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治政府建设是全面依法治国的重点任务和主体工程,是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要支撑。2024年以来,我局坚持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认真落实《罗平县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目标任务,紧紧围绕县委、县政府中心工作和建设法治政府目标,坚持守正创新,推动法治政府建设全面提质增效。现将2024年度工作完成情况报告如下:
一、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完成情况
(一)坚持政治引领,扛牢法治之责。一是落实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主要负责人对法治建设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要任务亲自督办,扛牢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二是将习近平法治思想列入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的重点内容和学习计划,纳入机关党支部“三会一课”内容。严格落实领导干部和工作人员学法制度,组织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10次,其中法治建设内容专题学习8次,开展学习宪法、民法典集中学习2次,组织干部职工开展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党内法规、宪法等法治建设专题内容3次,按质按量完成规定学习任务,并将法治思维贯穿到政务服务工作全过程、各环节。
(二)坚持依法执政,突出法治之重。一是认真贯彻实施《县政务服务管理局党组议事规则》和《“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制度》,严格落实重大行政决策法定程序。今年以来,召开党组会议6次对财政预决算等“三重一大”事项进行讨论决定。二是加强过程监督,严格落实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要求,切实推进科学、民主、依法决策。聘请罗平腊山律师事务所律师作为我局法律顾问,为我局重大事项、重大决策、规范性文件制定、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等提供法律意见和建议,保障我局各项业务工作合法合规开展,有效降低行政管理风险,为依法决策保驾护航。全年未出台规范性文件。三是认真履行行政诉讼职责。县政务服务管理局本年度未发生行政复议事项、法院生效裁判及出庭应诉情况、未出现行政行为被行政复议机关生效复议决定或法院生效判决确定违法、变更、撤销等情况。
(三)坚持依法行政,推进政务服务标准化建设。一是建立行政权力事项动态调整机制。承接好国务院、省、市下放、取消和调整的行政权力事项,实行县级及下级的行政权力事项目录清单管理,并对外进行公布,做到“清单之外无审批”。2024年产业园区赋权承接事项24项,调整收回赋予乡镇(街道)部分县级行政职权共46项。调整后,县级保留实施的行政权力事项1410项,乡级保留实施的行政权力事项94项,村级保留实施的行政权力事项45项。二是实行行政许可事项清单管理。全面实行行政许可事项清单管理,是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的重要举措,有利于明晰行政许可权力边界、规范行政许可运行,为企业和群众打造更加公平高效的审批环境,2024年全县梳理行政许可事项241项,并向社会公布实施。三是编制政务服务事项实施清单。按照“五级十九同”标准,补充、完善政务服务事项本地化全要素,除涉密事项外,县级1341项、乡级74项、村级25项政务服务事项上线运行。
(四)坚持优化政务服务,提升法治营商环境。一是规范审批服务行为。严格按照云南省政务服务网统一发布的办事指南提供办事服务,落实政务服务“减材料”“减环节”“减时限”“减跑动次数”工作要求,确保全年未出现额外增加或变相增加办理环节和申请材料等情况。二是推行“综合办件”。按照“一窗受理、集成服务”模式,持续优化“前台综合受理、后台分类审批、综合窗口出件”模式。全年县政务服务中心共办理各类政务服务事项26878件。三是严格落实政务服务“好差评”制度。全县36个县直部门、13个乡(镇、街道)、154个行政村的政务服务事项均接入“好差评”系统。2024年,全县政务服务事项好评率100%,评价总数23451次,评价率达87.84%,好评率100%,差评整改率100%。四是设置“办不成事”反映窗口。在县政务服务中心、乡镇(街道)便民服务中心设置“办不成事”反映窗口。2024年,收到“办不成事”反映事项2件,均已积极妥善处理完毕。
(五)加强法治管理,营造公开透明公共资源交易环境。一是降低交易成本,激发市场主体活力。全面推广保函(保险)代替保证金,全面取消政府采购项目投标保证金,有效降低投标人交易成本,进一步优化招投标领域营商环境。2024年未出现应免交而缴纳、应减未减和减免低于50%的情况。二是认真开展全省工位“大循环”要求。随机从全省综合评标专家库中抽取专家,按照就近原则到当地交易中心进行评标,同时做好客场服务,保障全省工程建设项目顺利交易。2024年以来,交易中心共完成交易项目148项,总预算资金329023.03万元,总成交327896.65万元,共节约(增值)资金1458.17万元。
(六)建立健全行政执法投诉和处理机制。政务服务管理局按照相关要求,制定了窗口投诉处理机制,并在政务服务中心大厅上墙公示,涉及的12345市长热线转办件、营商环境投诉件、政务服务投诉件,均严格按照《云南省政务服务投诉处理办法(试行)》等相关工作要求和标准进行答复和处理。2024年收到12345市长热线反馈案件3件(均为求助件),均按工作流程严格抓好落实、办理和回复,确保热线当事人的合理诉求和求助事项得到及时办理;收到云南省营商环境平台投诉件24件,已销号24件,办结率100%,办结满意率100%;未收到服务对象或群众的来信来访,未收到服务对象对本单位工作人员的政务服务方面的投诉。
(七)稳步落实普法强基工作。一是2024年年初局领导班子制定了2024年普法计划,成立普法工作领导小组,安排专职人员负责组织实施。二是认真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组织全体干部职工积极参加县普法办组织的答题、竞赛等普法活动,共组织全体干部职工开展线上线下普法宣传活动14次、开展普法专题学习5次、填写线上普法答题问卷6套、组织观看网上庭审3次。三是强化宣传力度,利用政务服务大厅人流量大的特点,在大厅开展党的民族政策及法律进大厅等普法宣传活动;在企业服务大厅外设置法治文化宣传栏,定期更新法治建设相关政策和内容;依托驻村工作队,深入乡镇(街道)、村(社区)开展本单位相关普法公益宣传服务活动4次,在微信公众号、曲靖M等平台发表、转发线上普法类宣传29篇。
(八)持续开展市域社会治理、平安建设、综治维稳等相关工作。按照2024年在全县开展命案防控“6+2”专项行动的要求,定期开展社会矛盾纠纷风险源头防范和命案防控防范化解风险排查工作,扎实推进排查过程中发现的各项问题整改。从2024年1月1日起至12月底,每月对我单位各科室及涉及的重点政务服务、行政审批和公共资源交易领域进行一次线索排查,累计共排查12次。经认真排查和填表反馈,我单位无涉黑涉恶线索、矛盾纠纷线索和案件线索。
二、存在问题和不足
(一)全员学法用法水平有待提高。对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不够深入,运用法治思维、法治方式解决问题能力不足,对法律法规掌握还不够熟练,在审批服务过程中学以致用还不够紧密,运用法治思想推动工作的能力有待提高。
(二)法治宣传形式单一不够全面。“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宣传力度不够,深入企业群众身边开展线下普法活动次数较少,普法活动形式还不够丰富,普法宣传氛围营造不够浓厚,宣传的作用发挥不够明显,普法质效不高,法治文化阵地建设还不够全面。
(三)法治建设工作中创新能力不足。干部职工法治建设培训、普法宣传形式、矛盾纠纷排查及其他各项相关活动开展创新不足,活动成效不显著。
三、下步工作计划
(一)强化学法实践,提升法治思维。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关于全面依法治国重要意义和法治建设的总体要求,严格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积极谋划落实各项法治建设任务,抓实抓牢领导干部这个“关键少数”。
(二)加强法治建设,培养法治干部。带头落实好法治建设“一规划两纲要”总体要求,进一步发挥法治建设对经济社会发展的指引、导向和推动作用,重视干部职工法治素养和法治能力的培养,提升政务服务和行政执法水平,一体推进法治政府、法治社会、法治环境建设。
(三)强化执法实践,完善政务服务体系。进一步强化“审管联动”,健全联动机制。找准法治建设与政务服务的结合点,进一步规范政务服务工作办事流程,做好“一站式”政务服务工作。组织全体干部职工加强政务服务能力学习,补齐业务短板,不断简化审批流程、优化服务方式,让办事群众、企业切实享受到改革红利,推动罗平县法治政府建设再上新台阶。
罗平县政务服务管理局
2025年3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