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罗平县水务局关于2023年第二轮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个别问题整改不到位和生态环境问题突出的问题整改完成情况公示

  • 罗平县水务局
  • 2024-10-15 08:59

按照《中共曲靖市委办公室  曲靖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第二轮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整改方案><第二轮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交办投诉举报问题整改方案>的通知》曲办字202419要求,罗平县制定了《中共罗平县委办公室 罗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第二轮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整改方案><第二轮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交办投诉举报问题整改方案>的通知》罗办字20243、《罗平县环境保护督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做好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交办问题整改和验收销号相关工作的通知》(罗环督办字〔202113号)要求,关于2023年第二轮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关于个别问题整改不到位和生态环境问题突出的问题,已对照方案整改完成,达到整改验收销号条件,现公示如下:

一、环境问题描述

省市编号:69-9-1

环境问题:个别问题整改不到位和生态环境问题突出。

督察反馈指出:曲靖市虽已完成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指出“小水电生态流量方面问题整改不到位”问题整改,但督察发现,2023 1 月以来,曲靖市月亮田电站、腊庄电站等多个电站生态流量泄放多次不达标,问题再次出现反弹,水利部门存在“过关”心理,长效监管机制落实不到位。

二、整改措施及时限

整改时限:20241130日前。

整改措施:1.严格执行《曲靖市小水电站生态流量监督管理办法》规定要求,制定年度监管方案,建立健全小水电生态流量泄放长效监管机制,落实监管责任。

2.加强小水电站生态流量在线监管平台的监管力度,每月利用监管平台进行 1 次全面检查,并根据检查情况进行通报,每年开展至少 2 次现场检查,每座电站每年至少现杨检查 1 次,督促各电站加强生态流量泄放设施和监测设施的管理和维护,坚决杜绝腊庄等电站生态流量泄放不达标情况再发生,确保全县小水电站生态流量泄放达标率提高至 99.5%以上。

、整改情况

(一)加强管护落实整改工作。一是改建生态流量监测网络。腊庄电站原采用移动数据网络传输生态流量监测数据,信号不稳定掉线问题时发生。为保证电站生态流量监测网络畅通稳定,2024年初电站筹资新建了5000余米光纤宽带,用于传输生态流量监测数据。二是变更生态流量泄放设施。为提升腊庄电站生态流量泄放水平,2024年4月7日,县水务局转报腊庄电站生态流量泄放设施变更请示,停止使用溢流闸并采用冲沙闸控制泄放生态流量。

(二)制定印发生态流量监管方案。2024年7月3日,根据《云南省小水电站生态流量管理办法》、《曲靖市小水电站生态流量监督管理办法》,为加强生态环境保护,维护河流生态安全,推进水生态文明建设,结合全县水电开发和管理工作实际,制定印发了《罗平县中小水电站生态流量监督管理工作方案》。

(三)督促安装生态流量公示牌。2024年7月31日前,督促全县17座中小水电站制作安装了生态流量公示牌17块,公示牌对电站名称、泄放设施类型、生态流量确定值、责任单位、监管单位及监督电话等进行公开,接受社会监督。

(四)持续开展生态流量日常监管工作。按照《云南省小水电站生态流量管理办法》、《曲靖市小水电站生态流量监督管理办法》和《罗平县中小水电站生态流量监督管理工作方案》。依托曲靖市水电站生态流量监测系统加强对生态流量进行抽查,并根据抽查情况进行通报、约谈和处罚,2024年1—10月抽查中小水电站10批次,抽查电站21座次,发现问题16个,限期整改整治问题16个,整改率100%。

根据2024年1—9月曲靖市中小水电站生态流量泄放监测情况,罗平县中小水电站生态流量泄放达标率为100%。整改完成。

自查自验情况及结论

在相关部门工作配合下,现整改工作已完成,关于个别问题整改不到位和生态环境问题突出的问题整改情况取得明显实效,县水务局组织相关部门完成自查自验,已达到整改验收销号条件。

 

 罗平县水务局

202410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