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基本情况
县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期间,与会全体人大代表以饱满的政治热情、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和为民尽责的情怀,紧紧围绕人民群众关心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和全县经济社会发展大局息息相关的事项提出了许多富有建设性的意见建议,这些意见建议充分反映了社情民意,表达了人民群众的呼声,承载着人民群众的期望,对我们更好地解决经济社会发展中的突出问题,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在此,我代表县人民政府向各位代表表示衷心的感谢。今年,县人大常委会交办县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代表意见建议94件,其中,92件交由县人民政府办理,占代表建议总数的97.87%。 县人民政府高度重视,于2024年5月14日召开交办会议,按照“分级负责、归口办理”的原则,确定了22家承办单位。在县人大常委会的监督指导下,各承办单位坚持为民服务解难题的工作初心,积极创造有利条件,千方百计落实代表建议办理工作,所有人大代表建议已在规定时限内全部办结,办理面商率、答复率均达100%。从办理结果看,主要分为3类情况:
一是已经得到解决或在本年度内能够解决的,以及所提问题已有规定,承办单位明确说明了有关情况的(A类)代表建议共42件,占比45.7%。对条件比较成熟,可以解决和实施的建议,县人民政府及各承办单位本着对人民高度负责的态度,积极创造条件,及时解决,取得了明显成效。比如:罗雄街道代表团提出的《关于整治广场公园等活动场所娱乐噪音的建议》,被县人大常委会确定为重点建议,县人民政府交由县综合行政执法局主办,县公安局、市生态环境局罗平分局协办。经过与代表面商交流,罗平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及时制定发布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城区公园广场等公共区域噪声管控的通告》,明确了活动区域、时段、音量等要求,并利用“罗平城管”微信公众号、抖音号等新媒体加强《通告》宣传覆盖面,积极引导群众增强法律观念和文明意识,自觉做到尊重他人、文明娱乐。同时,依据《云南省曲靖城市管理条例》《曲靖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等法律法规规定,在强化监管和受理举报上持续发力,先后发出整改通知书25份,受理处置广场舞等噪音扰民信访投诉14件,有效整治了活动场所娱乐噪音扰民问题,积极营造了和谐、文明、有序的城市环境。大水井乡代表团提出的《关于将栗树坡新沟村列为2024年乡村振兴示范点的建议》,县人民政府交由县农业农村局办理。县农业农村局按照“一园两带多片区”建设思路,积极与代表面商,深入调研了新沟村的自然、文化、产业等资源优势后,及时安排沪滇资金、衔接资金累计850万元实施新沟村乡村建设项目,目前项目建设进度达到70%,为“革来河沿岸农旅融合基地”打造奠定基础。腊山街道代表团提出的《关于加大对物业管理公司监管力度的建议》,县人民政府交由县住建局办理。县住建局积极与代表面商,综合分析全县现有的171个小区存在问题和原因,研究制定了《罗平县物业小区环境整治“红黑榜”评定工作实施方案》《罗平县老旧小区物业管理全覆盖实施方案》《关于开展罗平县2024年房地产行业“小切口”整治民生领域突出问题“惠民行动”工作方案》,参与制定《罗平县党建引领物业管理服务实施方案》,以深化党建引领加强和规范物业服务管理为核心,重点整治物业服务行业民生领域突出问题,进一步提高物业企业服务管理专业化、精细化、规范化水平,切实改善小区环境卫生面貌,营造清新、靓丽、洁净文明的居民生活环境,提升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
二是建议所提问题在3年内能够基本解决,承办单位已制定解决措施或已列入整改计划,并明确答复代表办理时限的(B类)共28件,占比30.4%。这类建议推进时间长,办理需要一定周期。承办单位结合实际,已列入工作规划,有计划有步骤地予以解决。比如:马街镇代表团提出的《关于划拨遗体处置工作经费的建议》,县人民政府交由县民政局、县财政局办理。截至2024年7月,已拨付遗体处置工作经费204.72万元,欠拨725.36万元。县民政局积极与县财政局协商,共同制定了资金拨付计划,确保遗体处置工作经费有计划、有步骤地拨付到位。长底乡代表团提出的《关于建设长底布依族乡集贸市场停车场的建议》,县人民政府交由县工信商科局办理。鉴于目前县级财政资金紧张,县工信商科局积极与代表面商解释,同时积极包装项目,争取省市项目建设资金,建设集贸市场停车场,解决交通拥堵和安全隐患,打造群众满意的赶集环境。鲁布革乡代表团提出《关于在鲁布革科学规划建设防火通道的建议》,县人民政府交由县林草局办理。县林草局及时对鲁布革乡防火通道建设情况进行梳理优化,向市林草局申报国债项目,包含了鲁布革乡19条防火通道,待项目批复实施后,基本满足鲁布革防火需求。
三是建议所提问题因目前条件限制或其他原因难以解决的以及所提问题留作参考(C类)共22件,占比23.9%。这部分建议所提问题较为复杂,涉及面广、前瞻性强,因目前政策、资金、要素等条件限制难以解决,留作参考。比如:九龙街道代表团提出的《关于申请专债更新牛街集镇的建议》,县人民政府交由县发改局办理。县发改局积极与代表面商后,认为更新牛街集镇对提升集镇面貌、提升群众满意度具有重要意义,但按照目前专债申报“除支持保障类项目外,不得申报专项债券用于支持新建政府投资项目”要求,当前不具备条件申请专债更新牛街集镇。下一步,县发改局将加强与县财政局和上级主管部门的汇报对接,如有符合集镇建设等领域的相关政策和资金支持,将积极争取项目和资金支持牛街集镇更新。富乐镇代表团提出的《关于建设富乐镇红岩村委会沙路村至河外公路连接桥梁的建议》,县人民政府交由县交通运输局办理。县交通运输局与代表面商后,认为在块泽河上修建桥梁,对促进当地经济社会发展、改善人民群众生产生活条件具有重要作用。但目前国家及省级层面对现有桥梁没有建设政策,加之县级财政十分困难,短期内无财力建设红岩村委会沙路村连接河外公路桥梁。待国家及省级层面有新建桥梁补助资金政策时,将积极争取把红岩村委会沙路村连接河外公路桥梁纳入新建桥梁项目库,早日实施建设,以解决人民群众出行难问题。
二、主要做法
(一)强化统筹调度,进一步压实办理责任。一是强化组织领导。印发了《罗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切实做好县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代表建议和政协十届三次会议委员提案办理工作的通知》(罗政办通〔2024〕2号),就办理工作进行总体部署,提出具体要求。二是压实办理责任。5月14日召开了县人民政府建议提案交办会,细化各承办单位办理任务,明确承办单位主体责任,要求各承办单位主要领导带头研究部署,成立工作领导小组,明确专人负责建议办理工作,切实履行对代表的承诺,并邀请代表对办理工作进行回访,真正将办理工作落到实处,全面提高建议办理效果。
(二)强化工作合力,进一步增强办理实效。一是承办单位之间加强沟通,形成合力。对涉及两个或两个以上部门共同承办的建议,明确主办、协办单位,主办单位承担统筹协调、牵头办理的责任;协办单位积极研究解决建议中涉及本单位的事项,配合主办单位共同做好办理工作,按时提交协办意见,并配合做好面商、座谈等工作。二是与人大代表加强沟通,争取支持。要求承办单位办理前跟人大代表主动沟通,详细了解代表提出建议的缘由及考量,增强办理工作针对性;办理中跟代表密切联系,共商解决问题的途径和办法;办理后及时联系代表,征询对办理结果和书面答复的意见,与代表们充分沟通,得到了代表的理解和支持,进一步推进办理工作有效落实。
(三)强化监督检查,进一步完善办理流程。一是全过程推进跟踪问效。县人民政府督查室将建议办理工作列入重点督办事项,采取电话督办、实地检查、专项督查、跟踪督办等多种形式,定期或不定期加强对建议办理工作的督促检查,适时对办理工作进展情况进行通报,切实提高了办理工作质量和效率。二是严格审核答复内容。在审核各承办单位答复内容时,坚持做到“三对照”,即:将答复内容与意见建议内容进行对照,看答复是否“对题”,措施是否“对症”;将答复内容与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进行对照,看答复是否妥当;将意见建议要求解决的问题与客观实际相对照,看有无条件解决,能否创造条件解决。对避重就轻、文不对题、不符合办理要求的,退回承办单位修改重新答复,确保答复格式规范、表达准确、有针对性。
三、存在问题和今后努力的方向
在县人大常委会的指导下,在有关代表的参与下,县人民政府和各承办单位认真履职尽责,认真办理建议,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与人大代表的要求和人民群众的期望还存在一定差距,个别部门与代表沟通还不够顺畅,答复程序和格式还不够规范,办理责任心还有待进一步加强,个别建议的落实效果还不够理想等问题依然存在。下一步,县人民政府将在县人大常委会的依法监督、支持和帮助下,不断提高认识,转变作风,强化措施,加大督促检查和跟踪问效的力度,着力提高建议办理的质量,更多地解决实际问题,更好地体现建议价值,推动办理工作再上新台阶。
(一)进一步强化思想认识。牢固树立“自觉接受人大监督、认真履行政府职能、全心全意为民服务”意识,将人大代表建议办理工作摆在更加突出位置,督促各承办单位进一步增强办理工作的使命感、责任感,进一步压实各级领导责任,夯实承办单位“一把手”负责制,把人大建议办理工作拿在手上、放在心上、一抓到底,以扎实的作风、完善的机制、硬核的举措,推动人大建议落地见效,真正将代表提出的“金点子”转化为推动罗平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的“金钥匙”。
(二)进一步完善工作机制。坚持与时俱进、开拓创新,研究和完善办理机制。强化代表建议办理工作体系建设,健全完善县人民政府领导统筹协调、县人民政府办公室综合协调、承办单位主要负责同志具体协调的分层协调办理工作机制,对一些职能交叉由多个部门共同办理的事项,明确责任分工,强化协同联动,切实提高代表建议办理工作的质量和效率。准确把握代表所提建议的内容和要求,在充分调研和沟通的基础上,精准制定计划,强力推动落实。特别是对代表多次提出、办理难度较大的建议,认真做好交流沟通和调研论证,采取有力措施加以解决,进一步提升代表满意度。
(三)进一步提高办理质量。充分发挥县人民政府办公室督办督促、综合协调作用,切实加强对建议办理工作的日常调度和检查,推动建议办理工作有效落实。加大对承办部门的督促检查力度,加强办前指导、办中督查、办后跟踪,力求准确交办、全力推进、有诺必践。完善代表建议办理工作考核评价体系,从制度建设、程序规范、业务水平、完成时限、承诺落实、代表反馈等方面加强对承办单位的指导和考核。对一些事关民生类社会热点问题的办理,充分畅通媒体等沟通渠道,主动接受人大代表、人民群众和全社会的监督,切实推动问题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