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财会监督工作意见>的通知》(中办发〔2023〕4号),根据《曲靖市财政局关于印发〈曲靖市2025年财会监督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曲财监〔2025〕3号)和《曲靖市财政局 曲靖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国家税务总局曲靖市税务局关于开展2025年代理记账机构“双随机、一公开”联合检查工作的通知》(曲财会〔2025〕9号)通知要求,罗平县财政局、罗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和国家税务总局罗平县税务局联合检查组计划于2025年6月16日至6月30日对罗平县平云会计咨询服务有限公司、罗平鑫账房会计服务有限公司、罗平县恒信达会计事务有限公司、罗平县卓凡财务管理有限公司、曲靖正达管理有限公司进行检查,主要检查代理记账机构的基本情况、执业质量、代理记账机构开展村级会计委托代理服务情况、登记事项、公示信息、涉税事项和发票事项等,检查人员由县财政局、县市场监管局、县税务局按要求选派,现进行检查前公示。
罗平县财政局
2025年5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