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督索引号53032418100201000
罗平县林业和草原局2023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罗平县林业和草原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财政拨款“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十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罗平县林业和草原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1.拟订林业及其生态建设的中长期规划并组织实施;组织开展森林资源、陆生野生动植物资源、湿地和石漠调查;承担林业生态文明建设的有关工作。
2.制定造林绿化的指导性计划,指导各类公益林和商品林的培育;指导植树造林、封山育林和以植树种草等生物措施防治水土流失的工作;指导、监督全民义务植树、造林绿化工作。
3.拟订林地保护利用规划并指导实施;负责退耕还林工作;负责落实上级批准的林木采伐限额计划;监督检查林木凭证采伐、运输;组织、指导林地、林权管理;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负责征用、占用林地的审核或审批;负责林业分类经营和生态效益补偿工作。
4.拟订石漠化防治规划并组织实施;拟订湿地保护规划,按照国家湿地保护的有关标准和规定,组织实施建立湿地保护区、湿地公园等保护管理工作,监督湿地的合理利用。
5.负责林业系统自然保护区的监督管理;负责野生动植物驯养、繁殖、运输、加工、经营、猎捕活动的监督管理。
6.拟订集体林权制度、重点国有林区、国有林场等林业改革意见并监督实施;拟订农村林业发展、维护农民经营林业合法权益的政策措施,指导、监督农村林地承包经营和林权流转;指导林权纠纷调处和林地承包合同纠纷仲裁工作;指导国有林场(苗圃)、森林公园和基层林业工作机构建设和管理。
7.监督检查各产业对森林、湿地、石漠化和陆生野生动植物资源的开发利用;指导山区综合开发有关林业工作。
8.承担组织、协调、指导、监督森林防火工作;承担林业行政执法监督职责;负责指导森林公安工作和队伍建设;查处破坏森林资源和野生动植物资源的重大案件;组织、指导、监督林业有害生物的防治、检疫工作。
9.按照职责分工,组织、指导农村改灶节柴、推广使用沼气、太阳能等农村能源建设工作;推广木材的节约代用;组织、指导林业及其生态建设的生态补偿制度的建立和实施。
10.负责林业科技、科研项目攻关和林业科技成果的推广和应用;负责全县林业专业技术人员和干部职工的教育培训。
11.承办罗平县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2023年度重点工作任务概述
1.实施林业重点项目,加快国土绿化和生态修复进程。2023年计划实施8.4378万亩营造林,其中造林6.0128万亩,营林2.425万亩。其中2021年长江防护林工程人工造林1万亩,石漠化治理工程2.765万亩(人工造林0.34万亩,封山育林面积2.425万亩),中央造林补贴项目0.5万亩,2022年长江防护林0.5万亩,退化防护林修复面积0.5万亩,国家珍稀树种培育项目0.2万亩,退耕还林2.57万亩,天保工程人工造林0.2万亩,异地造林0.2028万亩。
2. 持续推进退化草原治理项目实施,促进草原生态修复。在对2020年完成的13900亩退化草原治理项目检查验收,对其中九龙街道腊庄草场(5622亩)、罗雄街道勒泥朵草场(1773亩)治理达不到设计要求和标准的项目实施点进行整改,主要采取按设计增加种草面积、围栏(分栏)和节水灌溉设施。市林草局组织验收评定为优秀。
3.广泛动员,全面开展义务植树活动。在义务植树40周年之际,组织县直机关(部门)及13个乡镇(街道)全面开展义务植树活动,累计完成荒山义务植树1300余亩,完成龙王庙、湾子水库、九龙河等16个河湖插柳、植绿补绿工作,完成荒山义务植树215800株,完成河湖插柳植绿补绿植树27230株。实施义务植树村庄绿化行动,确定全县13个乡(镇、街道)26个村居委会(社区)实施义务植树村庄绿化,种植27个树种102270株村庄绿化树苗。
4.压实采伐迹地更新责任,促进林业产业可持续发展。组织对各乡镇(街道)2023年的采伐迹地更新情况进行随机抽查,抽中单位为鲁布革、九龙、板桥、长底,共抽检地块108块,面积4300亩,更新合格率为86.4%,对不合格的责令限期整改。
5.加强苗木生产指导,夯实林业生产基础。积极组织开展种苗质量监督管理及苗木检验、调拨、调剂等工作。组织板栗、花椒、藏柏等种子4680公斤,新育苗面积890亩,预计可出圃藏柏、华山松、杉木等造林苗木2250万株,确保2021年造林用苗需求数量。组织开展造林苗木质量检测4305株,出具苗木质量检验证书88份。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机构设置情况
罗平县林业和草原局机关内设9个机构,分别为:林业和草原局机关、能源站、执法大队、绿化办、资源站、有害生物防治检疫站、退耕办、林业工作站、野生水生动物保护站。
所属单位0个。
(二)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罗平县林业和草原局2023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即罗平县林业和草原局,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0个。
纳入罗平县林业和草原局2023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与我部门所属单位范围保持一致。
(三)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罗平县林业和草原局2023年末实有人员编制74人。其中:行政编制12人(含行政工勤编制2人),事业编制62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5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13人(含行政工勤人员2人),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人员48人,非参公管理事业人员4人。
年末尚未移交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共计38人(离休0人,退休38人)。年末由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38人(离休0人,退休38人)。
年末其他人员1138人。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开支人员1138人,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开支人员0人。年末学生0人。年末遗属3人。
车辆编制7辆,在编实有车辆7辆。
第二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罗平县林业和草原局2023年度部门决算公开表(决算报表部分).xlsx)
本单位2023年度没有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也没有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相关支出,所以《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为空表;
本单位2023年度没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也没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相关支出,所以《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为空表。
第三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罗平县林业和草原局2023年度收入合计4,598.73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4,598.73万元,占总收入的100.00%;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事业收入0万元(含教育收费0万元);经营收入0万元;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其他收入0万元。与上年相比,收入合计增加970.90万元,增长26.76%。其中:财政拨款收入增加990.90万元,增长27.47%;上级补助收入增加0万元,与上年相比没有变化;事业收入增加0万元,与上年相比没有变化;经营收入增加0万元,与上年相比没有变化;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增加0万元,与上年相比没有变化;其他收入减少20万元,下降100.00%。主要原因是2020年国家级公益林管护费500万元在今年拨付,导致本年收入比上年收入增加;原因是今年没有其他收入,导致其他收入减少。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罗平县林业和草原局2023年度支出合计4,599.9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767.48万元,占总支出的60.16%;项目支出1,832.44万元,占总支出的38.84%;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经营支出0万元;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与上年相比,支出合计增加958.02万元,增长26.31%。其中:基本支出增加895.25万元,增长47.82%;项目支出增加62.77万元,增长3.55%;上缴上级支出增加0万元,与上年相比没有变化;经营支出增加0万元,与上年相比没有变化;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增加0万元,与上年相比没有变化。主要原因是2020年国家级公益林管护费500万元在今年拨付,导致本年支出增加。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3年度用于保障罗平县林业和草原局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2,767.48万元。其中: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2,670.37万元,占基本支出的96.49%;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97.11万元,占基本支出的3.51%。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3年度用于保障罗平县林业和草原局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1,832.44万元。与上年对比增加了62.77万元,增长3.55%。其中:基本建设类项目支出0万元。具体项目开支及开展工作情况:
1.草原生态修复治理支出资金37.20万元,用于草原生态治理种苗费、工时费;
2.其他自然生态保护支出资金37.96万元,用于生态治理种苗费、工时费;
3.耕现金支出146.74,主要用于林业造林苗木费、工时费;
4.其他林业和草原支出资金611.01万元,用于草原生态治理种苗费、工时费;
5.其他风沙荒漠治理支出资金100.00万元,用于草原生态治理种苗费、工时费;
6.森林资源培育资金支出135.07万元,主要用于林业造林苗木费、工时费;
7.森林资源管理支出45.00万元,用于禁养野生动植物补助费;
8.森林生态效益补偿资金支出539.78万元,用于公益林补助、管护支出。
9.产业化管理支出0.92万元,用于核桃提质增效肥料费支出。
10.林业草原防灾减灾支出142.03万元,主要用于防火物资储备、防火工作发生的宣传广告、防火工作用车等费用支出;
11.农业保险保费补贴支出36.73万元,主要用于上缴林地保险费。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罗平县林业和草原局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4,598.73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9.97%。与上年相比增加990.90万元,增长27.47%,主要原因是2020年国家级公益林管护费500万元在今年拨付,导致本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增加。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20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0.00%;
2.202外交(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0.00%;
3.203国防(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0.00%;
4.204公共安全(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0.00%;
5.205教育(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0.00%;
6.206科学技术(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0.00%;
7.20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0.00%;
8.20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161.02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3.5%。主要用于在职人员和退休人员社会保障以及死亡职工遗属补助,其中:2080501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行政单位离退休 82.73万元,主要用于发放退休人员统筹外部分退休补助;208050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 47.12万元,主要用于单位职工养老保险费;2080506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机关行政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29.51万元,主要用于历年单位职工职业年金缴费;208080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死亡抚恤1.66万元,主要用于死亡职工遗属补助;
9.210卫生健康(类)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31.85万元,主要用于缴纳职工医疗保险,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0.69%。其中:2101101行政事业单位医疗-行政单位医疗8.03万元,主要用于缴纳行政人员医疗保险;2101102行政事业单位医疗-事业单位医疗23.11万元,主要用于缴纳事业人员医疗保险;2101199行政事业单位医疗-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0.12万元,主要用于缴纳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保险;主要用于缴纳职工医疗保险;
10.211节能环保(类)支出1,143.08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24.86%。其中2110401节能环保支出-自然生态保护-生态保护520万元,主要用于生态保护护林员管护劳务费支出;2110405节能环保支出-自然生态保护-草原生态修复治理37.20万元,主要用于造林苗木、工时费支出;2110499节能环保支出-自然生态保护-其他自然生态保护支出37.96万元,2110501节能环保支出-自然生态保护-森林管护132.28万元,主要用于天保管护人员劳务费支出;2110502节能环保支出-自然生态保护-社会保险补助支出68.90万元,主要用于天保人员社会保险补助;2110602节能环保支出-自然生态保护-退耕现金146.74万元,主要用于造林苗木、工时费支出;2110799节能环保支出-自然生态保护-其他风沙荒漠治理支出100万元,主要用于造林苗木、工时费支出;2119999节能环保支出-自然生态保护-其他节能环保支出100万元,主要用于造林苗木、工时费支出;
11.212城乡社区(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0.00%;
12.213农林水(类)支出3182.55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69.21%。其中2130201农林水支出-林业和草原-行政运行881.49万元,主要用于机关事业人员经费及机关正常运转支出;2130205农林水支出-林业和草原-森林资源培育135.07万元,主要用于造林苗木费、工时费支出;2130207农林水支出-林业和草原-森林资源管理45万元、主要用于野生动物防治工作支出;2130209农林水支出-林业和草原-森林生态效益补偿1431.50万元,主要用于公益林管护人员劳务报酬、森林资源管理委托业务费支出;2130234农林水支出-林业和草原-林业草原防灾减灾142.02万元,主要森林草原防火工作经费支出;2130299农林水支出-林业和草原-其他林业和草原支出510.74万元,主要用于造林苗木、工时费支出;2130803农林水支出-林业和草原-农业保险保费补贴36.73万元,主要用于缴火灾保险;
13.214交通运输(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0.00%;
14.215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0.00%;
15.216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0.00%;
16.217金融(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0.00%;
17.219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0.00%;
18.220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0.00%;
19.2210201住房保障(类)支出-住房改革支出-住房公积金80.23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74%。主要用于缴纳职工住房公积金;
20.222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0.00%;
21.223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0.00%;
22.224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0.00%;
23.229其他(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0.00%;
24.231债务还本(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0.00%;
25.232债务付息(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0.00%;
26.234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0.00%。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40.00万元,决算为21.1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52.77%。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万元,决算为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万元,决算为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21万元,决算为16.09万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76.22%,完成年初预算的76.62%;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19.00万元,决算为5.02万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23.38%,完成年初预算的26.41%,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5.02万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0万元),国(境)外接待费支出决算0万元。其中: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罗平县林业和草原局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40.00万元,支出决算为21.1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52.77%。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万元,决算为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万元,决算为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21万元,决算为16.0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76.62%;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19.00万元,决算为5.0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26.41%。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认真执行了罗发(2015)16号,关于《罗平县贯彻“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实施办法》的通知,减少接待次数和控制接待档次,并按人均100元/天控制招待费用,其次是车辆修理及加油统一管理,禁止公车私用,严格控制出差人数和天数,且出差人员要按规定乘坐交通工具,未按规定等级乘坐交通工具的,超支部分由个人自理。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上年增加0.43万元,增长2.07%。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增加0万元,与上年相比没有变化;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增加0万元,与上年相比没有变化;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增加5.86万元,增长57.3%;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5.43万元,下降51.99%。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增加的主要原因是上年财政资金调度困难,“三公”经费未拨付到位。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实物量的具体情况
1.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累计0人次。
2.购置车辆0辆。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7辆。主要用于林业工作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安排国内公务接待90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764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森林防火工作公务接待费10批次、接待60人,林业六项工作核查公务接待30批次、接待180人,其他林业工作接待50批次、接待524人发生的接待支出。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罗平县林业和草原局2023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97.11万元,比上年增加48.92万元,增长101.52%,主要原因上年度财政资金调度困难,机关运行经费未拨付到位。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机关办公费34.93万元,物业管理费3.24万元,差旅费9.72万元,公务接待费1.45万元,委托业务费5.5万元,工会经费7.04万元,福利费5.1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3.1万元,其他交通费用15.59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1.44万元。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3年末,罗平县林业和草原局资产总额624.90万元,其中,流动资产279.88万元,固定资产345.02万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万元,在建工程0万元,无形资产0万元,其他资产0万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
罗平县林业和草原局2023年度部门决算公开表(国有资产使用情况表).xlsx)。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730.16万元,其中固定资产增加11.60万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万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万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万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万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万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万元。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3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13.27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113.27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20万元,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10万元。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
罗平县林业和草原局2023年度部门决算公开表(绩效自评部分).xlsx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无其他重要事项情况。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本文中公开的财政拨款“三公”经费相关数据是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及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的相关经费,不含非财政拨款部分。
(四)本文所称财政拨款“三公”经费决算数是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部门决算:各部门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及其履行职能情况编制,反映部门所有预算收支和结余执行结果及绩效等情况的综合性年度报告,是改进部门预算执行以及编制后续年度部门预算的参考和依据。
国库集中支付:指政府财政部门在经办国库业务的银行开设国库单一账户,所有财政收入直接缴入国库单一账户,所有财政支出均由单一账户直接支付到商品或劳务提供者的财政预算管理模式。
转移支付:以各级政府之间所存在的财政能力差异为基础,以实现各地公共服务水平的均等化为主旨,而实行的一种财政资金转移或财政平衡制度。
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监督索引号530324181002011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