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罗平县林业和草原局关于2024年第三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公益林管理仍有漏洞的问题整改完成情况公示

  • 罗平县林业和草原局
  • 2025-05-26 17:12

根据《中共曲靖市委办公室 曲靖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曲靖市贯彻落实第三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报告整改方案>的通知》(曲办发〔2025〕5号)《中共罗平县委办公室 罗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罗平县贯彻落实第三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报告整改方案>的通知》(罗办发〔2025〕5号)要求,关于2024年第三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报告反馈问题——关于公益林管理仍有漏洞(省级编号 40-4)的问题,已对照方案整改完成,达到整改验收销号条件,现公示如下:

一、环境问题描述 

省级编号:40-4。

环境问题:公益林管理仍有漏洞

督察反馈指出:《国家级公益林管理办法》《云南省公益林管理办法》明确,国有国家级、省级公益林原则上不得调出。但2021年以来,全省国有国家级公益林减少59.9万亩,其中调出11.8万亩,国有省级公益林减少112.1万亩,其中调出30.9万亩。临沧市黑惠江沿岸9000亩林地应划为国家级公益林,南汀河周边9万亩林地应划为省级公益林,均未划定。2020年以来,西双版纳州3.45万亩橡胶林被采伐后,违规改种菠萝蜜、香蕉等作物。督察还发现,楚雄州金进商务公司姚兴村砂场等3 家砂石场违法占用林地共117.8亩;保山市河湾光伏项目超范围使用省级公益林9.2亩,压埋省级公益林25.7亩;楚雄州柳树冲光伏项目超范围使用林地56.9亩,其中省级公益林14亩。普洱市澜沧县林业和草原局违规批准皆伐600亩思茅松。

二、整改措施及时限

整改时限:2025 年 6 月 30 日前

整改措施:一是全面核实国有国家级公益林和省级公益林优化调出情况,根据核实结果,对确需纳入公益林管理的,按程序报经市林草局等部门审定通过后依法依规纳入公益林管理。二是严格按照国家级、省级公益林管理办法,进一步加强公益林年度变更数据审核和公益林数据库管理,依法依规开展公益林管理工作。

三、整改情况

罗平县2021年开展国家级公益林优化时,依据林草湿与国土三调融合成果数据,按技术要求把破碎、缝隙小班调出公益林,罗平县调出国有国家级公益林49亩,涉及14个小班。罗平县2023年开展省级公益林优化时,依据林草湿与国土三调融合成果数据,按技术要求把破碎、缝隙小班调出公益林,罗平县调出国有省级公益林3亩,涉及44个小班。

根据第三轮中央生态环保督察报告反馈问题整改措施清单:公益林管理仍有漏洞,国有国家级、省级公益林原则上不得调出;按照《云南省林业和草原局关于做好国有公益林调出问题整改工作的提醒函》、《曲靖市林业和草原局转发关于做好国有公益林调出问题整改工作的提醒函》及相关要求,罗平县林业和草原局迅速组织专业技术人员,对涉及地块展开了全面细致的核实,按照国有国家级公益林调出下发图斑,进行全面核实,摸清土地类型、地类、权属等情况,梳理优化调出的具体原因。核实后:一是罗平县国有国家级公益林调出总面积49亩,14个小班,林地权属为国有。按要求整改核实后,2021年优化调出国家级公益林的49亩国有林地,重新补入为国家级公益林,按地类分乔木林地42.9亩,灌木林地6.1亩;其生态区位为西南高山峡谷。二是罗平县国有省级公益林调出总面积3亩,44个小班,林地权属为国有。按要求整改核实后,2023年优化调出省级公益林的3亩国有林地,其中1.6亩,33个小班,已调为国家级公益林;余下的1.4亩,11个小班,重新补入为省级公益林,按地类分乔木林地0.6亩,竹林地0.4亩,灌木林地0.4亩,其生态区位为森林公园、大中型水库、交通干线护路林、荒漠化和水土流失严重地区。

罗平县国有国家级公益林调出49亩,国有省级公益林调出3亩,核实整改后,经罗平县人民政府同意,国有国家级公益林以《罗平县林业和草原局 罗平县财政局关于国有国家级公益林调出整改核实后重新调入国家级公益林的请示》罗林草联请〔2025〕1号文件,国有省级公益林以《罗平县林业和草原局 罗平县财政局关于国有省级公益林优化调出整改核实重新调入省级公益林的请示》罗林草联请〔2025〕2号文件,专项上报省、市林草局,重新补入为国有公益林,其中国有国家级公益林50.6亩,国有省级公益林1.4亩,按公益林进行管理。

罗平县林业和草原局会同自然资源、财政、各乡(镇)人民政府和街道办事处以“林长制”为抓手,进一步严格按照国家级、省级公益林管理办法,加强公益林年度变更数据审核和公益林数据库管理,依法依规开展公益林管理工作。

在上级部门的督导指导和县级部门的协同工作下,该督察反馈问题已严格按照整改方案要求完成整改,取得明显实效,达到整改验收销号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