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第10号公告
(2024年12月18日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第十九条的规定,罗平县审计局派出审计组,自2024年4月10日至2024年5月22日,对罗平县本级2023年度财政预算执行及决算草案编制情况进行了审计,对有关情况进行了必要的延伸和追溯。现将审计结果公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2023年全县财政预算收入合计480,604万元,支出合计480,604万元;辖区内财政总收入完成160,931.99万元;政府性基金收入212,869万元,支出212,869万元;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收入36,128万元,支出39,856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当年收支23万元。
根据2023年度决算草案报表反映,2023年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收入93,903万元,支出371,900万元;一般政府性基金收入28,292万元,支出200,547万元;本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23万元,支出23万元;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收入完成36,128万元,支出39,856万元。
审计结果表明,罗平县财政部门基本能够按照预算法的规定程序编制、调整预算和办理决算,财政收支基本真实地反映年度财政运转情况,全年财政收支预算控制在人大批复的预算范围内执行,基本完成了年度财政收支任务,本级财政决算草案的编制符合预算法和总预算会计制度的有关规定,决算草案完整地反映了本级年度预算执行情况,但收入增长困难,县级可用财力总量小,对上级转移支付依赖度高,支出压力较大,存在危房改造补助资金未及时兑付、存量资金未清理缴库等问题。
二、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2023年农村危房改造补助资金未及时兑付农户137户210.7万元。
(二)存量资金0.35万元未及时清理缴库。
三、审计处理情况及建议
对此次审计发现的问题,罗平县审计局已依法出具了审计报告,针对“2023年农村危房改造补助资金未及时兑付农户137户210.70万元”问题提出“罗平县财政局应当积极会同住建部门按规定及时足额兑付危房(农房抗震)改造补助资金”的审计处理意见,针对“存量资金0.35万元未及时清理缴库”问题提出“罗平县财政局应当结合实际情况及时将存量资金0.35万元缴入县级国库”的审计处理意见,同时提出两条审计建议。
四、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
对审计发现的问题,罗平县财政局已于2024年6月5日将存量资金缴入县级国库,于2024年10月25日兑付2023年农村危房改造补助资金。具体整改情况由罗平县财政局自行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