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罗平县能源局2023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罗平县能源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单位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十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单位绩效自评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罗平县能源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1、贯彻执行国家能源产业发展和能源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拟订全县能源产业发展战略、产业发展规划及其实施办法并监督实施。
2、负责全县煤炭、石油、天然气、电力和新能源以及其他有关能源等行业管理工作,研究提出全县能源产业发展规划,制定行业管理制度并组织实施。在国家产业政策指导下组织拟订加快能源产业发展的具体办法措施,提出推进能源产业结构调整和转型升级,实现能源产业高质量发展的建议或意见。
3、按照规定权限组织实施能源行业准入、项目建设、竣工验收、配合做好危险源鉴定、产能确认的协调管理工作。
4、贯彻执行能源产业生产技术规范、规程和标准;组织能源产业技术创新和科技进步,推进能源产业信息化工作;组织能源企业推广应用新产品、新技术、新设备。
5、负责电力运行监管协调和电力行政执法。
6、组织实施能源行业的能源节约和资源综合利用、环境 保护、清洁生产、煤制燃料促进政策,承担燃料乙醇行业管理、产业发展工作,推进行业科技攻关和成果应用推广等工作。
7、负责能源产业统计、预测预警、发布能源信息,负责能源运行调节和运行保障,参与研究全县能源消费总量控制目标建设,衔接能源生产建设和供需平衡。
8、负责以煤矿应急救援为主的能源专业应急救援体系建设和管理,按照能源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组织应急演练和实施救援。
9、组织推进能源产业招商引资工作,拟订能源产业招商引资、兼并重组办法。
10、参与拟订与能源有关的资源配置、财税体制、生态环保及应对气候变化等办法。
11、承担煤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责任,依法履行煤矿安全生产监管执法职责;负责天然气、石油、电力、新能源及其他有关能源等行业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监督检查全县能源安全生产工作,参与能源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及事故调查处理工作;负责能源产业各类人员的培训考核及监管工作。
12、完成上级能源机构和县委、县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2023年度重点工作任务概述
1、理顺职能部门体制机制。2023年,县委、县政府决定将罗平县发展和改革局(罗平县煤炭工业局)能源行业管理职责,罗平县工业信息化和商务科技局的电力运行监管协调等职能进行优化调整,整合分散的石油、天然气、煤炭和电力行业等能源管理职责,组建县能源局,作为县政府工作部门,正科级,并批准成立中共罗平县能源局党组,设党组成员7名。2023年8月11日正式挂牌运行,同时配备了6名党组成员,内设7个职能科室,促进了各项工作有序开展。
2、能源经济稳步运行。一是2023年,生产原煤,洗精煤、实现现价煤炭工业产值、煤炭固定资产投资等与去年同期相比均呈现增长趋势。二是2023年,完成售电量10.55亿千瓦时,同比下降0.83%;售电收入4.95亿元,同比增长了2.68%;综合电压合格率99.915%,同比提高0.011个百分点。三是全县发电企业(水电站、风力、垃圾)共完成发电量217044.788万KW.h。其中,大寨电厂完成发电量11553.94万KW.h,完成年度目标52.5%,同比减少8387.19万KW.h。腊庄电厂共发电量10534万KW.h, 完成年度目标52.7%,同比减少7494万KW.h。鲁布革电厂发电量125022.07万KW.h,完成年度目标59.5%,同比减少117146.41万KW.h。
3、能源项目建设有序推进。全县8个煤矿,在2022年投产1个(舍迫煤矿)的基础上新增投产煤矿2个(大田煤矿、大麦子山煤矿);正常建设矿井4个(阿贵联办煤矿、金城煤矿、功成煤矿、挖玉冲煤矿),其中,阿贵联办煤矿已完成项目建设,正在办理安全生产许可证;金城煤矿60万吨/年建设项目已批准进入联合试运转,预计2024年3月底前能竣工投产;功成煤矿30万吨/年建设项目已进入三期工程,预计2024年6月底以前能竣工投产;挖玉冲煤矿30万吨/年建设项目正有序开展,预计2025年底前能竣工投产;阿岗四矿正在办理60万吨/年项目建设前期手续,预计2024年内能开工建设;罗平西风电场(阿岗片区)项目完成风机吊装22台,总装机21.5万千瓦,7台风机44.5兆瓦实现并网发电;富乐农业光伏电站、罗平县阿岗光伏发电项目选址和可研编制工作稳步推进;罗平县抽水蓄能电站项目完成预可研编制。
4、能源安全监管措施有力。一是强化煤矿安全监管。2023年重点开展以煤矿瓦斯、水害防治等12次专项检查,共查出隐患问题1639条,完成整改1639条,实施行政处罚15矿次共179.8万元。以专项检查为抓手,进一步夯实煤矿安全基础,推动煤矿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二是强化煤矿重大灾害治理。重点从瓦斯、水害、顶板等方面强化治理,做到瓦斯治理“零超限”,水害防治“零失误”、顶板管理“零漏洞”、机电设备“零失爆”、辅助运输“零跑车”。瓦斯治理方面,坚持以瓦斯“零超限”为目标,全面推行煤矿瓦斯抽采系统建设。截至目前,全县有5个煤矿(大麦子山煤矿、阿贵联办煤矿、舍迫煤矿、金城煤矿、挖玉冲煤矿)建成瓦斯抽采系统,2个煤矿(大田煤矿、功成煤矿)完成瓦斯抽采系统地面泵房建设,正在安装设备。水害防治方面,在完成罗平县区域性水害致灾因素普查工作的基础上,全县8个煤矿全部完成煤矿隐蔽致灾因素普查报告修编工作,5个煤矿(大麦子山煤矿、大田煤矿、功成煤矿、舍迫煤矿、金城煤矿)完成煤矿隐蔽致灾因素普查报告第二次修编和防治水“三区”划分报告评审。顶板管理方面,坚持井下采掘作业人员配备防砸背夹,持续推广使用掘进巷道管棚护顶,并结合煤矿井下围岩实际,积极推进锚杆、锚网、锚索等联合支护。三是启动罗平县区域隐蔽致灾因素普查。按照《曲靖市实施“310”工程领导小组关于印发曲靖市2023年煤矿安全生产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曲靖市能源局关于加快推进区域性隐蔽致灾因素普查工作的通知》等要求,按照县委县政府的统一安排,由县能源局牵头,委托第三方对罗平县开展区域性隐蔽致灾因素普查工作,该项目已在政府采购系统和政府门户网站同步公开采购意向信息,11月底全面启动普查工作,12月底完成普查并组织评审上报。通过开展区域性隐蔽致灾因素普查,全面查清罗平县含煤区域存在的隐蔽致灾因素,做到提前治理、提前管控。四是完善了安全责任体系。其一是建立煤矿安全生产包保责任制。2023年从县委、县人大、县政府、县政协抽调7名县处级领导、从产煤乡(镇)抽调7名副科级以上领导、从县能源局抽调42名安全监管干部职工组成7个包保组,对产煤乡(镇)和7个地方煤矿进行包保,切实担起“促一方发展、保一方平安”的政治责任。其二建立煤矿从业人员准入管理制度。督促煤矿配齐配强“五职矿长”、“六职技术员”、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和特种作业人员,对煤矿企业的1592名从业人员严格开展准入考核,对考核不合格的87名从业人员责令煤矿调整工作岗位或者解除劳动合同。其三建立煤矿安全生产举报奖励制度。在产煤乡(镇)有关村委会、煤矿企业办公区域、生活区域、井口等醒目位置张贴举报奖励办法宣传海报30余份,进一步畅通举报奖励渠道,强化全员安全生产意识,鼓励广大干部职工和人民群众对煤矿安全生产违法行为进行举报,倒逼煤矿企业提高依法办矿意识和依法管理能力水平。其四建立煤矿安全生产第三方服务制度。全县煤矿在隐蔽致灾因素普查、重大灾害治理等方面分别与云南煤矿安全技术中心有限公司、昆明煤炭设计院等有资质部门签订有关技术服务合同,通过聘请第三方参与煤矿安全生产服务,补齐短板,持续推动煤矿安全发展。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机构设置情况
我部门共设置7个内设机构,包括:办公室、安全生产监管科、法规科、煤炭科、电力科、石油天然气和新能源科、节能环保和科技装备科。
所属单位0个。
(二)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罗平县能源局2023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0个。即罗平县能源局。
纳入罗平县能源局2023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与我部门所属单位范围保持一致。
(三)罗平县能源局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罗平县能源局2023年末实有人员编制63人。其中:行政编制9人(含行政工勤编制0人),事业编制54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0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11人(含行政工勤人员1人),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人员0人,非参公管理事业人员36人。行政编制9人(含行政工勤编制0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11人(含行政工勤人员1人),超编2人的原因是:根据罗编〔2023〕1号文件,本年县委、县政府决定将罗平县发展和改革局(罗平县煤炭工业局)能源行业管理职责,罗平县工业信息化和商务科技局的电力运行监管协调等职能进行优化调整,整合分散的石油、天然气、煤炭和电力行业等能源管理职责,组建县能源局,作为县政府工作部门,正科级,并批准成立中共罗平县能源局党组,8月11日正式挂牌运行,部门职能职责增加、人员增加,导致行政编制9人(含行政工勤编制0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11人(含行政工勤人员1人);行政工勤编制0人,实有行政工勤人员1人,超编原因是:我单位实有行政人员11人中县编制委员会没有给予设置行政工勤编制,导致我单位行政工勤编制0人,实有行政工勤人员1人,
年末尚未移交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共计0人(离休0人,退休0人)。年末由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21人(离休0人,退休21人)。
年末其他人员28人。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开支人员28人,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开支人员0人。年末学生0人。年末遗属2人。
车辆编制2辆,实有车辆3辆,超编1辆,超编原因是:根据罗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会议纪要(第13期)要求,为了进一步加强依法治税、依法缴费,落实财税管理责任,确保我县煤炭行业税费依法依规足额征收到位,县公务用车平台负责调配1辆公务用车交由巡察队保障工作正常开展。
第二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罗平县能源局2023年度部门决算公开表(决算报表部分).xlsx)
本单位2023年度没有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也没有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相关支出,所以《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为空表。
本单位2023年度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也没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安排的支出,所以《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为空表。
第三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罗平县能源局2023年度收入合计1,064.77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032.39万元,占总收入的96.96%;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事业收入0万元(含教育收费0万元),经营收入0万,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其他收入32.38万元,占总收入的3.04%。与上年相比,收入合计减少783.11万元,下降42.38%。其中:财政拨款收入增加50.64万元,增长5.16%,主要原因是本年支付罗平与师宗共建矿山救护中队经费和煤矿隐蔽致灾普查经费,导致财政拨款收入比上年增加;上级补助收入增加0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0万元,没有变化;事业收入增加0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0万元,没有变化;经营收入增加0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0万元,没有变化;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增加0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0万元,没有变化;其他收入减少833.75万元,下降96.26%,主要原因本年没有拨入关闭煤矿奖补资金,导致其他收入比上年减少。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罗平县能源局2023年度支出合计1,237.41万元。其中:基本支出913.79万元,占总支出的73.85%;项目支出323.62万元,占总支出的26.15%;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经营支出0万元,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与上年相比,支出合计减少137.57万元,下降10%。其中:基本支出减少117.95万元,下降11.43%,主要原因一是根据罗人社〔2023〕5号文件,赵松柏调出至曲靖市沾益区自然资源局,二是魏世科、张传秀、张宝洪同志退休,三是其他人员28人,与上年对比减少4人:刘小所退休,刘瑞、胡建飞、曾艳松辞职,导致基本支出比上年减少;项目支出减少19.62万元,下降5.72%,主要原因是部分煤矿涉法涉诉,没有拨付关闭煤矿奖补资金,没有完全形成支出,导致项目支出比上年减少;上缴上级支出增加0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0万元,没有变化;经营支出增加0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0万元,没有变化;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增加0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0万元,没有变化。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3年度用于保障罗平县能源局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913.79万元。其中: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851.12万元,占基本支出的93.14%;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62.67万元,占基本支出的6.86%。与上年相比基本支出减少117.95万元,下降11.43%,主要原因一是根据罗人社〔2023〕5号文件,赵松柏调出至曲靖市沾益区自然资源局,二是魏世科、张传秀、张宝洪同志退休,三是其他人员28人,与上年相比减少4人:刘小所退休,刘瑞、胡建飞、曾艳松辞职,导致基本支出比上年减少。
(三)项目支出情况
2023年度用于保障罗平县能源局机构、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323.62万元。其中:基本建设类项目支出0万元。具体项目开支及开展工作情况:
1、罗平县与师宗县共建矿山救护中队经费支出100.00万元,主要用于支付师宗县煤炭事务服务中心2023年共建矿山救护中队经费;
2、罗平县煤炭流通监管经费支出12.60万元,主要用于支付煤矿隐蔽致灾区域性水害防治工作经费;
3、罗平县能源局2023年度项目前期经费支出6.00万元,主要用于能源领域前期工作有关的其他费用;
4、罗平县能源局2020年关闭煤矿奖补资金支出159.14万元,主要用于支付花山煤矿第三批关闭煤矿奖补资金。
5、罗平县煤矿安全监管经费支出45.89万元,主要用于单位自有资金的商品和服务支出。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罗平县能源局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032.39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83.43%。与上年相比增加50.64万元,增长5.16%,主要原因是本年支付罗平与师宗共建矿山救护中队工作经费和煤矿隐蔽致灾水害防治工作经费。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20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6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58%,主要用于支付能源领域前期工作有关的其他费用,其中:2010499一般公共服务支出-发展与改革事务-其他发展与改革事务支出6万元,主要用于支付能源领域前期工作有关的办公费、差旅费、其他交通费等支出;
2.202外交(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3.203国防(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4.204公共安全(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5.205教育(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6.206科学技术(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7.20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8.20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97.31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9.42%,主要用于在职人员和退休人员社会保障以及死亡职工遗属补助,其中:208050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行政单位离退休30.41万元、行政单位日常公用经费0.48万元,主要用于发放行政单位退休人员统筹外部分退休费30.41万元、事业单位日常公用经费0.48万元;208050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事业单位离退休14.53万元、事业单位日常公用经费0.04万元,主要用于发放事业单位退休人员统筹外部分退休费14.53万元、事业单位日常公用经费0.04万元;208050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10.29万元,主要用于单位职工养老保险缴费;2080506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39.33万元,主要用于历年单位职工职业年金缴费;208080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抚恤-死亡抚恤2.23万元,主要用于单位已故职工配偶的抚恤补助;
9.210卫生健康(类)支出19.91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93%,主要用于行政事业人员医疗保险缴费、生育保险缴费等支出,其中:2101101卫生健康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医疗-行政单位医疗4.88万元,主要用于行政人员医疗保险缴费、生育保险缴费等支出;2101102卫生健康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医疗-事业单位医疗14.58万元,主要用于事业人员医疗保险缴费、生育保险缴费等支出;2101199卫生健康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医疗-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0.45万元,主要用于单位职工其他社会保障缴费;
10.211节能环保(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1.212城乡社区(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2.213农林水(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3.214交通运输(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4.215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5.216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6.217金融(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7.219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8.220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9.221住房保障(类)支出50.15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4.86%,主要用于单位在职人员公积金缴费,其中:2210201住房保障支出-住房改革支出-住房公积金50.15万元,主要用于单位在职人员住房公积金缴费;
20.222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1.223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2.224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859.02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83.21%,主要用于工资福利支出683.57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62.85万元、一般行政管理事务112.60万元。其中:2240401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矿山安全-行政运行746.42万元,主要用于工资福利支出683.57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62.85万元;2240402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矿山安全-一般行政管理事务112.60万元,主要用于支付煤矿隐蔽致灾水害防治工作经费12.60万元、罗平与师宗共建矿山救护中队工作经费100万元;
23.229其他(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4.231债务还本(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5.232债务付息(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6.234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8万元,决算为6.4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80.00%。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万元,决算为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万元,决算为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6万元,决算为6万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93.75%,完成年初预算的100.00%;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2万元,决算为0.40万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6.25%,完成年初预算的20.00%,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0.40万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0万元),国(境)外接待费支出决算0万元。其中: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罗平县能源局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8万元,支出决算为6.4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80.00%。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万元,决算为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万元,决算为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6万元,决算为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2万元,决算为0.4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20.00%。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一是本年度认真执行相关规定,遵守量入为出原则控制支出,对公务用车定点维修、定点加油、统一购买保险,节假日严格执行公务车辆封存备案制度;二是严格按照接待标准,缩减开支,反对铺张浪费,坚决杜绝与公务活动无关的宴请接待。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上年减少5.42万元,下降45.88%。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增加0万元,与上年相比,没有变化;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增加0万元,与上年相比,没有变化;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减少5.64万元,下降48.44%;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增加0.21万元,增长113.72%。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减少的主要原因:一是本年度认真执行相关规定,规范和控制公务用车修理、用油等行为,严格控制车辆费用开支,导致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比上年减少5.64万元,下降48.44%;二是上年由于财政资金紧张,部分经费未拨付到单位,公务接待费单据中有0.21万元在今年核销支出,从而导致公务接待费比上年增加0.21万元,增长113.72%。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实物量的具体情况
1.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购置车辆0辆。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2辆。主要用于能源领域下乡、省市开会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安排国内公务接待9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67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省市级相关部门到我单位检查指导工作发生的接待支出。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罗平县能源局2023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62.67万元,比上年增加39.42万元,增长169.50%,主要原因是本年度因单位机构改革(根据罗编〔2023〕1号文件),由原罗平县煤炭工业局变更为罗平县能源局,科室增加、职能职责增加、人员增加,导致机关运行经费增加。单位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办公费6.66万元,水费0.50万元,电费2.04万元,邮电费10.33万元,差旅费4.99万元,维修(护)费10.19万元,公务接待费0.29万元,委托业务费1.60万元,工会经费0.87万元,福利费1.83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6万元,其他交通费用10.85万元(包含行政人员公务交通补贴9.39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6万元,行政单位离退休公用经费0.48万元,事业单位离退休公用经费0.04万元。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3年末,罗平县能源局资产总额5,162.32万元,其中,流动资产3,288.97万元,固定资产1,873.35万元(净值),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00万元,在建工程0.00万元,无形资产0.00万元(净值),其他资产0.00万元(净值)(具体内容详见“附表12国有资产使用情况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257.54万元,其中固定资产减少79.12万元,流动资产减少178.42万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万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00万元;报废报损资产47项,账面原值19.83万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00万元;出租房屋150.93平方米,账面原值24.39万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1.50万元。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详见:
罗平县能源局2023年度部门决算公开表(国有资产使用情况表).xlsx)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3年度,单位政府采购支出总额7.43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7.43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3.46万元,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3.46万元。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单位绩效自评情况详见:
罗平县能源局2023年度部门决算公开表(绩效自评部分).xlsx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本单位无其他重要事项。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本文中公开的财政拨款“三公”经费相关数据是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及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的相关经费,不含非财政拨款部分。
(四)本文所称财政拨款“三公”经费决算数是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部门决算:各部门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及其履行职能情况编制,反映部门和单位所有预算收支和结余执行结果及绩效等情况的综合性年度报告,是改进部门预算执行以及编制后续年度部门预算的参考和依据。
国库集中支付:指政府财政部门在经办国库业务的银行开设国库单一账户,所有财政性收入直接缴入国库单一账户,所有财政支出均由单一账户直接支付到商品或劳务提供者的财政预算管理模式。
转移支付:以各级政府之间所存在的财政能力差异为基础,以实现各地公共服务水平的均等化为主旨,而实行的一种财政资金转移或财政平衡制度。
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监督索引号530324050473011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