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罗平县人民政府关于第二轮省级生态环保 督察反馈“两高”项目管控不到位问题的整改情况公示

  • 罗平县发展和改革局
  • 2024-11-19 11:22

为坚决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及市委、市政府有关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整改工作的决策部署,按照

《中共曲靖市委办公室 曲靖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第二轮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整改方案><第二轮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交办投诉举报问题整改方案>的通知》要求,第二轮省级生态环保督察反馈问题已按整改方案明确的整改措施完成整改。现将具体整改工作情况公示如下。

一、反馈问题基本情况

督察报告指出:“两高”项目管控不到位——钢铁、焦化、化工等行业对以煤为主的能源消费仍呈刚性增长(绿色低碳发展转型推进不够有力)。

根据存在问题,罗平县迅速制定了整改方案,细化明确了整改牵头单位、责任单位、配合单位、整改目标、整改时限、整改措施等,对应的整改措施为:

1.2024年6月底前,完成全县能源消费构成情况核实工作,确认2021年至2022年曲靖市能源消费构成中煤品燃料消费呈下降趋势。2.制定实施《完善“两高”项目管理工作机制》,按季度建立“十四五”期间存量、在建、拟建“两高”项目清单台账。3.按照《关于开展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能源消费等量或减量替代工作促进经济转型升级高质量发展的通知》(云发改资环〔2023〕767号),开展全县节能审查现场指导服务,指导企业开展能耗替代方案编制及意见审查,按照程序转报省级申请节能审查,2024年11月底前完成“两高”清单内的项目有关能评问题整改工作。

整改时限为2023 年11月30日,具体由县发改局作为牵头单位,县工信商科局、县能源局、市生态环境局罗平分局作为配合单位进行整改。

二、问题整改落实情况

罗平县加强组织部署,全面开展工作。针对反馈交办问题,专门制定整改工作方案,并印发了《中共罗平县委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罗平县贯彻落实省级第二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整改工作方案的通知》(罗办字[2024]3号),成立领导小组,明确具体问题对应的责任领导、牵头单位和责任单位工作职责,确保问题整改及时推进,并按照文件要求及时收集汇总问题整改情况,强化效果。

1.罗平县规上企业2021年原煤消费126253.02吨,2022年规上企业2022年原煤消费59385.79吨,2022年规上企业原煤消费比2021年原煤消费减少66867.23吨。

2.全面梳排“两高”项目底子,建立动态化清单管理机制。对存量项目纳入日常监管范围,建立存量、在建、拟建“两高”项目清单台账。罗平县“两高”存量项目5个、拟建项目1个,坚决遏制“两高”项目盲目发展。

3.开展全县节能审查现场指导服务,通过逐一核实,罗平县严格按照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审查制度要求,加强事中事后监管,无高耗能、高排放、低水平项目盲目上马。开展全县节能审查现场指导服务,罗平县“十四五”以来共涉及节能审查项目12个,目前已经开展节能验收9个(其中县级验收8个,市级验收1个),未开展节能验收项目3个(其中:省级节能审查项目2个,县级节能审查项目1个)。省级正在节能审查审批阶段项目1个。

在上级部门的督导指导和县级部门的协同工作下,该督察反馈问题已严格按照整改方案要求完成整改,取得明显实效,达到整改验收销号条件。

 

                        

                              罗平县发展和改革局

202411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