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罗平县财政局2024年法治政府建设年度报告

  • 罗平县财政局
  • 2025-03-31 09:21

2024年,罗平县财政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习近平法治思想,全面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法治政府建设的决策部署,落实县委、县政府相关工作要求,紧紧围绕财政中心工作,扎实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各项任务,为全县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的法治保障。现将2024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年度情况报告如下:

一、主要举措和成效

(一)依法全面履行财政职能

1.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的领导,全面落实相关责任。为推进法治政府建设,成立罗平县财政局法治财政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加强法治建设的组织领导、系统谋划、整体推进和督促落实;将法治建设纳入财政年度工作计划,同谋划、同部署、同推进,对照“任务项目化、项目清单化、清单具体化”要求,督促各相关科室按时按质完成法治建设工作任务;结合财政工作实际,梳理财政系统领导干部应知应会党内法规和法律法规清单;转发并贯彻落实《云南省财政厅行政许可裁量权基准》和《云南省财政厅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

2.落实法治政府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遵照《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规定》切实履行职能职责,严格按要求依法履职。一是明确了党政主要负责人为法治政府建设第一责任人,定期召开会议研究部署法治政府建设工作;二是带头学法用法,带头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宪法和财政法律法规,积极参加各类法治培训和讲座,不断提高自身的法治素养和依法决策能力。同时,督促领导班子其他成员和各科室负责人加强法律知识学习,形成了良好的学法用法氛围;三是严格依法决策,充分听取各方面的意见和建议,确保决策合法合规。对涉及财政改革发展的重大事项,坚持集体讨论决定,切实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

3.加强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管理、合法性审查。按照行政规范性文件的制定管理要求,全面加强对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查和公平竞争审查,认真执行规范性文件“统一登记、统一编号、统一印发”制度,健全行政规范性文件动态清理工作机制。2024年完成合法性审查备案文件5份,完成规范性文件清理上传平台19份,经清理,未发现有违反公平竞争审查标准相关规定的政策措施情况。

4.落实重大行政决策制度。严格落实重大行政决策规则的要求,详细明确了重大决策事项范围、行政决策程序及监督管理要求,对财政重大行政决策,强化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核、集体讨论决定等决策程序,促进财政依法决策、科学决策和民主决策,提高财政行政效能。

5.落实公职律师、法律顾问制度。落实公职律师制度,聘用法律顾问,法律顾问按照职责要求参与本单位重大法律行为的论证、谈判,就所涉及的法律问题提供建议或意见,为我局法律行为的合法性及法律风险提供法律咨询及决策事项论证,为进一步推进依法行政和法治建设,降低法律风险。

(二)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1.严格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县财政局高度重视推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工作,形成了一把手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抓,科室各司其职合力抓落实的工作机制;深化行政执法体制改革,推进执法规范化建设,全面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 完善行政执法信息公开制度,及时、准确地向社会公开执法信息,保障公众的知情权。实行自由裁量权基准制度,严格对照执法裁量基准进行执法,维护执法的公正性,全面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

2.坚持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制度。严格落实行政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和资格管理制度,凡行政执法人员必须取得全国统一的行政执法资格证,才可进行执法,并在平时执法过程中执法人员必须持证上岗、亮证执法。同时,适时组织开展行政执法人员动态清理,对不符合执法要求的行政执法人员依法暂扣、收回或者注销其行政执法证。

3.规范执法程序、文明执法。梳理并完善了财政行政执法流程,明确了各个环节的操作规范和时间节点,制作成详细的执法流程图并向社会公布,确保执法过程公开透明。严格要求执法人员按照法定程序开展执法活动,在执法过程中认真履行告知义务、听取当事人陈述等法定程序。要求执法人员在执法过程中做到语言文明、行为规范、态度和蔼,树立良好的行政执法形象。

4. 落实行政执法检查报审制度,规范涉企行政检查。根据年度检查计划,严格落实财政综合执法检查相关法律法规和制度规定,统筹安排执法检查。涉及多个事项的检查,本着“进一次门,查多项事”的原则,减少人力、财力、物力,提高工作效率。对涉及行政事业单位开展的会计信息质量检查、对涉企业的政府采购代理记账、中介机构代理记账检查,都严格按“双随机、一公开”规定,在开展检查前按照程序报审后才对所监管的企业、相关单位和部门开展执法检查,及时将检查结果录入综合行政执法管理监督信息系统进行备案审查。并对检查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及时反馈给相关部门和人员,跟踪督促整改落实。2024年组织139家单位230余人参加会计业务培训,开展对35家预算单位财务检查,完成对5家企业的“双随机、一公开”抽查检查。

5.加强执法监督,推进执法数字化监管。 建立内部执法监督机制,定期对执法活动进行检查。 拓宽外部监督渠道,通过设立举报信箱、公布举报电话等方式,接受社会公众对执法活动的监督。将行政执法数据及时、准确、完整地在“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平台和“区块链+行政执法监督”平台进行备案审查。

6.营造法治化营商环境。打造法治化营商环境,切实提高干部职工依法办事能力,推进干部职工依法行政,促进营商环境持续优化。

(三)加强普法宣传,深化法治意识

1.推进干部职工学法常态化制度化。坚持贯彻落实党组会、局务会、干部职工大会等学法制度,定期组织法治培训、政策业务专题讲座,开展财政干部集中学法,将干部职工学法用法纳入规范化、常态化、制度化轨道,提高依法行政能力。2024年度组织局机关执法人员81人参加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集中培训,参加“财政局长讲法治课”普法教育活动。通过“趣看视频云平台”“法治教育网”“云南省干部在线学习学院在线学习分平台”参加行政复议法、习近平法治思想、云南省财政系统行政执法能力提升培训。全年通过党组会、局务会、干部职工会集中学法和视频方式、关注微信公众号学法共12次。

2.开展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普法宣传。大力宣传《采购法》《国有资产评估管理办法》和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等财政法律法规及政策制度,加强以案释法,为财税改革发展营造良好的营商环境。结合“八五”普法、普法强基补短板专项行动深入开展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普法宣传活动,组织开展“3·8”国际妇女节、“4·15”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民法典宣传月、“6·1”儿童节等节点普法宣传活动,宣传学习相关法律法规,开展送法进企活动,全面增强财政干部尊法学法用法意识和能力。截至目前开展法律法规集中宣传、流动宣传、入户宣传9次,发放各类宣传资料1万余份、现场解答群众咨询1100余人次。

二、存在问题和不足

罗平县财政局的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有序推进,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也还存在一定差距,主要表现在:

(一)法治队伍建设有待加强。法治专业人员相对匮乏,从事法治工作的人员业务能力和综合素质有待进一步提高,不能完全满足法治政府建设的需要。

(二)执法水平有待提高,部分执法人员对法律法规的理解和运用不够熟练,重实体、轻程序、执法依据的掌握和应用不到位、行政执法不规范的现象依旧存在。

(三)宣传力度不足,宣传方式有待进一步多样化。

   三、2025年工作打算

(一)树牢法治观念,提升法治素养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法治思想,坚定树立依法行政、依法理财的观念,持续党的领导财政法治工作体制,强化党员干部的法治意识,提升整体素质,积极推进财政法治建设。

(二)切实加强法治队伍建设结合财政工作实际,科学配置法治工作人员,加强法治工作人员执法培训,理解掌握吃透财政相关法律法规。牢固树立“今天再晚也是早、明天再早也是晚”的学习理念,持续加强原有财经政策学习,对新出台的财经政策及时深入学习,切实提升行政执法的质量和效能,全面提升法治政府工作进程。

(三)加强法治宣传力度、创新宣传方式。丰富普法宣传形式,拓宽宣传方式,通过集中学习、观看宣传片、播放宣传标语、下乡走访宣传法律法规等形式开展好民法典宣传月、宪法宣传周等活动。充分利用微信、抖音、企业微信等新媒体开展普法宣传。

 

 

 

罗平县财政局

                              2025年3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