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坚决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及市委、市政府有关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整改工作的决策部署,按上级部门及有关文件要求,第二轮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的“富源十八连山保护地与矿权存在重叠”问题已按整改方案明确的整改措施全面完成整改。现将具体整改工作情况公示如下。
一、问题基本情况
(一)针对反馈问题。关于“富源十八连山保护地与矿权存在重叠”问题,罗平县人民政府高度重视,组织县林草局、县自然资源局及县能源局专题研究,并印发了《中共罗平县委办公室 罗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第二轮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整改方案><第二轮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交办投诉举报问题整改方案>》的通知(罗办字〔2024〕3号),制定了整改措施,明确了整改时间。林业和草原局高度重视,严格按照县委、县政府要求联合县自然资源局和能源局及时对全县自然保护地进行排查,确实做到不留死角,扎实有序推进整改落实。
二、问题整改落实情况
(一)针对反馈问题。在2020年4月启动的自然保护地整合优化工作中,按照罗平县自然资源局提供的矿权情况,并按照自然保护地整合优化相关规程要求,已对交叉重叠部分进行调出,经排查,自然保护地内共涉及采矿权14个,均已注销,涉及探矿权9个,整合优化时调出6个,到期注销或失效3个。自然保护地整合优化方案中已无矿权交叉重叠情况,目前自然保护地整合优化工作已于2024年10月15日由国家林草局、自然资源部发布公示。
三、下步工作打算
在下一步的工作中罗平县林业和草原局将加强对自然保护地管理,加大日常巡护工作,杜绝自然保护地违规违建问题发生,把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践行到实际工作中。
罗平县林业和草原局
2024年11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