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中共罗平县委办公室 罗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罗平县第三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交办群众投诉举报问题整改方案>的通知》(罗办通〔2024〕61号)要求,关于2024年第三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交办群众投诉举报件“曲靖市罗平县客运北站内电动客车充电时产生噪音扰民”已按要求完成整改,现将具体整改工作情况公示如下:
一、交办问题基本情况
受理编号D3YN202405240073,属于一般投诉举报件。投诉人反映:曲靖市罗平县客运北站内电动客车充电时产生噪音扰民。经调查核实,投诉人反映情况属实,存在的生态环境问题主要有:充电桩运行时风机散热发出噪声。
根据现场核实属实问题迅速制定了整改方案,细化明确了整改牵头单位、配合单位、责任单位、整改目标、整改时限、整改措施等,对应的整改措施为:督促企业业主将在装的百叶型消声罩更换为效果更好的烟囱型消声罩;通过控制器分时段控制充电模块功率,限制充电模块内部风机转速,为充电机降噪;对风机增加调速控制器,对机柜散热风机进行转速调整,降低风机运行噪声。
整改类型为限期整改,具体整改时限为2024年8月25日前,具体由县交通运输局作为牵头单位和责任单位,市生态环境局罗平分局、县能源局、县发改局、腊山街道党工委和办事处为配合单位进行落实整改。
二、问题整改落实情况
调查核实情况:经调查,举报内容共涉及1个问题,举报件问题属实。“曲靖市罗平县客运北站内电动客车充电时产生噪音扰民”问题属实。
整改落实情况:2024年8月20日,企业已组织设备安装厂家按照整改方案和措施进行整改。
在上级部门的督导指导和县级部门的协同工作下,该督察交办投诉举报问题已严格按照整改方案要求完成整改,取得明显实效,达到整改验收销号条件。
罗平县交通运输局
2025年1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