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中共罗平县委办公室 罗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第二轮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整改方案><第二轮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交办投诉举报问题整改方案>的通知》(罗办字〔2024〕3号)、《罗平县环境保护督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第二轮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交办群众投诉举报件已完成整改问题验收销号工作的通知》(罗环督办字〔2024〕39号)要求,关于2023年第二轮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交办群众投诉举报件“1.罗平县富乐镇,煤矸石乱丢乱放(举报人未明确具体地点)。2.举报人诉求,允许其利用煤矸石回填其自有土地上的深凹塘,进行土地复垦的问题”,已严格对照方案整改完成,达到整改验收销号条件,现公示如下:
一、交办问题基本情况
受理编号X53030020230824001,属于一般投诉举报件。投诉人反映:1.罗平县富乐镇,煤矸石乱丢乱放(举报人未明确具体地点)。2.举报人诉求,允许其利用煤矸石回填其自有土地上的深凹塘,进行土地复垦。经调查核实,投诉人反映情况属实,存在的生态环境问题主要有:富乐镇桃源村委会板村双胞凹塘有6万余吨废弃煤矸石露天堆放。
根据现场核实属实问题迅速制定了整改方案,细化明确了整改牵头单位、配合单位、责任单位、整改目标、整改时限、整改措施等,对应的整改措施为:一是加强对辖区内洗煤企业废弃煤矸石的储量及综合利用情况的监管;二是由罗平县富乐镇政府组织当地有关部门对桃源村委会板村双胞凹塘废弃煤矸石露天堆放处进行覆土,待覆土完成后进行种植绿化恢复生态;三是对富乐镇桃源村委会煤炭洗选企业产生的煤矸石严格监管并做好台账记录,杜绝废弃煤矸石乱堆乱放情况再次发生。
整改类型为限期整改,具体整改时限为2023年10月31日前,具体由县能源局作为牵头单位,富乐镇党委和政府作为责任单位,县自然资源局、市生态环境局罗平分局、县公安局作为配合单位进行落实整改。
二、问题整改落实情况
核实情况:一是经现场实地核查了解到,富乐镇桃源村委会板村双胞凹塘有6万余吨废弃煤矸石露天堆放,堆放时间久远,无法追查煤矸石生产源头,属历史遗留问题;二是富乐镇桃源村委会有11家洗煤洗矸厂,均建成煤矸石储存大棚,现场核查未发现废弃煤矸石违法乱丢乱堆现象。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富乐镇政府2023年10月30日前,组织相关部门已对桃源村委会板村双胞凹塘废弃煤矸石露天堆放处进行覆土复绿;二是统一监制了煤矸石日常管理台账,指导煤炭洗选企业健全煤矸石管理制度,未发现废弃煤矸石乱堆乱放情况再次发生;三是县能源局开展调度统计工作,强化煤矸石产生、收集、贮存、运输、利用、处置全过程管理,做到煤矸石流向清楚。
在上级部门的督导指导和县级部门的协同工作下,该督察交办投诉举报问题已严格按照整改方案要求完成整改,取得明显实效,达到整改验收销号条件。
罗平县能源局
2024年10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