殖户粪污废水未收集处理,直排周边河道,造成周边河道水体污染。

二、整改措施及时限

整改时限:20241130日前。

整改措施:一是严格落实畜禽规模养殖环评制度,对新建畜禽规模养殖场严格开展环境影响评价,对规模养殖场粪污处理设施装备进行联合审查,对粪污处理设施装备配套达标的规模养殖场出具证明文件,办理环评手续。二是严格落实畜禽养殖污染日常监管制度,督促养殖业主切实履行环境保护主体责任,根据养殖规模和污染防治要求,建设污染防治配套设施并保持正常运行,定期不定期开展排查。三是完善设施设备,整合有关畜牧项目经费,支持畜禽养殖场完善粪污收集、处理、利用设施设备,夯实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物质基础,提升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水平,减少污染风险。四是加大执法监管力度,开展畜禽养殖污染排查,对不履行环保义务,导致污染环境的养殖业主,依法查处并责令整改,消除污染隐患。

三、整改情况

为深入贯彻该督察反馈问题的整改要求,罗平县立即响应,精心制定了详尽的整改实施方案,进一步明晰了整改的责任主体、主导单位、协作单位、督导领导、整改目标、时间节点以及具体措施,确保整改责任层层压实,整改工作稳步有序开展。一是围绕畜牧业生产安全及环保监管,整合力量,累计组织规模养殖场负责人、从业人员及业务监管人员,成功举办畜牧行业安全生产与环保专题培训6期,参训人数逾320人,显著增强了养殖从业者的环保意识;二是20248月期间,县农业农村局对全县范围内的畜禽养殖场(户)所配备的粪污处理设施,实施了全面而细致的检查工作。此次检查行动共覆盖了全县目前在养殖139户畜禽养殖场(户),经过严格的审查与核实,确认所有受检单位均未发现存在养殖污染隐患的情况;三是出台了《罗平县农业农村局关于对畜禽规模养殖场(户)开展全面指导的通知》(〔2024-57),组建了四个专项工作组,专项强化对规模养殖场在养殖污水污物处理、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动物卫生等方面的监督指导与隐患排查工作。截至目前,我县畜禽养殖行业已步入规范化、精细化的管理新阶段,实现了行业的健康、稳定与可持续发展。

四、自查自纠情况及结论

在相关部门工作配合下,现整改工作已完成,关于曲靖市畜禽养殖行业亟待规范管理问题的问题整改情况取得明显实效,县农业农村局组织相关部门完成自查自验,已达到整改验收销号条件。

                                                         

罗平县农业农村局

20241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