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罗平县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考察云南重要讲话精神,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和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工作要求,将法治政府建设放在全局性和战略性地位重点谋划推进,各项工作取得新进展、新成效,为促进全县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了有力的法治保障。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落实情况
全县各级党政主要负责人严格按照中央和省、市相关规定,认真履行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县委、县政府加强对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的全面领导,统筹大局,协调各方,不断推动法治政府建设纵深发展。2024年,县委召开全面依法治县委员会会议1次,县委常委会会议专题研究法治建设工作5次;县政府党组会议、县政府常务会议专题研究法治建设工作5次,推动法治政府建设与经济工作同部署、同推动、同落实、同检查。县委全面依法治县委员会研究印发了《罗平县法治建设群众满意度整改提升工作方案》《加强行政执法监督推动行政复议纠错率和行政诉讼败诉率“双下降”行动方案》,努力提高依法行政能力和水平,提升行政效率和公信力。2024年全县共审结一审行政案件18件,行政机关败诉4件,败诉率22.22%,同2023年比下降14.45个百分点;共办结行政复议案件32件,纠错3件,纠错率9.38%;法治建设群众满意率97.89%,同比上升1.11个百分点。印发《罗平县领导干部应知应会党内法规和法律法规清单》,让各级领导干部带头尊法学法守法用法,推动各项工作全面纳入法治化轨道。全县各级党委(党组)专题学习法律100余场次。切实落实国家机关“谁主管谁普法,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单位年度履职报告评议制度,完成全县普法责任单位评议。
二、主要举措和成效
(一)依法全面履行政府职能,加快推进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一是持续深化“放管服”改革,建立健全行政权力事项动态调整机制,做到“清单之外无审批”。县级保留实施的行政权力事项1510项,乡级保留实施的行政权力事项182项,街道保留实施的行政权力事项135项,村级保留实施的行政权力事项45项。二是持续优化营商环境。深入实施优化营商环境三年行动计划,从提高行政审批效能和服务水平入手,推动“证照分离”等改革工作;实行“窗口受理、一门办结”的办事流程。为招商引资项目和重点建设项目提供全程线上、线下代办服务,2024年全县代办投资项目37个,受理代办事项138项,促进项目快速落地。扎实推进企业联络服务工作有序开展,组织涉企检查报审制度回头看,规范程序和台账管理,通过市场监管领域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抽查清单,引导多部门建立综合执法检查协调机制,推动监管信息共享互认,减少现场执法频次,对守法企业做到“无事不打扰”。持续完善公平竞争审查工作机制,建立专家咨询制度,为公平竞争委员会研究重大问题提供决策咨询。全县范围内组织开展了涉及不平等对待企业法规规章政策文件专项清理,共梳理审查涉企文件30件。
(二)不断完善依法行政制度体系,坚持科学民主依法决策。一是全面落实依法决策机制。严格执行《罗平县人民政府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全面落实“重大行政决策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五大程序。二是充分发挥法律顾问作用。充分发挥法律顾问、专家在制定重大行政决策、推进依法行政中的重要作用。2024年,法律顾问开展法律知识讲座21次,共解答法律咨询1000余人次,开展各类宣传75场次。三是加强规范性文件审查和备案工作。严格开展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备案、清理、入库等工作,落实重大决策法制审核制度,县级出具合法性审核意见书73份。
(三)聚焦行政执法质量提升,不断完善行政执法工作体系。一是深入推进全县行政执法体制改革。聚焦“一支队伍管执法”工作,完善乡镇(街道)综合行政执法体制机制。全县13个乡镇(街道)均组建了综合行政执法队,按照实际划定乡镇权责清单和执法事项清单。13个乡镇(街道)配备行政执法人员343人,平均每个乡镇(街道)持有行政执法证人员26人。二是全力推进提升行政执法质量三年行动。开展行政执法突出问题专项整治活动,开展案件评查工作,共抽查22个行政执法主体,评查行政处罚案件117件,行政许可8件。
(四)提升社会治理法治化水平,依法保障和促进社会公平正义。一是加强行政复议与应诉工作。落实行政复议体制改革各项任务,健全行政复议机构,配齐配足行政复议专职人员,强化行政复议监督职能,充分彰显行政复议公正高效、便民为民制度优势和化解行政争议主渠道作用,实现全县行政复议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达到100%。共办理行政复议案件32件,一审行政案件18件。二是扎实推进公共法律服务工作。公共法律服务实体平台实现县乡村三级全覆盖,推进刑事诉讼律师辩护全覆盖,改进法律援助指派方式,大力提升法律援助覆盖面,全县受理法律援助案件282件。充分挖掘公证在推动健全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方面的职能作用,2024年全县办理公证案件353件。针对法治建设满意度测评中公共法律服务满意率低的问题,开展律师、公证、司法鉴定行业“严管理促发展 正行风树形象”专项活动,促进罗平法律服务行业高质量发展。大力构建以人民调解、诉前委派调解多层次、宽领域、优势互补、有机衔接、协调联动的矛盾纠纷多元化解“大调解”工作体系。全县各级人民调解组织共调解矛盾纠纷2339件,调解成功2311件。三是大力开展普法宣传活动。结合普法强基、命案防控、利剑护蕾等专项行动,利用“4·15”“12·4”和乡村赶集日等时间节点开展集中法治宣传教育活动300余场次。组织全县1246名村(社区)“法律明白人”集中培训1次。大力开展原创普法短视频制作,在县级法治宣传产品资源库发布普法宣传产品47个,在市级法治宣传产品资源库发布普法宣传产品5个,建设法治文化阵地2个。
(五)不断完善行政权力制约和监督体系,行政权力规范透明运行。一是自觉接受各方监督。严格按照法定权限和程序行使权力,自觉接受党内监督,主动接受县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法律监督、工作监督和县政协的民主监督,办理人大代表建议94件、政协提案109件。带头接受社会和舆论监督,审计监督、统计监督进一步加强。二是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加大政务公开力度,持续深化财政预算、公共资源配置、重大建设项目、社会公益事业等重点领域信息公开,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
三、存在问题及下步工作打算
2024年,罗平县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成绩,但还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主要是:部分领导干部和工作人员对法治政府建设的重要性认识不足,法治意识和依法行政能力有待进一步提高,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解决问题的能力还需加强;行政执法过程中,还存在一些不规范的行为,如执法程序不严格、执法文书不规范、自由裁量权行使不当等,需要进一步加强执法规范化建设等问题。
2025年是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的收官之年,罗平县将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和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工作要求,全力推动法治政府建设各项工作落细落实。
(一)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强化法治政府建设统筹协调。建立健全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常态化机制,不断提高领导干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应对风险的能力。压紧压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切实履行法治政府建设主体责任。
(二)提升政府履职能力和治理效能。抓实政府职能转变、提升公共服务能力、优化法治营商环境、强化行政权力监督等各项工作,扩大“一件事一次办”“省内通办”“跨省通办”范围。全面落实重大行政决策程序,强化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和监督管理工作,深入推进行政决策科学化、民主化、法治化,推动政府行政决策公信力不断提高。持续提高行政复议知晓率,充分发挥行政复议在解决行政争议中的主渠道作用。不断完善突发事件应对机制。
(三)深入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严格执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和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规范行政执法行为,提高执法规范化水平。进一步统筹抓好云南省“区块链+行政执法和监督”在罗平县的推广工作,着力提升行政执法、行政执法监督质量和效能。
(四)大力提升法治水平。健全领导干部学法用法机制,增强法治业务培训实效性,切实提高执法人员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开展执法、维护稳定、化解矛盾的能力水平。持续对标对表高质量完成“八五”普法工作任务,进一步提升公共法律服务效能,推动全县法治政府建设水平更上新台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