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障碍浏览 长者专版

罗平县民政局2023年度部门决算

  • 罗平县民政局
  • 53032414031401000
  • 2024-10-24 16:22

监督索引号53032414031401000

罗平县民政局2023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罗平县民政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财政拨款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十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罗平县民政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1.编制全县民政事业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

2.拟订社会救助政策标准、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负责统筹社会救助体系建设和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特困人员救助供养、临时救助工作以及资金的分配统计、管理及监督检查;负责生活无着流浪乞讨人员救助工作。

3.拟订社会团体、社会服务机构等社会组织登记和监督管理办法并组织实施,依法对社会组织进行登记管理和执法监督。

4.负责县级新登记成立无业务主管单位的社会组织和县一级与行政机关脱钩后的行业协会商会的党建工作。

5.拟订城乡基层群众自治建设和社区治理政策和办法,指导城乡社区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建设,提出加强和改进城乡基层政权建设的建议,推动基层民主政治建设。

6.拟订行政区划、行政区域界线管理和地名管理规划和办法,审核申报罗平县行政区划设立、撤销、命名、变更和政府驻地迁移等工作;承担中心城区街道名称和小区名称命名、更名的审核申报工作;承担行政区域界线管理、行政区域界线联检、界桩管理和地名普查工作;组织、指导行政区域界线的勘定、管理工作;负责地名管理工作,负责全县重要自然地理实体的命名、更名的审核申报工作;负责勘界档案和地名档案管理、地名数据库和勘界数据库更新工作。

7.贯彻执行婚姻管理政策,推进婚俗改革。

8.拟订殡葬事业发展规划、监督管理政策、服务规范并组织实施,推进殡葬改革,依法查处违法丧葬行为,负责殡葬服务机构的审核报批。

9.统筹推进、督促指导、监督管理养老服务工作,拟定养老服务体系建设规划、政策、标准并组织实施,承担老年人福利和特殊困难老年人救助工作。

10.拟订残疾人权益保护政策,统筹推进残疾人福利制度建设和康复辅助器具产业发展。

11.拟订儿童福利、孤弃儿童保障、儿童收养、儿童救助保护政策和办法,健全农村留守儿童关爱服务体系和困境儿童保障制度。

12.组织拟订促进慈善事业发展政策,进行慈善组织认定,核发慈善组织公开募捐资格证书,指导社会捐助工作,负责福利彩票管理工作。

13.拟订社会工作、志愿服务政策和标准,会同有关部门推进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和志愿者队伍建设。

(二)2023年度重点工作任务概述

1.社会救助兜底保障有力有效。持续推进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工作,及时将符合条件的困难群众纳入社会救助范围,切实兜住、兜准、兜好困难群众基本生活底线。1-12月,全县累计救助城乡困难群众31.82万余人(次),发放救助资金12075.94万元。一是进一步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保持过渡期社会救助兜底保障政策总体稳定。全县11845户44926人脱贫户及“三类人员”监测对象中,有农村低保11281人、城市低保390人、特困人员513人,累计发放救助金5688余万元。二是加大低保扩围增效力度。建立主动发现机制,主动发现符合救助条件的困难群众。1-12月,脱贫户及“三类人员”监测对象中新增农村低保660人、城市低保21人、特困供养97人、临时救助183户608人,发放临时救助金36.57万元。认定低收入人口中低保边缘家庭及支出型困难家庭307户1138人。三是扎实开展低收入人口认定。制定罗平县低收入人口认定管理实施细则,加强低收入人口数据信息的维护和动态管理,及时做好预警信息的处理核实,符合条件的及时给以救助。截12月底,低收入人口中低保边缘家庭及支出型困难家庭认定了307户1138人。四是提高城乡困难群众生活保障标准和补助水平。自7月起,城市低保保障标准提高到每人每月728元,较2022年增长4%;农村低保提高到每人每年6038元,较2022年增长13%;特困人员基本生活标准提高到每人每月947元,较2022年增长4%。五是积极推广使用“政府救助平台”,推动低保申请、办理“办事不求人、审批不见面、最多跑一次”,累计办结173件。

2.养老服务和儿童福利体系逐步完善。一是稳步推进养老服务体系建设。积极推进城市老年公寓建设,投资160万元建设腊山街道级养老服务设施,投资36万元完成120户困难家庭适老化改造,投资12万元完成2个幸福食堂建设,投资80万元完成1个日间照料中心建设。二是认真抓好高龄津贴发放管理。1—12月,全县发放高龄津贴753.85万元,惠及老年人12569人,发放经济困难老人服务补贴1182人50.87万元。三是扎实推进未成年人保护工作走深走实。完成罗平县未成年人救助保护中心改造,投资25万元完成4个儿童之家建设。严把审核审批程序,认定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艾滋病感染儿童181人,发放基本生活费220.01万元。组织开展“孤儿福彩圆梦”、“金秋助学”救助活动,抓实留守儿童和困境儿童关爱保护,共救助困境家庭大学生80人次,救助资金19.7万元。

3.社会事务管理不断拓展。一是殡葬改革稳步推进。加快推进殡葬基础设施建设,13个镇级公墓和143个村级公益性公墓投入使用。城市经营性公墓投入使用(有墓穴5619个),城市公益性公墓建设有序推进,遗体火化实现全覆盖。建立普惠型惠民殡葬补助体系,群众累计申请“两免”补助15478人次1521.507万元。围绕殡葬行业民生领域突出问题整治,加强殡葬服务的事前、事中、事后监管。召开座谈会、推进会、制度研讨会20余次,实地调研4次、检查工作7次,开展殡葬服务突出问题常态化执法检查2次,发现4个方面7个问题,并督促企业整改到位。建立民政、医院信访举报联合处置机制,成功处置投诉3件。压实行业监管责任,在服务大厅增设民政局、殡仪馆政策咨询服务点1个,现场解答群众问题180余件次,民政局工作人员列席殡仪服务公司例会,指导和督促公司加强职业道德和业务培训,完善价格公示牌5块、接运和火化LED公示栏2个,确保群众知情权和自主权。探索建立信访处置、企业退出、价格公开、殡葬服务回访、案件线索研判及移送处理等13项制度,发出回访和满意度测评邀请1612人次,1292人参与回访,群众满意率达96.4%。举办生态安葬公益活动并免费安葬骨灰11例,开展清明节、中元节等主题宣传活动,发放宣传册500余份、文明祭祀倡议书20000余份、入户宣传60次,发送殡葬政策、监督电话等宣传短信1017条,在新媒体发布《罗平县抵制大操大办倡议书》《中元节文明祭祀倡议书》,2.5万余名群众受到宣传教育。通过治理,丧属办事得到实惠、服务水平上台阶、群众满意度有提高。二是残疾人“两项补贴”制度全面落实。加强残疾人两项补贴精准管理,发放残疾人两项补贴995.384万元,惠及10.7997万人次。三是流浪乞讨救助及时有效。扎实开展“寒冬送温暖行动”,今年以来,对77名符合救助条件的流浪乞讨求助人员实施救助。四是婚姻登记服务持续优化。今年8月实现婚姻登记全省通办。全面推进婚姻登记机关标化建设,持续开展婚姻家庭辅导,在七夕等节日组织新婚俗主题活动。截11月底,全县办理婚姻登记4850对,其中结婚3426对,离婚752对,补领结婚证672对。办理跨区域结婚登记54对,受理来电咨询服务2120余人次,为当事人查阅历史婚姻档案266余件。五是做好精康服务工作。与罗平爱心医院合作,组织开展康复活动11场,惠及8个乡(镇)街道80名精神障碍患者。六是福利彩票作用发挥更加明显。截至2023年11月底,共计销售2875.9214万元,其中电脑票销量为2643.7914万元,即开票为232.1300万元,同比增长了629.4816万元,增幅为28.6%,完成全年任务的118.8%,共筹集公益金948.46元。

4.社区和基层组织建设不断巩固。一是基层服务保障更暖人心。认真核查并明确专人负责,确保全县119名原农村小乡离职半脱产干部、原村一级干部、“两案”刑满释放人员发放生活补助资金68.0442万元。二是加强基层组织建设和城乡社区治理。指导罗雄街道中和村完成村级议事协商创新实验试点迎接终期评估,第三批省级城乡社区(罗雄街道团结社区)治理现代化试点有序推进,投入26万元向入驻孵化中心的曲靖市壹宁公益发展中心购买罗平县委书记领航项目——《党建引领“五社联动” 推动基层社会治理》,指导村(居)委会开展干部补选工作。三是抓实社会工作。加强乡镇(街道)社会工作服务站规范化建设,完成全县乡镇(街道)社工站建设中期评估。加强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建设,截至目前,全县有社会工作人才1332人。2023动员298名社会工作人员报名参加社会工作者职业资格考试,筹集2万元组织社会工作人员参加线上考前培训。目前,全县有持证社会工作专业人才150人。组织20余名持证社工开展督导培训,扩充罗平县本土社会工作督导人才储备,完善罗平县社会工作督导人才队伍建设。四是加强志愿服务队伍建设。全县实名认证志愿者80630人,开展志愿项目3579个,项目总时长1449358.9小时,志愿队伍408个,注册志愿者占全县常住人口的38%。

5.社会组织健康发展。截目前,全县经核准登记的社会组织有207个,其中社会团体74个,民办非企业单位133个,隶属21个业务主管单位,涉及教育体育、农业农村、劳动、科技、文化等多个领域。一是压实业务主管单位的工作职责。与15个业务主管单位、12个乡(镇、街道)函商,专访社会组织业务主管单位领导16人次,召开集中研判及协调会8次,现场指导社会组织22个,召集了13个业务主管单位、60个社会组织召开罗平县2023年社会组织工作联席会议,现已建党总支1个,支部11个,联建党支部2个覆盖6个社会组织,6个党建主管单位向23个社会组织指派了党建指导员,全年对存量社会组织章程核准4次。二是落实执法监督责任。2023年3月24日对全县39家僵尸型社会组织进行集中行政约谈,全年到期换证5个,变更登记9个,注销登记4个,完成换届2个,超期(超龄)未换届的社会组织已签订换届承诺书,正在筹备换届;精心组织2023年度社会组织抽查工作,从社会组织法人名录库中按照3%的比例随机抽取了2家社会团体、5家民办非企业单位,共计7家社会组织,从执法人员名录库随机抽取了3名执法人员进行实地检查,现场反馈检查意见,限时整改;全县146个社会组织完成了2022年度年检,年检合格率100%。

6.区划地名管理有效落实。建立地名联会议制度,完成了省典、省志材料的补充完善工作和曲靖市地名志罗平部分的条目采集工作。完成省界滇黔线罗平--兴义段、县界“师罗线”、乡镇界9条行政区域界线联检任务。完成罗雄、阿岗、老厂、长底、大水井、鲁布革6个乡镇(街道)对“麒罗线、罗富线、陆罗线、师罗线”界线界桩管护2023年第一至三季度的巡查上报任务。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机构设置情况

我部门共设置8个内设机构,包括:局办公室、规划财务科、社会救助科、养老服务和儿童福利科、社会事务科、基层政权和社区建设科、区划地名科、社会组织登记管理和执法监督科。

所属单位0

(二)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罗平县民政局2023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0个。曲靖市罗平县民政局。

纳入罗平县民政局2023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与我部门所属单位范围保持一致。

(三)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罗平县民政局2023年末实有人员编制51人。其中:行政编制15人(含行政工勤编制2人),事业编制36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0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19人(含行政工勤人员4人),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人员0,非参公管理事业人员34

行政编制超编4人原因:一是由于历史原因,原核定的行政编制数无法满足其正常行政职能开展工作的人员数,一度时期上级业务部门要求下级单位机构设置对应、确保人员到位等,在争取上级增加行政编制困难的情况下,为满足正常工作有序开展的需要,只有超编进人;二是在机构改革中原事业单位转入行政单位,其部门人员重新进入行政机构形成超编;三是历年实职领导到龄改非安排到行政事业单位工作、县内工作人员工作调动不随单位走,形成原单位人员超编。

年末尚未移交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共计0人(离休0人,退休0人)。年末由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17人(离休0人,退休17人)。

年末其他人员0人。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开支人员0人,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开支人员0人。年末学生0人。年末遗属0人。

车辆编制2辆,在编实有车辆2

 

第二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罗平县民政局2023年部门决算公开表(决算报表部分).xlsx

本部门2023年度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也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安排的支出故《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为空表。

 

第三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平县民政局2023年度收入合计16,883.40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6,883.40万元,占总收入的100.00%;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事业收入0万元(含教育收费0万元);经营收入0万元%;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其他收入0万元。与上年相比,收入合计增加1,592.40万元,增长10.41%。其中:财政拨款收入增加1,592.40万元,增长10.41%;上级补助收入增加0万元,与上年相比,没有变化;事业收入增加0万元,与上年相比,没有变化;经营收入增加0万元,与上年相比,没有变化;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增加0万元,与上年相比,没有变化;其他收入增加0万元,与上年相比,没有变化。财政拨款收入增加的主要原因是城乡低保特困等人员提标、养老服务、殡葬等项目拨付资金增加。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罗平县民政局2023年度支出合计16,917.7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5,850.64万元,占总支出的93.69%;项目支出1,067.14万元,占总支出的6.31%;上缴上级支出0元;经营支出0元;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元。与上年相比,支出合计增加1,560.83万元,增长10.16%。其中:基本支出增加1,358.69万元,增长9.38%;项目支出增加202.14万元,增长23.37%;上缴上级支出增加0万元,与上年相比,没有变化;经营支出增加0万元,与上年相比,没有变化;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增加0万元,与上年相比,没有变化支出增加的主要原因是城乡低保特困等人员提标、养老服务、殡葬等项目拨付资金增加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3年度用于保障罗平县民政局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15,850.64万元。其中: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15,404.02万元,占基本支出的97.18%;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446.62万元,占基本支出的2.82%。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3年度用于保障罗平县民政局机构、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1,067.14万元。其中:基本建设类项目支出0万元。具体项目开支及开展工作情况如下:

1.养老服务项目补助621.62万元, 主要用于综合养老服务中心建设、老年活动室建设、适老化改造、老年幸福食堂建设等;

2.公墓建设补助383.20万元,主要用于农村公益性公墓建设;

3.儿童之家建设补助24.82万元,主要用于儿童之家建设;

4.火化设备购置补助15.50万元,主要用于火化炉购置;

5.精神障碍社区康复补助10.00万元,主要用于精神障碍社区康复服务;

6.议事协商试点补助5.00万元,主要用于中和村委会议事协商试点补助。

7.婚姻登记费用4.00万元,主要用于购买婚姻登记证;

8.殡葬设施布局专项规划设计费2.00万元,主要用于殡葬设施布局专项规划设计;

9.其他发展与改革事务办公费1.00万元,主要用于重点项目激励奖补前期经费。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罗平县民政局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6,235.89万,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5.97%。与上年相比增加1,244.82万元,增长8.30%,主要原因是城乡低保特困等人员提标、养老服务、殡葬等项目拨付资金增加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20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1.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1%。主要用于重点项目激励奖补前期经费其中:2010499发展与改革事务-其他发展与改革事务支出1.00万元,主要用于重点项目激励奖补前期经费

2.202外交(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3.203国防(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4.204公共安全(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5.205教育(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6.206科学技术(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7.20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8.20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16,155.2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99.50%。主要用于发放职工工资、政府购买社会救助服务人员工资、孤儿基本生活保障、城市低保金、农村低保金、特困供养金、临时救助、流浪乞讨人员救助、高龄补贴、残疾人两项补贴、传统救济人员补助及日常公用经费支出,其中:2080201民政管理事务-行政运行635.69万元,主要用于发放职工工资及日常公用经费支出2080299民政管理事务-其他民政管理事务支出372.77万元,主要用于发放政府购买社会救助服务人员工资;2080501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行政单位离退休33.50万元,主要用于发放退休人员统筹外部分退休补助;2080505机关事业单位养老支出-事业单位养老保险缴费支出24.31万元,主要用于单位职工养老保险缴费;2080506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23.68万元;主要用于历年单位职工职业年金缴费;2080801抚恤-死亡抚恤5.36万元,主要用于发放遗属补助;2081001社会福利-儿童福利77.68万元,主要用于发放孤儿基本生活保障;2081002社会福利-老年福利714.83万元,主要用于发放高龄津贴、经济困难老年人服务补贴;2081004社会福利-殡葬459.50万元,主要用于发放惠民殡葬补助及农村公益性公墓建设;2081005社会福利-社会福利事业单位4.00万元,主要用于购买婚姻登记证书;2081006社会福利-养老服务429.01万元,主要用于综合养老服务中心建设、养老机构运营补贴;2081107残疾人事业-残疾人生活和护理补贴1,000.16万元,主要用于发放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2081901最低生活保障-城市最低生活保障金支出1,540.97万元,主要用于发放城市低保金;2081902社会福利-农村最低生活保障金支出10,506.04万元,主要用于发放农村低保金;2082001临时救助-临时救助支出43.90万元,主要用于发放临时救助款;2082002临时救助-流浪乞讨人员救助支出2.03万元,主要用于救助流浪乞讨人员;2082102特困人员救助供养-农村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支出206.94万元,主要用于发放特困人员供养金;2082502其他生活救助-其他农村生活救助74.83万元,主要用于发放传统救济人员补助;

9.210卫生健康(类)支出22.34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14%。主要用于职工医疗保险缴费,其中:2101101行政事业单位医疗-行政单位医疗6.09万元,主要用于行政人员医疗保险缴费2101102行政事业单位医疗-事业单位医疗15.88万元,主要用于事业人员医疗保险缴费;2101199行政事业单位医疗-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0.37万元,主要用于职工工伤保险缴费;

10.211节能环保(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1.212城乡社区(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2.213农林水(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3.214交通运输(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4.215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5.216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6.217金融(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7.219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8.220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9.221住房保障(类)支出57.36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35%。主要用于职工住房公积金缴费其中2210201住房改革支出-住房公积金57.36万元,主要用于职工住房公积金缴费

20.222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1.223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2.224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3.229其他(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4.231债务还本(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5.232债务付息(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6.234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10.00万元,决算为5.8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58.30%。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万元,决算为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万元,决算为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6.00万元,决算为4.90万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84.09%,完成年初预算的81.67%;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4.00万元,决算为0.93万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15.91%,完成年初预算的23.25%,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0.93万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0万元),国(境)外接待费支出决算0万元。其中: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平县民政局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10.00万元,支出决算为5.8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58.30%。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万元,决算为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万元,决算为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6万元,决算为4.9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81.67%;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4.00万元,决算为0.9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23.25%。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本单位“三公”经费的使用,严格按照中央、省、市、县关于机关厉行节约减少公务支出的有关规定,弘扬艰苦奋斗、勤俭节约的优良作风,推进厉行节约反对浪费,建设节约型机关,坚持从严从简,勤俭办一切事,降低公务活动成本;坚持依法依规,按程序办事;坚持总量控制,按照相关标准,严格控制经费支出总额,坚持实事求是,从实际出发安排公务活动,取消不必要的公务活动,建立健全厉行节约反对浪费工作机制,取得了一定的成效。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上年增加3.55万元,增长155.05%。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万元,与上年相比无变化;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0万元,与上年相比无变化;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增加2.62万元,增长114.46%;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增加0.93万元,增长100%。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增加的主要原因是上年度财政状况困难,未安排足够的运转经费,导致上年度发生的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未形成支付,实际在本年度支付,因此相比上年“三公”经费支出数有所增长。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实物量的具体情况

1.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购置车辆0辆。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2辆。主要用于社会救助、养老服务、儿童福利、基层政权和社区建设、殡葬、区划地名管理等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安排国内公务接待19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125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养老服务工作产生的接待3批次,20人次;流浪乞讨救助工作产生的接待7批次,43人次;基层政权与社区建设工作产生的接待2批次,14人次;殡葬工作产生的接待4批次,30人次,社会救助工作产生的接待2批次,14人次;福彩工作产生的接待1批次,4人次。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罗平县民政局2023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431.24万元,比上年增加26.35万元,增长6.51%,主要原因是本年度对政府购买社会救助人员进行培训,费用有所增加。单位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保障2023年工作正常运转的公用经费支出。包括:委托业务费369.02万元、其他交通费用17.97万元、办公费14.77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4.90万元、邮电费4.86万元、物业管理费4.80万元、维修(护)费3.00万元、印刷费2.99万元、电费2.48万元、差旅费2.00万元、福利费1.97万元、会议费1.55万元、公务接待费0.93万元。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3年末,罗平县民政局资产总额1,395.11万元,其中,流动资产265.20万元,固定资产1,129.91万元(净值),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万元,在建工程0万元,无形资产0万元(净值),其他资产0万元(净值)(具体内容详见“附表12国有资产使用情况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168.93万元,其中固定资产减少0万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万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万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万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万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万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万元。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详见:罗平县民政局2023年度部门决算公开表(国有资产使用情况部分).xlsx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3年度,单位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23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1.23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1.23万元,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1.23万元。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

罗平县民政局2023年度部门决算公开(绩效自评部分).xls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本部门无其他重要事项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本文中公开的财政拨款三公经费相关数据是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及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的相关经费,不含非财政拨款部分。

(四)本文所称财政拨款三公经费决算数是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部门决算:各部门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及其履行职能情况编制,反映部门所有预算收支和结余执行结果及绩效等情况的综合性年度报告,是改进部门预算执行以及编制后续年度部门预算的参考和依据。

国库集中支付:指政府财政部门在经办国库业务的银行开设国库单一账户,所有财政性收入直接缴入国库单一账户,所有财政支出均由单一账户直接支付到商品或劳务提供者的财政预算管理模式。

转移支付:以各级政府之间所存在的财政能力差异为基础,以实现各地公共服务水平的均等化为主旨,而实行的一种财政资金转移或财政平衡制度。

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监督索引号530324140314011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