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罗平县人民政府关于2023年第二轮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关于排头兵意识不强 行动还不够自觉问题整改完成的公示

  • 罗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 2024-11-16 08:48

为坚决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及市委、市政府有关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整改工作的决策部署,按上级部门及有关文件要求,第二轮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排头兵意识不强,行动还不够自觉问题已按整改方案明确的整改措施全面完成整改现将具体整改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交办问题基本情况

问题编号69-1)。督察报告指出:曲靖市作为云南省副中心城市2022年,曲靖市地区生产总值增速和增量均位居全省第一,但统筹高质量发展与高水平保护上还不够有力,工业污染结构性问题仍然突出、环境质量改善压力大、部分区域生态环境敏感脆弱岩溶石漠化程度高、水土流失严重。督察发现,一些地区和部门对当前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重要性、紧迫性认识还不到位,排头兵意识不强,行动还不够自觉,不同程度存在重工业污染防治轻自然生态保护的倾向,一些生态环境保护重点工作落实不到位,对一些长期存在的生态环境问题“见惯不怪”,统筹推进山水林田湖草沙一体化保护和系统治理还有明显不足。

根据存在问题迅速制定了整改方案,细化明确了整改牵头单位、配合单位、责任单位、整改目标、整改时限、整改措施等,对应的整改措施1.各级党委(党组)每年将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生态环境保护重要指示批示精神等纳入

理论学习中心组集中学习内容,每年专题学习研讨不少于22.各级党委、政府将生态文明建设和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县委、县政府每年至少研究部署4次。3.将生态文明建设和生态环境保护纳入各级领导干部教育培训和领导班子、领导干部考核评价内容,作为巡察监督重点,同时持续将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纳入全县综合考核体系,把考评结果作为领导干部选拔任用的重要依据之一。4.各职能部门、属地乡镇(街道)把“生态优先、绿色发展”和“共抓大保护、不搞大开发”的理念贯穿经济社会发展全过程各领域,紧紧围绕“3815”战略发展目标、系列三年行动和“310”工程部署,统筹推进山水林田湖草沙一体化保护和修复,确保罗平在生态绿色高质量发展走在前列取得实效。整改牵头单位为县委办公室、县政府办公室。配合单位为县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成员单位,各乡(镇)党委和政府、街道党工委和办事处。整改目标:筑牢全县各级领导干部争当生态保护排头兵的思想意识和行动自觉,各项工作再迈新台阶整改时限:20241130日前完成。

、问题整改落实情况

(一)针对反馈问题。1.2024县委将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生态环境保护重要指示批示精神等纳入理论学习中心组集中学习内容,目前已进行4次专题研讨学习;县政府党组将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生态环境保护重要指示批示精神等纳入党组会、理论学习中心组集中学习内容,2024年召开政府党组(扩大)会议3次,常务会议6次,县政府主要领导、分管领导2024年以来,累计52次实地开展生态环境保护督导检查,以实际行动践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2.县委将生态文明建设和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目前已上常委会研究部署8次。3.生态文明建设和生态环境保护已纳入各级领导干部教育培训和领导班子、领导干部考核评价内容,同时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已纳入全县综合考核体系,把考评结果作为领导干部选拔任用的重要依据之一。4.各职能部门、属地乡镇(街道)已把生态优先、绿色发展共抓大保护、不搞大开发的理念贯穿经济社会发展全过程各领域,紧紧围绕3815战略发展目标、系列三年行动和310工程部署,统筹推进山水林田湖草沙一体化保护和修复,罗平在生态绿色高质量发展已取得实效。

该督察反馈问题已严格按照整改方案要求完成整改,整改完成情况已在县政府网站公开。

三、下步工作打算

下步工作中,罗平县将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以更高站位、更宽视野、更大力度,奋力谱写新时代生态文明建设新篇章,厚植高质量发展的绿色底色,为云南争当全国生态文明建设排头兵、建设中国最美丽省份贡献罗平力量

                  

                                   

罗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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