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罗平县2024年-2025年中央、省级冬春救助资金 发放使用情况

  • 罗平县应急管理局
  • 2025-02-17 16:12

根据《自然灾害救助条例》(国务院令第709号)、《财政部 应急管理部关于印发<中央自然灾害救灾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财建〔2020〕245号)、《云南省自然灾害救灾资金管理实施细则》(云财政〔2021〕12号)《云南省自然灾害救助指导标准》(云应急〔2022〕56号)、《曲靖市财政局 曲靖市应急管理局关于下达2024年中央自然灾害救灾资金预算(冬春临时生活困难救助资金的通知曲财资环2024118号)、《曲靖市财政局 曲靖市应急管理局关于提前下达2025年省级冬春救助资金的通知曲财资环2024117号)等规定要求,为进一步做好自然灾害救灾资金管理工作,规范罗平县自然灾害救灾资金管理,提高资金使用绩效,县级应急部门应当公开,并根据动态管理情况适时更新。现将罗平县2024年-2025年中央、省级冬春救助资金297万元(大写:贰佰玖拾柒万元整)发放使用情况进行公开。

附件:罗平县2024年-2025年中央、省级冬春救助资金发放使用情况(279+18=297万)-网站公开.xls


罗平县应急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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