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督索引号53032418022201000
中国共产党罗平县委员会纪律检查委员会
2023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中国共产党罗平县委员会纪律检查委员会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财政拨款“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十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中国共产党罗平县委员会纪律检查委员会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1.主管全县党的纪律检查工作。协助同级党委贯彻落实上级党委、纪委关于加强党风廉政建设的决定,维护党的章程和其他党内法规,检查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的执行情况。监督辖区内党委党组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落实纪检监察机关监督责任。
2.负责全县监察工作。负责贯彻中央、省、市、县有关监察工作的决定,对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监督全覆盖。
3.负责检查并处理党员干部违反党的章程和其他党内法规的案件,决定或取消对这些案件中党员的处分;受理党员的控告和申诉,必要时直接查处下级党的纪律检查组织管辖范围内的案件。
4.负责调查处理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违反国家政策、法律法规以及违纪的行为,并根据相关规定作出政务处分和处理,受理监察对象不服政务处分的申诉。
5.监督检查关于作风建设规定执行情况;查处党风政风行风建设中损害群众利益的违纪违规问题。
6.承办上级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2023年度重点工作任务概述
坚守政治定位,围绕中心大局深化政治监督。把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作为“第一政治要件”来落实,制定“清廉罗平”建设十个专项行动“作战图”,明确35项重点任务132条具体措施,服务保障“清廉罗平”建设走深走实。深化“四责协同”工作机制向全县党政领导班子成员派发主体责任清单63份,督促落实事项551项;督促各级各部门“一把手”向县委常委会述责述廉、接受评议,对52名党组织主要负责人开展廉政谈话,对5名“一把手”立案审查调查。深入贯彻落实“安全稳定建设年”各项工作任务,联合职能部门监督推动整改问题68个。全面排查农村乱占耕地背后的责任和作风问题,约谈34人。针对罗平县金花玉湖旅游文化小镇建设项目违法用地问题追责问责3个单位和3名责任人。监督推动市委交办的41个问题整改完成31个,整改率达75.6%。
突出标本兼治,坚持系统观念一体推进“三不腐”。全年处置问题线索312件、立案195件,初核成案率提高14%,党纪政务处分204人、留置7人、移送司法机关8人,向上级纪检监察机关径送问题线索14条,挽回损失5,100余万元,同比增34%。制发纪检监察建议书11份,提出整改意见31条,深入开展纪检监察建议“回头看”行动,对落实整改建议不力的2家单位主要负责人给予谈话提醒,督促完善制度机制18个,确保纪检监察建议落地有声。拍摄本土警示教育片《抉择》并组织全县党员干部观看,开展各类警示教育157次。依托“廉洁文化数字展厅”和本地廉洁文化品牌,搭建独具罗平特色的廉洁文化传播矩阵,让干部群众在文化浸润中崇廉尚廉、洗心养正。
做实纠树并举,久久为功带动作风向上向好。印发《进一步改进干部作风“十个严禁”》,深入开展纪律作风提质增效行动,识别“躺平式”干部8人,谈心谈话16次,改任职级1人。发现并督促整改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284个,立案12件,党纪政务处分17人,清退收缴资金121.67万元,通报曝光4起18人。查处酒驾醉驾背后“四风”问题3件22人,全县公职人员酒驾醉驾问题数同比下降25%。精准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批评教育帮助和处理502人次,分别占比57.2%、35.6%、3.6%、3.6%,对83名干部开展暖心回访教育,审慎稳妥为2名干部启动容错纠错机制,为26名受到不实举报的党员干部澄清正名,联合公安机关对佘某某诬告陷害问题进行精准打击,有力提振干部干事创业精气神。
践行执纪为民,靶向施治切实守护民生福祉。查处违反农村“三资”管理、行政执法部门以权谋私等方面腐败和作风问题56件71人。督促整改违规出借村集体资金行为27起,切实守好集体“钱袋子”。深入开展乡村振兴领域腐败和不正之风专项整治,发现问题334个,处置问题线索35件,组织处理32人,党纪政务处分13人。市级交办和县级认领的8件民生领域突出问题全部办结销号,推动全县符合审批条件的农村宅基地审批率从13%到92%,群众对殡葬服务满意度由28%提升到96%,汇合国际小区199户业主成功办理不动产权证。
压实责任链条,闭环整改提升巡察监督效能。做实巡察通篇文章,巡前量身定制工作方案,抽调6名村干部在巡察岗位一线练兵,实现了巡深察透和社区治理双赢局面。巡查中建立全过程纪实机制,全程记录被巡察单位配合情况,坚决杜绝“过关”心态。今年以来对97个党组织开展巡察,发现问题2,197个,移送问题线索36件,立案17人。针对巡察发现的共性问题,通过全面从严治党“四责协同”工作机制提级交由县处级干部牵头整改。在巡察反馈问题整改上下功夫,深入开展整改情况量化评估,对整改不力的县水务局党组及主要负责人予以问责,4名相关责任人予以组织处理。推动2,700余万元村组资金交由乡镇(街道)代管。
带头自我革命,刀刃向己锻造纪检监察铁军。建好建强纪检监察干部队伍,新增编制11个,从县内县外调整、提拔调入人员18人,空编率降至11.9%。拥有金融、审计、法律等专业工作经历人才增加至62人,73名干部拥有审查调查工作经历。创新运用“连片区域交叉式”监督执纪执法工作模式整合乡镇(街道)纪(工)委力量在执纪执法一线攻坚克难,经验做法被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刊载。坚持把主题教育、教育整顿有机结合一体推进,开展各类学习教育活动200余次,邀请专家学者专题辅导6次,组织专题交流研讨30班次。紧盯“六个是否”督促全县纪检监察干部开展三轮自查自纠,共报告并整改问题2665个,提醒谈话、批评教育23人,对执纪违纪的3名干部立案审查调查。建立健全长效机制17个。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机构设置情况
我部门共设置11个内设机构,包括:办公室、组织部、宣传部、案件监督管理室、党风政风监督室、信访室、第一至第九纪检监察室、案件审理室、干部监督室、县委巡察办、机关党委。
所属单位0个。
(二)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中国共产党罗平县委员会纪律检查委员会2023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0个。即中国共产党罗平县委员会纪律检查委员会。
纳入中国共产党罗平县委员会纪律检查委员会2023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与我部门所属单位范围保持一致。
(三)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中国共产党罗平县委员会纪律检查委员会2023年末实有人员编制137人。其中:行政编制123人(含行政工勤编制2人),事业编制14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0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103人(含行政工勤人员2人),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人员0人,非参公管理事业人员10人。
年末尚未移交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共计0人(离休0人,退休0人)。年末由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18人(离休0人,退休18人)。
年末其他人员9人。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开支人员0人,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开支人员0人。年末学生0人。年末遗属2人。
车辆编制6辆,在编实有车辆4辆。
第二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中国共产党罗平县委员会纪律检查委员会2023年部门决算公开(决算报表部分).xlsx
)
本部门2023年度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也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支出,故《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为空表。
本部门2023年度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也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支出,故《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为空表。
第三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中国共产党罗平县委员会纪律检查委员会2023年度收入合计3,593.18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3,573.74万元,占总收入的99.46%;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事业收入0万元(含教育收费0万元);经营收入0万元;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其他收入19.44万元,占总收入的0.54%。与上年相比,收入合计减少655.13万元,下降15.42%。其中:财政拨款收入减少662.58万元,下降15.64%;上级补助收入增加0万元,与上年相比,没有变化;事业收入增加0万元,与上年相比,没有变化;经营收入增加0万元,与上年相比,没有变化;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增加0万元,与上年相比,没有变化;其他收入增加7.45万元,增长62.11%。主要原因:一是清风苑罗平工作点建设项目已竣工,减少了对工作点项目建设款的支出,导致本单位收到的项目资金减少;二是其他收入为年度预算执行过程中收到公益性岗位人员岗位补助。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中国共产党罗平县委员会纪律检查委员会2023年度支出合计3,584.5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871.70万元,占总支出的52.22%;项目支出1,712.85万元,占总支出的47.78%;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经营支出0万元;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与上年相比,支出合计减少653.79万元,下降15.43%。其中:基本支出减少36.97万元,下降1.94%;项目支出减少616.82万元,下降26.48%;上缴上级支出增加0万元,与上年相比,没有变化;经营支出增加0万元,与上年相比,没有变化;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增加0万元,与上年相比,没有变化。主要原因是县级财力紧张,导致本级项目资金未能及时支付,其次是清风苑罗平工作点建设项目已竣工,项目建设款支付减少。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3年度用于保障中国共产党罗平县委员会纪律检查委员会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1,871.70万元。其中: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1,655.51万元,占基本支出的88.45%;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216.19万元,占基本支出的11.55%。人均日常公用经费支出1.91万元。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3年度用于保障中国共产党罗平县委员会纪律检查委员会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1,712.85万元。其中:基本建设类项目支出1,220.00万元。具体项目开支及开展工作情况如下:
1.罗财行〔2023〕66号市级专项工作经费用于罗平清风苑工作点项目建设支出,合计520.00万元;
2.罗财行〔2023〕19号派驻纪检组工作专项经费用于保障纪委派驻纪检组日常运转,合计100.20万元;
3.罗财预〔2023〕20号县纪委运行及清风苑工作点运维工作经费用于保障纪委办案日常运转及工作点运维支出,合计142.65万元;
4.罗财行〔2023〕67号中央纪检监察转移支付及省级配套资金用于工作点项目建设及信息化建设支出,合计45.00万元;
5.罗财行〔2023〕122号基层纪检监察机关办案省级补助经费用于保障基层纪委办案日常开支,合计70.00万元;
6.罗财行〔2023〕28号纪委业务工作经费用于保障机关日常运转支出,合计135.00万元;
7.罗财预〔2023〕29号罗平工作点建设补助专项资金用于罗平清风苑工作点项目建设支出,合计700.00万元。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中国共产党罗平县委员会纪律检查委员会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3,573.74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9.70%。与上年相比减少662.58万元,下降15.64%,主要原因是县级财力紧张,导致本级项目资金未能及时支付,其次是清风苑罗平工作点建设项目已竣工,项目建设款支付减少。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20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3,326.58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93.08%。主要用于在职职工工资、日常公用经费、办公设备购置、案件查办、纠风执法等纪检监察业务开展支出,其中:2011101纪检监察事务-行政运行支出1,613.73万元,主要用于工资发放,基本运转及民生基本保障支出;2011102纪检监察事务-一般行政管理事务支出1,355.00万元,主要用于曲靖罗平留置分中心建设项目款及纪委业务工作经费支出;2011105纪检监察事务-派驻派出机构支出100.20万元,主要用于保障派驻派出纪检组及机关日常开展业务支出;2011199纪检监察事务-其他纪检监察事务支出187.65万元,主要用于机关、留置分中心保障办案业务支出。
2.202外交(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 0.00%;
3.203国防(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 0.00%;
4.204公共安全(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 0.00%;
5.205教育(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 0.00%;
6.206科学技术(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 0.00%;
7.20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 0.00%;
8.20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68.42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91%。主要用于在职人员养老保险缴费、发放退休人员退休工资;其中:2080501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行政单位离退休支出31.70万元,主要用于退休人员统筹外人员经费;2080505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13.77万元,主要用于单位职工养老保险的交缴;2080506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19.58万元,主要用于单位退休人员职业年金支出;2080801抚恤-死亡抚恤支出3.36万元,主要用于发放遗属补助;
9.210卫生健康(类)支出52.21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46%。主要用于在职人员医疗保险缴费;其中:2101101行政事业单位医疗-行政单位医疗支出50.87万元,主要用于缴纳部门行政职工医疗保险费支出;2011102行政事业单位医疗-事业单位医疗支出1.34万元,主要用于缴纳部门事业职工医疗保险费支出;
10.211节能环保(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 0.00%;
11.212城乡社区(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 0.00%;
12.213农林水(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 0.00%;
13.214交通运输(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 0.00%;
14.215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 0.00%;
15.216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 0.00%;
16.217金融(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 0.00%;
17.219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 0.00%;
18.220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 0.00%;
19.221住房保障(类)支出126.54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3.54%。主要用于缴纳在职职工单位部分住房公积金;其中:2210201住房改革支出-住房公积金支出126.54万元,主要用于缴纳在职职工单位部分住房公积金;
20.222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 0.00%;
21.223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 0.00%;
22.224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 0.00%;
23.229其他(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 0.00%;
24.231债务还本(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 0.00%;
25.232债务付息(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 0.00%;
26.234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 0.00%。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31.00万元,决算为41.0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32.29%。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万元,决算为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万元,决算为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24.00万元,决算为37.01万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90.24%,完成年初预算154.21%;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7.00万元,决算为4.00万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9.76%,完成年初预算的57.14%,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4.00万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0万元),国(境)外接待费支出决算0万元。其中: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中国共产党罗平县委员会纪律检查委员会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31.00万元,支出决算为41.0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32.29%。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万元,决算为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万元,决算为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24.00万元,决算为37.0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54.21%;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7.00万元,决算为4.0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57.14%。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2023年纪委跨县跨市主办协办案件增加,车辆在途时间增加,油料采购也增加;县内督查巡察次数及下乡出差次数增加,车辆在途时间增加,运行维护成本增加。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上年增加7.29万元,增长21.62%。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与上年持平;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与上年持平;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增加7.18万元,增长24.08%;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增加0.11万元,增长2.78%。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增加的主要原因是车辆调度紧张,加之本级自办案件增多,部门公车超负荷运行,车辆进行维修增加;2023年纪委跨县跨市协办案件增加,车辆在途时间增加,油料采购也增加;县内督查巡察次数及下乡出差次数增加,车辆在途时间增加,运行维护成本增加,因上级部门专项调研、检查增多,公务接待费有小幅增长。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实物量的具体情况
1.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购置车辆0辆。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4辆。主要用于巡察工作、纪律监督检查工作、大案要案查办工作、专项督查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安排国内公务接待35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289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接待配合外县市纪检监察部门案件查办20批149人共计2.52万元、接待上级纪委督察检查8批78人共计0.83元、接待乡镇工作人员到县直机关对接工作7批62人共计0.65元发生的接待支出。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中国共产党罗平县委员会纪律检查委员会2023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214.80万元,比上年减少16.00万元,下降6.93%,主要原因是机关办公楼维修维护费减少,部分费用已发生但县级财力紧张无法当期支付。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机关办公费、印刷费、培训费、会议费、水电费、邮电费、车辆运行维护费等。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3年末,中国共产党罗平县委员会纪律检查委员会资产总额15,731.87万元,其中,流动资产2,203.50万元,固定资产13,489.61万元(净值),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万元,在建工程38.60万元,无形资产0.16万元(净值),其他资产0万元(净值)(具体内容详见“附表12国有资产使用情况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1,232.70万元,其中固定资产增加13,265.01万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万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万元;报废报损资产2项,账面原值13.96万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30万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万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万元。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详见:
中国共产党罗平县委员会纪律检查委员会2023年部门决算公开(国有资产使用情况表).xlsx)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3年度,单位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49.12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48.5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100.62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125.32万元,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116.76万元。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单位绩效自评情况详见:
中国共产党罗平县委员会纪律检查委员会2023年部门决算公开(绩效自评部分).xlsx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本单位无其他重要事项。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本文中公开的财政拨款“三公”经费相关数据是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及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的相关经费,不含非财政拨款部分。
(四)本文所称财政拨款“三公”经费决算数是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部门决算:各部门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及其履行职能情况编制,反映部门所有预算收支和结余执行结果及绩效等情况的综合性年度报告,是改进部门预算执行以及编制后续年度部门预算的参考和依据。
国库集中支付:指政府财政部门在经办国库业务的银行开设国库单一账户,所有财政性收入直接缴入国库单一账户,所有财政支出均由单一账户直接支付到商品或劳务提供者的财政预算管理模式。
转移支付:以各级政府之间所存在的财政能力差异为基础,以实现各地公共服务水平的均等化为主旨,而实行的一种财政资金转移或财政平衡制度。
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监督索引号530324180222011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