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局依当事人申请,根据《医疗机构管理条例》、《诊所备案管理暂行办法》等规定,准予张振华儿科诊所撤销备案,现将有关信息公告如下:
一、名称:张振华儿科诊所
二、地址:罗平县板桥镇乐岩新区大云街26号
三、主要负责人:张振华
四、经营性质:营利性
五、所有制形式:私人
六、诊疗科目:儿科✱✱✱✱✱✱
七、备案编号:PDY00077-953032417D2192
八、撤销理由:诊所自愿终止执业活动
自公告之日起,任何单位或个人不得以被撤销备案诊所的名义开展诊疗活动,违者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罗平县行政审批局
2024年12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