蒋友贵、柏金伟代表:
你们提出的《关于指导乡镇人民政府调处土地权属纠纷的建议》已交由我单位主办,经主办单位与协办单位认真研究,现答复如下:
为加大土地权属纠纷调处力度,减少因土地权属纠纷久调不结造成的上访及引发的其他案件,消除安全隐患,维护经济社会安全稳定,我局积极履行建议办理工作职责,主动与协办单位县农业农村局、县自然资源局、县信访局沟通协调,切实加大办理力度。
一是组织县农业农村局、县自然资源局、县信访局,召开会议认真商讨《建议》办理工作,经商讨,涉土地纠纷政策性强、涉及面广,土地纠纷以专业的调解委员会(自然资源局成立专门调解委员会、农业农村局成立的仲裁委员会)加强指导,相关的职能部门积极参与促进矛盾纠纷的有效化解,若需要也可以从县矛盾纠纷调解“专家库”抽调力量参与调解工作;二是各乡镇(街道)都聘任了法律顾问,在土地纠纷调解过程中法律顾问应参与指导土地调解,全县各村(居)委会都健全了一村一法律顾问,在土地纠纷调处中各村居委会法律顾问也应参加并指导好调解工作;三是通过以上部门人员对土地纠纷案件给予明确的指导意见,如需做出裁决的要指导乡镇依法做出裁决;四是于2024年10月9日,组织相关单位人员到马街镇对一件涉土地纠纷案件作了相关指导,各单位都提出了相关的意见、建议。下一步,我们将根据乡镇的需求及时跟进做好相关工作。
最后,土地纠纷涉及面广政策性强,关系国计民生也是社会稳定繁荣富强的基石,为每一件土地权属纠纷得到有效化解做到案结事了,通过人民调解、行业调解、律师顾问等形成合力,努力化解土地纠纷,不让纠纷形成热点、焦点。共同维护社会和谐稳定,让人民安居乐业。
感谢你们对政府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恳请以后多提宝贵意见。
罗平县司法局
2024年10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