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督索引号53032405033301000
罗平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3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罗平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财政拨款“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十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罗平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1、承担规范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秩序职责。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市有关住房和城乡建设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
2、承担规范房地产市场秩序、监督管理房地产市场、住房制度改革、城镇住房建设及保障城镇低收入家庭住房职责。
3、承担监督管理建筑业市场、规范建筑市场各方主体行为、建立科学规范的工程建设标准体系职责。
4、承担建筑工程质量安全监管、建筑工程和市政设施抗震设防的监督管理职能;监督管理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职责,承担推进建筑节能和城镇减排工作。
5、承担城市建设的职责。
6、承担规范村镇建设的职责。
7、完成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和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2023年度重点工作任务概述
1、党建引领,全面提升干部队伍建设。
2、真抓实干,经济指标得到新突破。
3突出重点,力促城市建设创新突破(1)加强城市路网建设,进一步解民愁;(2)加强城市雨污管网建设和内涝治理,进一步解民难;(3)强力推进城市更新“加速跑”,进一步解民困。一是租赁住房保障建设。二是棚户区改造。三是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四是全面开展城市危旧房摸底调查。五是征迁工作。(4)房地产项目健康稳步发展,进一步解民忧。
4、常态推进,行业监管更有力(1)建筑市场安全管理。(2)工程质量监管。(3)燃气安全监管。(4)建筑市场管理。
5、精准发力,提升城市精细管理水平(1)精准发力,提升城市精细管理水平。(2)精准发力,提升城市精细管理水平。(3)绿化管护。(4)绿化管护。
6、集中攻坚,推进品牌创建进度(1)继续推进“美丽县城”建设。(2)全力冲刺创健全国文明城市。(3)全力冲刺创健全国文明城市。(4)全力冲刺创健全国文明城市。(5)全力冲刺创健全国文明城市。
7、精准发力,防范化解重大风险隐患。一是全力做好信访维稳和积案化解。二是持续开展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三是持续开展命案防范治理工作。
8、筑牢防线,着眼农村住房助力乡村振兴:一是超额完成农村危房(农房抗震)改造任务。二是开展农村房屋安全隐患排查。二是开展农村房屋安全隐患排查。三是持续推进农房功能提升示范点2个。四是集镇污水处理,11个乡镇镇区污水处理设施已实现全覆盖。五是“三名一文一传”工作,获批国家级传统村落1个,省级历史文化名镇1个,全面消除了罗平县历史文化名镇、名村保护空白。六是自建房排查整治。七是政府救助平台申报115户,办理率100%,未出现逾期情况。
9、其他工作:一是建议提案办理工作。二是人事工作。三是档案工作。四是工青妇工作四是共青妇工作。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机构设置情况
我部门共设置9个内设机构,包括:局办公室、建筑市场管理科、村镇建设科、人防工程建设和指挥通信科、房地产管理科、法制监察科、人事科、建设科、财务科。
所属单位0个。
(二)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罗平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3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0个。即罗平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纳入罗平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3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与我部门所属单位范围保持一致。
(三)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罗平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3年末实有人员编制93人。其中:行政编制13人(含行政工勤编制4人),事业编制80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0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13人(含行政工勤人员4人),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人员0人,非参公管理事业人员80人。
年末尚未移交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共计0人(离休0人,退休0人)。年末由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36人(离休0人,退休36人)。
年末其他人员81人。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开支人员81人,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开支人员0人。年末学生0人。年末遗属11人。
车辆编制5辆,在编实有车辆5辆。无编制35辆,主要是原城市管理面包车(已损坏、未处置)、路灯维护车、洒水车、公园巡逻车等。
第二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罗平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3年度部门决算公开表(决算报表部分).xls
)
本部门2023年度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也没有安排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故《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为空表。
第三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罗平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3年度收入合计28,956.97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26,821.97万元,占总收入的92.63%;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事业收入0万元(含教育收费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经营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其他收入2,135.00万元,占总收入的7.37%。与上年相比,收入合计增加7,025.18万元,增长32.03%。其中:财政拨款收入增加4,917.68万元,增长22.45%;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与上年相比无变化;事业收入万元,与上年相比无变化;经营收入0万元,与上年相比无变化;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与上年相比无变化;其他收入增加2,107.50万元,增长7,663.64%。主要原因是罗平县红十字会拨入捐赠市政基础设施费。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罗平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3年度支出合计28,987.11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859.07万元,占总支出的6.41%;项目支出27,128.05万元,占总支出的93.59%;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占总支出的0.00%;经营支出0万元,占总支出的0.0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占总支出的0.00%。与上年相比,支出合计增加7,065.18万元,增长32.23%。其中:基本支出减少5.39万元,下降0.29%;项目支出增加7,070.57万元,增长35.25%;上缴上级支出增加0万元,与上年相比无变化;经营支出增加0万元,与上年相比无变化;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增加0万元,与上年相比无变化。基本支出减少的主要原因是今年未支付奖励性绩效工资,项目支出增加的主要原因是专项债券资金和一般专项债券资金增加。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3年度用于保障罗平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1,859.07万元。其中: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1,746.75万元,占基本支出的93.96%;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112.31万元,占基本支出的6.04%。与上年相比,基本支出减少5.39万元,下降0.29%,主要原因是今年未支付奖励性绩效工资。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3年度用于保障罗平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机构、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27,128.05万元。其中:基本建设类项目支出0.00万元。与上年相比,项目支出增加7,070.57万元,增长35.25%,主要原因是专项债券资金和一般专项债券资金增加。具体项目开支及开展工作情况:
1、其他发展和改革事务支出,第三批省预算内前期工作经费16万元,主要用于县城重点项目前期工作劳务费。
2、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非财政公共预算资金2,160.00万元,主要用于项目市政基础设施建设及九龙文化公园搬迁费。
3、小城镇基础设施建设9,342.85万元,主要用于城市路灯、公园、绿化维护费、路灯电费、土地拆迁补偿、农房功能提升、政府统贷本金、历年借款贷款本金、城市基础设施建设等。
4、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安排的支出2,415.48万元,主要用于征地和拆迁补偿费。
5、保障性住房租金补贴3,193.72万元,主要用于棚户区、农村危房改造、公共租赁住房、老旧小区改造、保障性住房租金补贴。
6、其他支出10,000.00万元,主要用于雨污管网改造及厂区改扩建工程。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罗平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4,406.49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49.70%。与上年相比减少7,092.47万元,下降32.99%,主要原因分析是市政基础设施建设及还借贷款本息减少。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20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16.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11%。其中2010499发展与改革事务-其他发展与改革事务支出16万元,主要用于支付建设项目前期工作经费。
2.202外交(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3.203国防(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4.204公共安全(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5.205教育(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6.206科学技术(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7.20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8.20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216.42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50%。主要用于离休人员工资,在职人员养老保险,职业年金、死亡抚恤。其中;2080501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行政单位离退休支出13.89万元,主要用于支付行政退休人员工资;2080502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事业单位离退休支出60.98万元,主要用于支付事业单位退休人员工资;2080505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59.03万元,主要用于缴纳职工养老保险;2080506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25.46万元,主要用于缴纳职工职业年金;2080801抚恤-死亡抚恤支出57.07万元,主要用于缴纳死亡职工家属遗属补助。
9.210卫生健康(类)支出46.74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32%。主要用于缴纳职工医疗保险费,其中;2101101卫生健康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医疗-行政单位医疗支出14.57万元,主要用于缴纳行政人员医疗保险费,2101102卫生健康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医疗-事业单位医疗支出31.63万元,主要用于缴纳事业人员医疗保险费,2101199卫生健康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医疗-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0.55万元,主要用于缴纳职工生育保险费。
10.211节能环保(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1.212城乡社区(类)支出10787.83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74.88%。主要用于支付在职人员工资,聘用人员工资,借款贷款本金利息,基础设施建设及维护,其中:2120101城乡社区支出-城乡社区管理事务-行政运行支出1419.98万元,主要用于工资福利支出1326.26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82.18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11.54万元;2120102城乡社区支出-城乡社区管理事务-一般行政管理事务支出25万元,主要用于资本性支出25万元;2120303城乡社区公共设施-小城镇基础设施建设支出9342.85万元,主要用于商品和服务支出331.57万元,资本性支出8450.91万元。
12.213农林水(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3.214交通运输(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4.215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5.216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6.217金融(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7.218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8.219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9.221住房保障(类)支出3339.49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23.18%。主要用于全县街道、乡镇农村危房改造补助、保障性住房租金补贴、职工住房公积金、县城老旧小区改造。其中:2210103住房保障支出-保障性安居工程支出-棚户区改造支出517.2万元;主要用于县城老旧小区改造;2210105住房保障支出-保障性安居工程支出-农村危房改造支出1595.02万元;主要用于县街道、乡镇农村危房改造补助;2210106住房保障支出-保障性安居工程支出-公共租赁住房支出428.5万元;主要用于公共租赁住房补助;2210107住房保障支出-保障性安居工程支出-保障性住房租金补贴30万元;主要用于公共租赁住房补助;2210108住房保障支出-保障性安居工程支出-老旧小区改造528万元;主要用于县城老旧小区改造;2210110住房保障支出-保障性安居工程支出-保障性租赁住房支出102.78万元;主要用于债务还本利息支出;2210201住房保障支出-保障性租赁住房-住房公积金支出138万元;主要用于缴纳职工住房公积金;
20.222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1.223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2.224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3.229其他(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4.231债务还本(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5.232债务付息(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6.234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24.00万元,决算为16.4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68.45%。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万元,决算为0万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万元,决算为0万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15.00万元,决算为14.99万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91.27%,完成年初预算的99.99%;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9.00万元,决算为1.43万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8.73%,完成年初预算的15.90%,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1.43万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0万元),国(境)外接待费支出决算0万元。其中: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罗平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24.00万元,支出决算为16.4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68.45%。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万元,决算为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万元,决算为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15.00万元,决算为14.9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9.99%;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9.00万元,决算为1.4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5.9%。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大于上年的主要原因是 2022年公务接待、公务用车修理、洗车没有结算,于2023年结算。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上年增加6.21万元,增长60.74%。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增加5.57万元,增长59.06%;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增加0.64万元,增长80.66%。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增加的主要原因是2022年公务接待、公务用车修理、洗车没有结算,于2023年结算。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实物量的具体情况
1.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购置车辆0辆。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40辆。主要用于出差、开会、下乡及检查行业工作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安排国内公务接待36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216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接待省、市、县各项工作检查组,周边住建系统单位到我县考察、学习等(相关工作,产生的接待批次及人次等)发生的接待支出。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罗平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3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82.17万元,比上年增加36.11万元,增长78.40%,主要原因是本年核销上年未支付部分单据部分单位。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办公费16.03万元、手续费0.11万元、水费0.46万元、电费3.61万元、邮电费4.89万元、差旅费6.79万元、维修(护)费2.84万元、租赁费0.46万元、培训费1.36万元、公务接待费1.43万元、劳务费3.63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4.99万元、其他交通费用25.57万元。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3年12月31日,罗平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资产总额110329.03万元,其中,流动资产45029.44万元,固定资产1418.07万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万元,在建工程62188.01万元,无形资产1693.51万元,其他资产0万元。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1984.02万元,主要是机构改革固定资产划转到罗平县发改局和在建工程减少1984.02万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万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万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万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万元。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详见:
罗平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3年度部门决算公开表(国有资产使用情况).xlsx)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3年度,单位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5.68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2.25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13.43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15.68万元,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15.68万元。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
罗平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3年度部门决算公开表2023年度部门决算公开(绩效自评部分).xls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本部门无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本文中公开的财政拨款“三公”经费相关数据是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及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的相关经费,不含非财政拨款部分。
(四)本文所称财政拨款“三公”经费决算数是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部门决算:各部门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及其履行职能情况编制,反映部门所有预算收支和结余执行结果及绩效等情况的综合性年度报告,是改进部门预算执行以及编制后续年度部门预算的参考和依据。
国库集中支付:指政府财政部门在经办国库业务的银行开设国库单一账户,所有财政性收入财政收入直接缴入国库单一账户,所有财政支出均由单一账户直接支付到商品或劳务提供者的财政预算管理模式。
转移支付:以各级政府之间所存在的财政能力差异为基础,以实现各地公共服务水平的均等化为主旨,而实行的一种财政资金转移或财政平衡制度。
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监督索引号530324050333011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