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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共产党罗平县委员会政法委员会2023年度部门决算

  • 中国共产党罗平县委员会政法委员会
  • 53032418021601000
  • 2024-10-31 09:42

监督索引号53032418021601000

中国共产党罗平县委员会政法委员会2023年度

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中国共产党罗平县委政法委员会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财政拨款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十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中国共产党罗平县委政法委员会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中国共产党罗平县委员会政法委员会(以下简称“县委政法委”)在县委领导下履行职责、开展工作,把握政治方向、协调各方面职能、统筹政法工作、建设政法队伍、督促依法履职、创造公正司法环境,带头依法依规办事,保证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贯彻落实。主要职责: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坚持党对政法工作的绝对领导,全面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党中央、省委、市委、县委决策部署,推动完善和落实政治轮训和政治督察制度,坚决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贯彻党中央以及省委、市委、县委决定,研究协调政法单位之间、政法单位和有关部门、地方之间有关重大事项,统一政法单位思想和行动。贯彻党中央和省委、市委、县委决定,对全县政法工作研究提出全局性部署,推进平安罗平建设、法治罗平建设,加强过硬队伍建设,深化智能化建设,坚决维护国家政治安全、确保社会大局稳定、促进社会公平正义、保障人民安居乐业。落实党中央和省委、市委、县委国家安全领导机构、全面依法治国领导机构的决策部署,支持配合其办事机构工作,指导和协调政法单位维护政治安全工作和执法司法工作。组织协调、推动和督促全县各级各有关部门开展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汇总掌握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动态,协调处置重大突发事件,研究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有关重大问题,提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对策建议,创新完善多部门参与的平安建设工作协调机制。

统筹协调政法机关等部门处理影响全县社会稳定的重大事项,协调应对和处置重大突发事件,了解掌握和分析研判影响全县社会稳定的情况动态,预防、化解影响稳定的社会矛盾和风险。协调指导各级各相关部门做好反邪教工作,分析研判有关情况信息并向县委提出政策建议,协调处置重大突发性事件。加强对政法工作的督查,统筹协调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维护政治安全、维护社会稳定、反邪教、反暴恐等有关法律法规政策的实施工作。组织开展政法领域的调查研究,组织拟订政法工作相关政策措施,及时向县委提出建掌握分析政法舆情动态,指导和协调政法部门媒体网络宣传工作;指导和协调政法部门和其他相关部门做好依法办理、宣传报道、舆论引导等相关工作。支持和监督政法部门依法行驶职权,指导和协调政法部门密切配合,研究和协调重大、疑难案件,督促和推动大案要案的查处工作,推进严格执法、公正司法,代管县法学会。组织研究和统筹协调政法改革中的有关重大问题,深化政法改革。指导和推动政法系统党的建设和政法队伍建设,协助县委及其组织部门加强政法单位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协助县委和县纪委监委做好监督检查、审查调查工作,派员列席县级政法部门党组(党委)民主生活会。完成市委政法委和县委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2023年度重点工作任务概述

在县委县政府坚强领导和上级政法部门正确指导下,罗平县委政法委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以平安罗平、法治罗平和队伍建设为抓手,以人民群众需求为导向,不断提高政法队伍执法司法公信力、提高社会公众安全感、提高人民群众对政法工作的满意度。认真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中央、省委、市委以及县委政法工作会议精神,以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提升矛盾纠纷预防化解法治化水平为引领,以全面实施命案防控“6+2专项行动”为主线,以维护国家政治安全、确保社会大局和谐稳定、全面排查化解命案风险隐患、打造法治化营商环境、强化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推进信访工作法治化6项重点工作为抓手,以锻造新时代政法铁军为保障,努力建设更高水平的平安罗平、法治罗平,为谱写中国式现代化罗平篇章提供坚强保障。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机构设置情况

中国共产党罗平县委员会政法委员会共设置8个内设机构和合署办公的单位2专班、1个常态化办公室,分别是:

1、中国共产党罗平县委员会政法委员会共设置8个内设机构,包括:综治指导科、维稳督导科、铁路护路联防办、政治、新闻宣传与信息化科、执法监督室、办公室、县社会治理中心;合署办公的4个单位包括:普法强基补短板工作、信访维稳专项工作2个专班和扫黑除恶1个常态化办公室。

2.县委、县政府成立临时2个专班:普法强基补短板专班、信访维稳专班,隶属于中国共产党罗平县委员会政法委员会的职能部门,与中国共产党罗平县委员会政法委员会合署办公,负责普法强基补短板工作和信访维稳专项工作。

3.县委、县政府成立的常态化办公室1个:扫黑除恶办公室,隶属于中国共产党罗平县委员会政法委员会的职能部门,与中国共产党罗平县委员会政法委员会合署办公,负责抓好扫黑除恶常态化工作。

所属单位0个。

(二)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中国共产党罗平县委员会政法委员会2023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0个。即中国共产党罗平县委员会政法委员会

纳入中国共产党罗平县委员会政法委员会2023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与我部门所属单位范围保持一致。

)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中国共产党罗平县委员会政法委员会2023年末实有人员编制16人。其中:行政编制11人(含行政工勤编制1人),事业编制5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0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13人(含行政工勤人员1人),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人员0人,非参公管理事业人员4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超编2人,原因属政策性改编人员占编。

年末尚未移交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共计1人(离休1人,退休0人)。年末由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7人(离休0人,退休7人)。

年末其他人员4人。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开支人员4人,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开支人员0人。年末学生0人。年末遗属0人。

车辆编制1辆,在编实有车辆1辆。

第二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中国共产党罗平县委员会政法委员会2023年度部门决算公开(决算报表部分).xlsx

本部门2023年度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也没有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相关支出,所以《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为空表。

本部门2023年度没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也没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相关支出,所以《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为空表。

 

第三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中国共产党罗平县委员会政法委员会2023年度收入合计482.77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482.77万元,占总收入的100.00%;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事业收入0万元(含教育收费0万元),经营收入0万元,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其他收入0万元。与上年相比,收入合计减少56.11万元,下降10.41%。其中:财政拨款收入减少56.11万元,下降10.41%;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事业收入增加0万元,与上年对比无变化;经营收入增加0万元,与上年相比无变化;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增加0万元,与上年相比无变化;其他收入增加0万元,与上年相比无变化;主要原因:一是本年度减少专项资金国家司法救助金,因在2022年上级转移支付的国家司法救助金由县财政局下达指标到中共罗平县委政法委员会由其组织实施,在2023年的国家司法救助金县财政局下达指标到法院、检察院、公安局由其直接组织实施;二是2023年度行政人员退休2人,离休人员死亡1人,减人减资。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中国共产党罗平县委员会政法委员会2023年度支出合计482.77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86.34万元,占总支出的80.03%;项目支出96.43万元,占总支出的19.97%;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经营支出0万元,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与上年相比,支出合计减少56.11万元,下降10.41%。其中:基本支出减少6.01万元,下降1.53%;项目支出减少50.09万元,下降34.19%;上缴上级支出增加0万元,与上年相比无变化;经营支出增加0万元,与上年相比无变化;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增加0万元,与上年相比无变化。主要原因:一是本年度减少专项资金国家司法救助金,因在2022年上级转移支付的国家司法救助金由县财政局下达指标到中共罗平县委政法委员会由其组织实施,在2023年的国家司法救助金县财政局下达指标到法院、检察院、公安局由其直接组织实施;二是2023年度行政人员退休2人,离休人员死亡1人,减人减资。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3年度用于保障中国共产党罗平县委员会政法委员会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386.34万元。其中: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345.63万元,占基本支出的89.46%;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工会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和其他商品与服务支出等公用经费40.71万元,占基本支出的10.54%,人均2.93万元。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3年度用于保障中国共产党罗平县委员会政法委员会机构、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96.43万元。其中:基本建设类项目支出0.00万元。具体项目开支及开展工作情况:

1、主要用于商品与服务支出87.00万元:办公费15.47万元,印刷费26.15万元,水费2.62万元,电费12.29万元,邮电费8.59万元,差旅费0.84万元,会议费4.23万元,培训费3.82万元,公务接待费1.00万元,业务委托费12.00万元。

2、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9.43万元,主要用于严重精神病患者家属补助。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中国共产党罗平县委员会政法委员会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482.77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00%。与上年相比减少56.11万元,下降10.41%,一是本年度减少专项资金国家司法救助金,因在2022年上级转移支付的国家司法救助金由县财政局下达指标到中共罗平县委政法委员会由其组织实施,在2023年的国家司法救助金县财政局下达指标到法院、检察院、公安局由其直接组织实施;二是2023年度行政人员退休2人,离休人员死亡1人,减人减资。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20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374.97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77.67%。主要用于单位在职人员工资福利支出及单位运转经费支出,其中:2013105-党委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专项业务支出16.00万元,主要用于平安乡镇(街道)的用品与服务支出;2013601-其他共产党事务支出-行政运行286.87万元,主要用于单位在职人员工资福利支出及单位运转经费支出;2013602-其他共产党事务支出-一般行政管理事务72.10万元,主要用于302商品和服务支出的30201办公费4.13万元,30202印刷费19.15万元,30205水费1.78万元,30206电费11.85万元,30207邮电费7.19万元,30211差旅费0.27万元,30215会议费4.23万元,30216培训费3.82万元,30217公务接待费0.58万元,30227委托业务费4.00万元,30299其他商品与服务5.67万元;303对个人和家庭的30305生活补助9.43万元,补助严重精神病患者家属的护理费;

2.202外交(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3.203国防(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4.204公共安全(类)支出14.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2.90%。用于302商品与服务支出的30201办公费4.97万元,30202印刷费6.76万元,30205水费0.84万元,30206电费0.44万元,30211差旅费0.57万元,30217公务接待费0.42万元;主要用于扫黑除恶工作和平安罗平建设工作。

5.205教育(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6.206科学技术(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7.20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8.20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61.39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2.72%,主要用于行政单位离休人员的离休费和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的缴费支出。其中:2080501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31.22万元主要用于发放离休人员的工资和退休人员统筹外部分退休补助;2080505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2.72万元,主要用于单位职工养老保险缴费;2080506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6.15万元,主要用于历年单位职工职业年金缴费;2080801死亡抚恤21.30万元,主要用于单位离休人员一次性死亡抚恤补助;

9.210卫生健康(类)支出9.34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93%。主要用于行政单位医疗保险缴费的支出;2101101行政单位医疗8.16万元,主要用于中国共产党罗平县委政法委员会行政编制人员的医疗保险费缴费;2101102事业单位医疗1.04万元,主要用于中国共产党罗平县委政法委员会事业编制人员的医疗保险缴费;2101199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0.40万元,主要用于中国共产党罗平县委政法委员会职工的工伤保险缴费。

10.211节能环保(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1.212城乡社区(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2.213农林水(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3.214交通运输(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4.215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5.216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6.217金融(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7.219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8.220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9.221住房保障(类)支出23.07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4.78%。2210201住房公积金23.07万元,主要用于机关事业单位基本住房公积金缴费支出;

20.222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1.223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2.224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3.229其他(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4.231债务还本(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5.232债务付息(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6.234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5.00万元,决算为3.8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76.60%。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元,决算为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万元,决算为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4.00万元,决算为2.83万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73.89%,完成年初预算的70.75%;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1.00万元,决算为1.00万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26.11%,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1.00万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0万元),国(境)外接待费支出决算0万元。其中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中国共产党罗平县委员会政法委员会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5.00万元,支出决算为3.8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76.60%。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万元,决算为0万元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万元,决算为0万元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4.00万元,决算为2.8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70.75%;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1.00万元,决算为1.0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本年度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减少。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上年减少1.81万元,下降32.05%。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减少0.00万元,与上年对比无变化;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减少0.00万元,与上年对比无变化;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减少0.88万元,下降23.82%;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0.92万元,下降47.96%。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减少的主要原因是财政财力紧张,部分资金拨付不到位,形成不了实际支出,从而造成“三公”经费支出与上年相比减少。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实物量的具体情况

1.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购置车辆0辆。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辆。主要用于平安罗平建设工作,扫黑除恶工作,综治维稳工作和市域治理工作中所需车辆的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安排国内公务接待26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101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平安罗平建设工作、扫黑除恶工作、综治维稳工作和市域治理工作中的公务接待发生的接待支出。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中国共产党罗平县委员会政法委员会2023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40.71万元,比上年增加15.37万元,增长60.66%,增加的主要原因是增加严重精神病患者家属护理费。机关运行经费支出40.71万元分别是办公费支出6.36万元,印刷费支出2.32万元,水费支出3.48万元,电费支出2.45万元,差旅费支出0.15万元,工会费支出1.75万元,福利费支出2.12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2.83万元,其他交通费用支出13.34万元,其他商品与服务支出5.91万元。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3年末,中国共产党罗平县委员会政法委员会资产总额216.45万元,其中,流动资产199.47万元,固定资产16.98万元(净值),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万元,在建工程0万元,无形资产0万元(净值),其他资产0万元(净值)(具体内容详见附表12国有资产使用情况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13.00万元,其中固定资产减少0万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万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万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万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万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万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万元。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详见附表:中国共产党罗平县委员会政法委员会2023年度部门决算公开(国有资产使用情况表).xlsx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3年度,单位政府采购支出总额2.83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2.83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2.83万元,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2.83万元。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中国共产党罗平县委员会政法委员会2023年度部门决算公开(绩效自评部分).xls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社会治理现代化是当前国家治理现代化的薄弱环节。经济制度的转轨和社会结构的转型带来利益多元化和社会多样性,亟须创新社会治理体制。在当前社会转型与经济转型、社会治理转型与社会转型不同步的情况下,中央关于社会治理的政策导向是要重视和研究社会领域的突出问题。并遵循社会发展规律,秉承基本社会价值观,谋求经济发展与社会发展同步、经济现代化与社会现代化协调的适应现代社会发展要求的发展格局。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本文中公开的财政拨款三公经费相关数据是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及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的相关经费,不含非财政拨款部分。

(四)本文所称财政拨款三公经费决算数是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部门决算:各部门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及其履行职能情况编制,反映部门所有预算收支和结余执行结果及绩效等情况的综合性年度报告,是改进部门预算执行以及编制后续年度部门预算的参考和依据。

 国库集中支付:指政府财政部门在经办国库业务的银行开设国库单一账户,所有财政性收入直接缴入国库单一账户,所有财政支出均由单一账户直接支付到商品或劳务提供者的财政预算管理模式。

 转移支付:以各级政府之间所存在的财政能力差异为基础,以实现各地公共服务水平的均等化为主旨,而实行的一种财政资金转移或财政平衡制度。

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监督索引号530324180216011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