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罗平县地震局2023年度部门决算

  • 罗平县地震局
  • 53032418100901000
  • 2024-10-29 15:32

监督索引号53032418100901000

罗平县地震局2023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罗平县地震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财政拨款“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十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罗平县地震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负责全县防震减灾工作,依法履行防震减灾管理职能,负责贯彻执行国家、省、市县有关于防震减灾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负责编制全县防震减灾事业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防震减灾法》《云南省防震减灾工作条例》等法律法规,负责管理、监督、检查全县的防震减灾工作;负责拟订全县防震减灾规范性文件;负责全县防震减灾的综合发展实施工作,推进全县防震减灾事业现代化建设。

负责管理监督全县的地震监测预测、预警工作。负责制订全县地震监测台网(站)、预警工程规划,负责全县地震台网(站)及信息系统建设,依法做好地震预测、预警有关工作,会同有关部门依法保护地震监测、预警实施和监测、预警环境;负责编制、实施全县地震监测预报方案和震情跟踪方案;负责调查核实宏微观异常并进行震情会商,根据地震监测研究结果,提出地震趋势预测意见 ;负责地震发生后的余震监测、震后趋势判定及管理地震资料和信息;负责全县地震重点监视防御区的震情跟踪监视工作;负责全县地震预警工作的监督管理;负责指导全县地震群测群防工作。

监督管理建设工程地震安全性评价工作和抗震设防要求,审查批准地震安全性评价报告和抗震设防要求;依法对地震安全性评价单位的资质进行资格审查认证和项目登记;管理全县地震灾害预测,会同有关部门防范地震次生灾害;参与拟定地震灾区重建计划。

拟定地震应急预案并组织实施;指导有关部门规划、建设、完善地震应急避难场所和疏散通道;协助有关部门组建和培训地震应急救援队伍和地震救援志愿者队伍;协助有关部门建立地震应急救援物资储备系统;承担破坏性地震发生后罗平县人民政府抗震救灾指挥机构办公室的职责;负责震情和灾情速报,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地震灾害调查与损失评估;参与制定地震灾区重建规划。

普及防震减灾知识,提高社会防震减灾意识;协助有关部门建设地震科普教育基地、示范学校;按照有关规定审核防震减灾宣传报道,会同有关部门及时处理地震谣言、地震误传等突发事件,维护社会稳定。

负责防震减灾事业费、基本建设费的监督管理和专项资金的使用。

负责本系统行政复议、行政诉讼工作,负责地震行业质量与技术监督管理工作,负责地震技术标准的实施和监督。负责云南省地震局罗平地震台的各项工作。承担罗平县人民政府防震减灾工作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

(二)2023年度重点工作任务概述

2023年,罗平县地震局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防灾减灾救灾的重要论述和重要讲话精神,贯彻落实党和国家领导人、省委、省政府领导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理念,坚持“预防为主,防御与救助相结合”的方针。积极组织开展“监测预警、震害防御、地震科普、地震应急救援演练”等防震减灾工作,为全县经济社会健康有序发展做出积极努力。罗平县地震局2023年度防震减灾重点工作如下:

1.主体责任落实方面

 一是学习贯彻落实方面。罗平县抗震救灾指挥部结合县安委办组织的相关安全工作会议和召开的全县防震减灾工作联席会议,持续开展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防灾减灾救灾的重要论述和重要讲话精神,贯彻落实党和国家领导人、省委、省政府领导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防灾减灾救灾的重要论述,特别是关于“宁可十防九空,不可失防万一”的重要指示精神,把做好防灾减灾救灾工作作为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的实践检验,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树牢底线思维、极限思维,坚持“有震无震按有震防,大震小震按大震防”、“宁可千日不震,不可一日不防”,坚决防止和克服麻痹松懈、盲目乐观、高枕无忧的思想,切实做到守土有责、守土担责、守土尽责。二是高位推进防震减灾工作方面。2023年县政府常务会议研究防震减灾工作2次,县委常委会研究1次,并《罗平县2023地震灾害防范应对准备工作方案》。三是抗震救灾指挥部履职方面。罗平县抗震救灾指挥部指挥长、分管领导积极履行工作职责,认真落实防震减灾相关责任。组织召开全县地震灾害防范应对准备工作会议,印发防震减灾工作相关文件,组织开展2023年地震应急救援桌面推演活动。积极协调省、市地震部门,帮助解决相关问题和困难。乡镇(街道)和县抗震救灾指挥部成员单位积极履行各自职责,有序推进全县防震减灾工作。四是防震减灾宣传培训方面。罗平县抗震救灾指挥部积极组织防震减灾宣传培训及演练活动。2023年创建市级防震减灾科普示范学校8所,组织线上培训科普培育师8名。利用“5·12”等防灾减灾日,开展街道公园宣传1次、社区宣传2次、学校1次,发放宣传资料8000余册,创建科普示范学校8家、培训科普培育师8个。参加全市地震“第一响应人”培训及业绩演练活动1次。

2.监测预警预报方面。一是地震监测台网建设和维护方面。常态化开展地震监测台网、地震预警终端和地震应急指挥中心相关设施设备运行维护工作,确保了地震监测台网和地震应急指挥中心全年无故障运行,为开展好地震应急工作提供了有力支撑;二是积极开展震情监测预报预警和会商研判工作。每年参与全市震情联合会商会议;2023年2月,及时处理县城区飞鸟宏观现象舆情引导工作;三是积极加强中小学预警终端建设,2023年,安装学校地震预警终端系统5套,进一步加大罗平辖区地震灾害风险区地震预警手段的覆盖面。

3.震害防御工作方面。一是地震灾害风险普查方面。组织县直相关部门和各乡镇(街道)完成抗震设防房屋设施基础数据采集录入工作;二是全面开展罗平县地震灾害风险普查工作,目前,地震灾害风险普查工作已基本结束。二是房屋设施加固情况。罗平县地震局、罗平县住建局等部门严格落实《建设工程抗震管理条例》和国家抗震设防强制性标准,组织实施了建设工程抗震调查,完成全县2020年以来开展的一般建设工程和重大建设工程抗震设防要求执行情况和地震安全性评价工作进行了全面的检查、核查,并按照审批权限,完成了全县学校、医院、大型公共场所等重点抗震设防类新建项目抗震设防专项审查,实施农房抗震加固改造3530户、农村危房改造47户、棚户区改造633户,累计完成投资300万元;老旧小区改造58个,2137户,累计完成投资1.9亿元。三是正有序开展城乡抗震防灾能力提升三年行动方案编制实施工作;四是积极推广地震减隔震技术、新材料工程运营,配合教育部门完成中小学校舍“全面改薄”抗震设防266所。新建6所学校教学楼、食堂宿舍楼等均采用减隔震技术。

4.救援能力建设方面。加强消防救援队伍、工程抢险队伍、军队应急队伍、医疗卫生队伍、社会志愿者队伍等各类救援力量统筹,更新完善救援装备设备,理顺指挥关系,畅通应急联络渠道,健全联动响应机制,提高综合救援能力。目前,救援能力主要依托消防救援队伍建成专业地震救援队,地震灾害救援前突分队1支、救援分队1支,共计15人、搜救犬一条、救援车3辆、套器材装备900余件。

5.物质装备保障方面。按照“布局合理、强化综合防灾减灾救灾能力”的要求,加强应急救灾物资保障体系建设,强化救灾物资储备库建设和物资储备,罗平基本形成了县级救灾物资储备体系,为防震减灾工作提供了物资储备保障。

基层防震减灾方面, 结合防灾减灾工作要求,各乡镇(街道)在地震应急预案修订、科普宣传、应急演练方面工作有序开展,特别是基层学校每年积极组织地震应急疏散演练活动,2023年,县地震局正有序开展12所中小学“五个一”试点活动。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机构设置情况

我部门设置4个内设机构,包括:办公室、监测预报科、震害防御科、应急救援科。

所属单位0个。

(二)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罗平县地震局2023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0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1个。即:罗平县地震局。

    纳入罗平县地震局2023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与我部门所属单位范围保持一致。

(三)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罗平县地震局2023年末实有人员编制6人。其中:行政编制0人(含行政工勤编制0人),事业编制6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0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0人(含行政工勤人员0人),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人员0人,非参公管理事业人员6人。

年末尚未移交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共计0人(离休0人,退休0人)。年末由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3人(离休0人,退休3人)。

年末其他人员0人。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开支人员0人,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开支人员0人。年末学生0人。年末遗属0人。

车辆编制0辆,在编实有车辆0辆。

 

第二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罗平县地震局2023年度部门决算公开表(决算报表部分).xlsx

本部门2023年度没有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也没有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相关支出,所以《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为空表。

本部门2023年度没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也没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相关支出,所以《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为空表。

 

第三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罗平县地震局2023年度收入合计106.45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06.44万元,占总收入的99.99%;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事业收入0万元(含教育收费0万元);经营收入0万元;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其他收入0.01万元,占总收入的0.01%。与上年相比,收入合计减少33.43万元,下降23.90%。其中:财政拨款收入减少33.44万元,下降23.91%;上级补助收入增加0万元,与上年相比,没有变化;事业收入增加0万元,与上年相比,没有变化;经营收入增加0万元,与上年相比,没有变化;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增加0万元,与上年相比,没有变化;其他收入增加0.01万元,增长0.01%。减少的主要原因是2023年减少地震台站维修(护)费、医疗保险、养老保险、住房公积金,由于2023年单位有调出人员及退休人员,所以导致本年收入比上年减少33.43万元。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罗平县地震局2023年度支出合计106.6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05.94万元,占总支出的99.34%;项目支出0.70万元,占总支出的0.66%;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经营支出0万元;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与上年相比,支出合计减少34.10万元,下降24.23%。其中:基本支出减少34.20万元,下降24.40%;项目支出增加0.10万元,增长16.67%;上缴上级支出增加0万元,与上年相比,没有变化;经营支出增加0万元,与上年相比,没有变化;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增加0万元,与上年相比,没有变化。主要原因是2023年减少地震台站维修(护)费、医疗保险、养老保险、住房公积金等,由于2023年单位有调出人员及退休人员,所以导致本年支出比上年减少34.10万元。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3年度用于保障罗平县地震局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105.94万元。其中: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94.98万元,占基本支出的89.65%;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10.96万元,占基本支出的10.35%。人均预算支出分析:2023年基本支出人均人员经费13.57万元、人均日常公用经费1.57万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人均人员经费13.57万元、人均日常公用经费1.57万元,其中人均基本工资、津补贴、奖金和绩效工资支出13.57万元在正常范围内。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3年度用于保障罗平县地震局机构、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0.70万元,其中:基本建设类项目支出0万元。具体项目开支及开展工作情况如下:

罗财资环〔2023〕28号防震减灾专项转移支付资金0.70万元。主要用于支付地震台站维护费,电费及日常办公费用。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罗平县地震局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06.44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9.81%。与上年相比减少33.44万元,下降23.91%,主要原因是2023年减少地震台站维修(护)费、医疗保险、养老保险、住房公积金等,由于2023年单位有调出人员及退休人员,所以导致本年度本部门决算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比上年减少33.44万元。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20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 0.00%;

2.202外交(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 0.00%;

3.203国防(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 0.00%;

4.204公共安全(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 0.00%;

5.205教育(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 0.00%;

6.206科学技术(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 0.00%;

7.20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 0.00%;

8.20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14.68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3.79%。主要用于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人员统筹外部分补助支出、机关事业单位在职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机关事业单位在职职工历年职业年金缴费。其中:208050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支出5.66万元,主要用于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人员统筹外部分退休补助支出;208050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6.53万元,主要用于在职人员养老保险缴费支出;2080506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2.49万元;主要用于历年单位职工职业年金缴费支出。

9.210卫生健康(类)支出2.9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2.72%。主要用于2023年行政事业单位在职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工伤、生育缴费支出。其中:2101101卫生健康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医疗--行政单位职工医疗支出2.13万元,主要用于单位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工伤、生育缴费支出;2101102卫生健康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医疗--事业单位医疗支出0.70万元,主要用于单位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工伤、生育缴费支出;2101199卫生健康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医疗--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保险支出0.07万元,主要用于单位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工伤、生育缴费及其他社会保障缴费支出。

10.211节能环保(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 0.00%;

11.212城乡社区(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 0.00%;

12.213农林水(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 0.00%;

13.214交通运输(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 0.00%;

14.215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 0.00%;

15.216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 0.00%;

16.217金融(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 0.00%;

17.219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 0.00%;

18.220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 0.00%;

19.221住房保障(类)支出6.95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6.53%。主要用于2023年在职职工住房公积金缴费支出。其中:2210201住房保障支出--住房改革支出--住房公积金支出6.95万元,主要用于在职职工住房公积金缴费支出。

20.222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 0.00%;

21.223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 0.00%;

22.224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81.91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76.95%。主要用于2023年单位在职人员工资福利支出及单位基本运转经费支出。其中:2240501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地震事务--行政运行支出81.21万元,主要用于工资福利支出70.45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10.52万元、资本性支出0.24万元;2240505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地震事务--地震预测预报支出--防震减灾专项转移支付资金支出0.70万元。主要用于地震预测预报防震减灾基本运行商品和服务(日常办公费用)支出。

23.229其他(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 0.00%;

24.231债务还本(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 0.00%;

25.232债务付息(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 0.00%;

26.234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 0.00%。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50万元,决算为0.1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26.00%。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万元,决算为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万元,决算为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万元,决算为0万元;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50万元,决算为0.13万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100.00%,完成年初预算的26.00%,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0.13万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0万元),国(境)外接待费支出决算0万元。其中: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罗平县地震局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50万元,支出决算为0.1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26.00%。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万元,决算为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万元,决算为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万元,决算为0万元;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50万元,决算为0.1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26.00%。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我单位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积极响应厉行节约政策,加强公务接待管理,控制公务接待次数,减少不必要的开支。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上年增加0.13万元,增长100%。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万元,与上年对比无变化;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0万元,与上年对比无变化;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0万元,与上年对比无变化;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增加0.13万元,增长100%。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增加的主要原因是上年度财政资金紧张,公务接待费用额度申请后没有拨付到位,当年没有产生支出,于本年度报销支出。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实物量的具体情况

1.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购置车辆0辆。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0辆。

3.安排国内公务接待6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28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本单位检查、考核、宣传、上级单位到本单位调研相关工作,产生的接待批次及人次等)发生的接待支出。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罗平县地震局2023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0万元,主要原因是罗平县地震局属于非参公事业单位,无机关运行经费支出。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3年末,罗平县地震局资产总额51.37万元,其中,流动资产2.59万元,固定资产48.66万元(净值),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万元,在建工程0万元,无形资产0.12万元(净值),其他资产0万元(净值)(具体内容详见附表12《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2.17万元,其中:流动资产减少0.23万元,固定资产减少1.94万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万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万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万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万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万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万元。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详见:罗平县地震局2023年部门决算公开表(国有资产使用情况表).xlsx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3年度,单位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53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53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53万元,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53万元。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罗平县地震局2023年部门决算公开表(绩效自评部分).xlsx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本部门无其他重要事项。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本文中公开的财政拨款“三公”经费相关数据是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及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的相关经费,不含非财政拨款部分。

(四)本文所称财政拨款“三公”经费决算数是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部门决算:各部门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及其履行职能情况编制,反映部门所有预算收支和结余执行结果及绩效等情况的综合性年度报告,是改进部门预算执行以及编制后续年度部门预算的参考和依据。

国库集中支付:指政府财政部门在经办国库业务的银行开设国库单一账户,所有财政性收入直接缴入国库单一账户,所有财政支出均由单一账户直接支付到商品或劳务提供者的财政预算管理模式。

转移支付:以各级政府之间所存在的财政能力差异为基础,以实现各地公共服务水平的均等化为主旨,而实行的一种财政资金转移或财政平衡制度。

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监督索引号530324181009011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