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督索引号53032411062801000
罗平县乡村振兴局2023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罗平县乡村振兴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财政拨款“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十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3年度本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一部分 罗平县乡村振兴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罗平县乡村振兴局是县委、县政府的综合议事协调机构,对全县的乡村振兴工作具有总揽、协调、服务和监督的职责。其主要职能是:
1.贯彻落实党和国家关于巩固拓展脱贫助力乡村振兴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措施,深入开展调查研究,结合罗平实际,为县委、县政府对巩固拓展脱贫助力乡村振兴工作的重大决策提供真实可靠的依据;执行县巩固拓展脱贫领导小组的决议、决定,并在执行过程中负责组织、协调、督促、检查、指导工作。
2.组织编制和实施全县巩固拓展脱贫助力乡村振兴总体规划和乡、村级规划,编制年度实施计划。
3.负责各类巩固拓展脱贫助力乡村振兴项目的立项、论证和申报审批,设计、组织和实施跨地区、跨行业的巩固拓展脱贫助力乡村振兴项目;负责中央财政性巩固拓展脱贫助力乡村振兴资金、信贷巩固拓展脱贫助力乡村振兴资金等各类巩固拓展脱贫助力乡村振兴资金的管理计划分配;负责全县巩固拓展脱贫助力乡村振兴物资的分配和管理。
4.负责对巩固拓展脱贫助力乡村振兴项目实施工程质量和巩固拓展脱贫助力乡村振兴资金使用进行跟踪监测和审计,并会同有关部门对巩固拓展脱贫助力乡村振兴项目资金管理中的违纪违法行为进行调查与处理;负责巩固拓展脱贫助力乡村振兴的统计工作。
5.加强社会融资巩固拓展脱贫助力乡村振兴,领导管理外资项目工作,承办全县巩固拓展脱贫助力乡村振兴方面的涉外工作。
6.联络中央、省、市机关和发达地区在全县的定点巩固拓展脱贫助力乡村振兴和对口帮扶工作,指导县级有关部门做好驻村帮户工作。
7.领导和管理办公室下属单位,指导乡村巩固拓展脱贫助力乡村振兴工作。
8.承办县委、县政府和上级机关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2023年度重点工作概述
1.以党建为引领促队伍建设。组织全体党员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不断增强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提高政治站位和政治觉悟,以理论武装和纪律建设成效,强化监督执纪问责,加快经济社会发展提供坚强纪律保障。同时,始终把干部职工的思想政治建设摆在首位,自觉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全体党员干部自觉加强党性修养、改进工作作风,自觉践行“三严三实”,争做合格党员。强化党员干部责任意识、加强领导干部党性修养和作风养成,加强干部作风纪律建设、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加强内部督查力度,强化监督手段,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认真查找“四风”方面存在地问题,规范了干部纪律作风、工作作风和生活作风,杜绝了奢靡之风。
2.坚持巩固拓展脱贫助力乡村振兴同扶心、扶志、扶智相结合,教育引导卡户群众通过辛勤劳动实现脱贫,激发内生动力,消除精神贫困。健全“爱心超市”长效运行机制,有效引导 群众参与脱贫攻坚和社会治理。发挥示范引领作用,营造勤劳致富良好社会风尚。加强产业巩固拓展脱贫助力乡村振兴,提高特色农业产业巩固拓展脱贫助力乡村振兴质量。
3.深化沪滇巩固拓展脱贫助力乡村振兴协作,按期完成沪滇对口帮扶项目。加强就业巩固拓展脱贫助力乡村振兴。加强教育巩固拓展脱贫助力乡村振兴,全面推进卡户学生资助工作,持续做好义务教育控辍保学工作。加强健康巩固拓展脱贫助力乡村振兴,落实健康巩固拓展脱贫助力乡村振兴。
4把脱贫攻坚同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有机结合起来,形成持续稳定的产业就业支撑。深入开展人居环境整治行动,持续改善人居环境,提升公共基础服务水平。针对“重病、重残、重灾和没有劳动能力”的重点人群,加大资金、项目、帮扶倾斜力度。
5.认真排查整改巩固拓展脱贫助力乡村振兴存在问题,加强巩固拓展脱贫助力乡村振兴资金绩效管理,提高乡村振兴工作质量。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机构设置情况
我部门共设置8个内设机构,包括:综合科、规划资金管理科、财务科、产业金融科、易地搬迁科、社会扶贫科、督查考评科,罗平县人民政府扶贫开发服务中心。
所属单位0个。
(二)决算单位构成
罗平县乡村振兴局作为一级预算单位纳入2023年度决算编报范围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0个。即罗平县乡村振兴局。
纳入罗平县乡村振兴局2023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与我部门所属单位范围保持一致。
(三)本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罗平县乡村振兴局2023年末实有人员编制20人。其中:行政编制8人(含行政工勤编制1人),事业编制12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0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10人(含行政工勤人员1人),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人员0人,非参公管理事业人员12人。行政超编2人的原因:工勤人员超编1人,是因为本部门原有工勤编制1人,实有工勤人员2人,工勤退休人员1人,编制就被罗平县编制委员会收回1人;行政编制被罗平县编制委员会收回1人,县内调整到其他单位。
年末尚未移交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共计0人(离休0人,退休0人)。年末由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2人(离休0人,退休2人)。
年末其他人员0人。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开支人员0人,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开支人员0人。年末学生0人。年末遗属0人。
车辆编制1辆,在编实有车辆1辆。
第二部分 罗平县乡村振兴局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罗平县乡村振兴局2023年度部门决算公开表(决算报表部分).xlsx)
本部门2023年度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也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安排的支出,故《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为空表。
本部门2023年度无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也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安排的支出,故《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为空表。
第三部分 2023年度本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罗平县乡村振兴局2023年度收入合计1,903.64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903.64万元,占总收入的100%;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事业收入0万元(含教育收费0万元),经营收入0万元,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其他收入0万元。与上年相比,收入合计增加357.62万元,增长23.13%。其中:财政拨款收入增加557.14万元,增长41.37%;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与上年相比没有变化;事业收入增加0万元,与上年相比没有变化;经营收入增加0万元,与上年相比没有变化;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增加0万元,与上年相比没有变化;其他收入增加0万元,与上年相比没有变化。收入增加的主要原因是:本部门2023年增加了脱贫户及三类监测对象的雨露计划补助金及省外务工交通补助金的发放,导致本年收入比上年增加。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罗平县乡村振兴局2023年度支出合计1,905.31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34.08万元,占总支出的17.53%;项目支出1,571.23万元,占总支出的82.47%;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经营支出0万元;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与上年相比,支出合计增加354.52万元,增长22.86%。其中:基本支出减少264.19万元,下降44.16%;项目支出增加618.72万元,增长64.9%;上缴上级支出增加0万元,与上年相比没有变化;经营支出增加0万元,与上年相比没有变化;对附属单位补助增加0万元,与上年相比没有变化。支出增加的主要原因是:本部门2023年增加了脱贫户及三类监测对象雨露计划补助金及省外务工交通补助金的发放,导致本年支出比上年增加。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3年度用于保障罗平县乡村振兴局机关单位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334.08万元。其中: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296.15万元,占基本支出的88.65%;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等公用经费37.93万元,占基本支出的11.35%。人均15.18万元。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3年度用于保障罗平县乡村振兴局机关单位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为1,570.92万元。其中:基本建设类项目支出0万元。具体项目开支及开展工作情况如下:
1.公益性岗位工资补助金570.13万元,用于支付各乡镇保洁员工资,每人每月0.08万元;
2.雨露计划补助金416.95万元。用于脱贫户及三类监测对象就读职业学校的学费补助金;
3.农业大学李小云教授咨询服务费123.74万元,主要用于李小云教授团队乡村振兴示范园的咨询设计费;
4.精准扶贫小额贷款贴息补助金100.00万元,主要用于全县脱贫户及三类监测对象精准扶贫小额贷款的利息补贴支出;
5.产业补助金82.50万元,主要用于全县各乡镇脱贫户及三类监测对象产业发展补助金;
6.项目管理经费81.20万元,主要用于乡村振兴项目管理中发生的项目监理费,培训费、会议费等;
7.用于村庄道路维修及人居环境提升补助金80.40万元,主要用于全县脱贫户及三类监测对象家庭人均环境提质改造款的支出及村内道路维修维护;
8.防返贫工作经费68.00万元,主要用于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中的办公费、会议费等;
9.省外务工交通补助金48.00万元,主要用于脱贫户及三类监测对象到省外务工的往返交通费补助。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罗平县乡村振兴局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903.64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9.91%。与上年相比增加557.13万元,增长41.38%,支出增加的主要原因是:本部门本年增加了雨露计划补助金、省外务工补助金等的发放,导致财政拨款支出比上年增加。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20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202外交(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3.203国防(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4.204公共安全(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5.205教育(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6.206科学技术(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7.20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8.20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22.22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16%。主要用于养老保险等支出。其中:2080501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行政单位离退休支出4.30万元,主要用于退休人员费;2080505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12.89万元,主要用于职工缴纳基本养老保险;2080506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5.02万元,主要用于职工缴纳职业年金;
9.210卫生健康(类)支出10.05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53%,主要用于医疗保险支出等。其中:2101101行政事业单位医疗-行政单位医疗支出4.49万元,主要用于行政人员缴纳医疗保险;2101102行政事业单位医疗-事业单位医疗支出5.38万元,主要用于事业人员缴纳医疗保险;2101199行政事业单位医疗-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0.18万元,主要用于行政事业人员缴纳生育保险;
10.211节能环保(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1.212城乡社区(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2.213农林水(类)支出1,847.27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97.04%。主要用于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其中:2130501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促乡村振兴-行政运行支出344.35万元,主要用于行政运行的工资、奖金、津补贴等;2130502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促乡村振兴-一般行政事务管理支出130.00万元,主要用于一般行政事务管理的办公费、会议费、培训费、委托业务费等;2130599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促乡村振兴-其他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衔接乡村振兴支出1,372.92万元,主要用于巩固拓展脱贫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公益岗补助金、雨露计划补助金、产业奖补金、小额贷款贴息补助金、省外务交通工补助金等;
13.214交通运输(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4.215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5.216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6.217金融(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7.219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8.220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9.221住房保障支出24.1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27%,主要用于住房改革支出。其中:2210201住房改革支出-住房公积金24.10万元,主要用于职工住房公积金的缴存;
20.222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1.223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2.224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3.229其他(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4.231债务还本(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5.232债务付息(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6.234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20.00万元,决算为19.4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7.15%。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万元,决算为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4.00万元,决算为4.00万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25.92%,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16.00万元,决算为15.43万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79.41%,完成年初预算的96.44%,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15.43万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0万元),国(境)外接待费支出决算0万元。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罗平县乡村振兴局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20.00万元,支出决算为15.4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7.15%。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万元,决算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万元,决算为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4.00万元,决算为4.0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16.00万元,决算为15.4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6.44%。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财政资金紧缺,本部门履行中央八项规定,节约各项开支。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上年增加19.22万元,增长9152.38%。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增加0万元,与上年相比无变化;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增加0万元,与上年相比无变化;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增加3.96万元,增长10421.05%;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增加15.26万元,增长8976.47%。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增加主要原因: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量小,一是一部分项目管理经费划转到罗平县扶贫开发投资有限公司,委托其代理发放一部分三公经费,影响了一体化系统2022年的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数显现小,导致2023年的三公经费比2022年增加。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实物量的具体情况
1.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购置车辆0辆。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辆,主要用于罗平县乡村振兴局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相关工作范围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安排国内公务接待86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1,156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罗平县乡村振兴局巩固拓展脱贫促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相关工作,产生的接待批次及人次等发生的接待支出。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罗平县乡村振兴局2023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36.63万元,比上年减少38.58万元,下降51.30%,主要原因是本部门厉行节约,遵守中央八项规定。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办公费11.55万元,其他交通费8.88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4.00万元,差旅费2.84万元,维修费2.68万元,福利费2.27万元,工会经费1.79万元,培训费1.17万元,公务接待费0.77万元,电费0.36万元,水费0.24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0.08万元。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3年末,罗平县乡村振兴局资产总额54.81万元,其中,流动资产43.14万元,固定资产11.67万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万元,在建工程0万元,无形资产0万元,其他资产0万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12国有资产使用情况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34.14万元,其中固定资产减少5.36万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万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万元;报废报损资产0万项,账面原值0万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万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万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万元。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详见:
罗平县乡村振兴局2023年度部门决算公开表(国有资产使用情况表).xlsx)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3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其中:授予微小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
罗平县乡村振兴局2023年度部门决算公开表(绩效自评情况表).xls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本部门无其他重要事项。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本文中公开的财政拨款“三公”经费相关数据是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及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的相关经费,不含非财政拨款部分。
(四)本文所称财政拨款“三公”经费决算数是指本部门当年通过本级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部门决算:各部门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及其履行职能情况编制,反映部门所有预算收支和结余执行结果及绩效等情况的综合性年度报告,是改进部门预算执行以及编制后续年度部门预算的参考和依据。
国库集中支付:指政府财政部门在经办国库业务的银行开设国库单一账户,所有财政收入直接缴入国库单一账户,所有财政支出均由单一账户直接支付到商品或劳务提供者的财政预算管理模式。
转移支付:以各级政府之间所存在的财政能力差异为基础,以实现各地公共服务水平的均等化为主旨,而实行的一种财政资金转移或财政平衡制度。
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监督索引号530324110628011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