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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罗平县建筑垃圾污染环境防治工作规划(2024-2035年)》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公众参与公示

  • 罗平县综合行政执法局
  • 2025-03-31 15:27


为全面贯彻科学发展观,进一步推进重大决策事项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根据《云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重大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办法》(云发改投资〔20132492号)、《曲靖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曲靖市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的通知》(曲政发〔202137号)的相关要求,拟对《罗平县建筑垃圾污染环境防治工作规划(2024-2035年)》进行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并开展公众参与公示工作。

一、规划概况

1规划名称:《罗平县建筑垃圾污染环境防治工作规划(2024-2035年)

2规划单位:罗平县综合行政执法局

3、规划范围

规划范围包括罗平县行政辖区内全域国土空间,分为县域和中心城区两个层次。国土面积3018平方公里,辖13个乡镇(街道)、154个村(居)委会。

4、规划对象

本次规划的建筑垃圾是新建、扩建、改建和拆除各类建筑物构筑物、管网等以及居民装饰装修房屋过程中所产生的弃土、弃料及其他废弃物,不包括经检验、鉴定为危险废物的建筑垃圾,包括工程渣土、工程泥浆、工程垃圾、拆除垃圾和装修垃圾五类。

1工程渣土:各类建筑物、构筑物、管网等基础开挖过程中产生的弃土;

2工程泥浆:钻孔桩基施工、地下连续墙施工、泥水盾构施工、水平定向钻及泥水顶管等施工产生的泥浆;

3工程垃圾:各类建筑物、构筑物等建设过程中产生的弃料;

4拆除垃圾:各类建筑物、构筑物等拆除过程中产生的弃料;

5装修垃圾:装饰装修房屋过程中产生的废弃物。

1 建筑垃圾分类及组成表

序号

类型

分类组成

1

工程渣土

碎砖块砖、石、混凝土等)、渣土

2

工程泥浆

泥浆、泥沙

3

工程垃圾

无机非金属类混凝土、水泥制品、砂石、砖瓦、陶瓷、砂浆、轻型墙体材料等)、金属类、有机类木材、塑料、织物、纸类、沥青类等)、其他类

4

拆除垃圾

无机类混凝土、石材、砖瓦砌块、陶瓷、玻璃、轻型墙体材料、石膏、土、金属类、木材类、有机可燃类塑料、纸制品等)、其他类

5

装修垃圾

无机类水泥制品、凿除、抹灰等产生的旧混凝土、砂浆层等矿物材料、金属类、有机类木材、塑料、织物纸类、沥青类等)、其他类

5、规划期限

规划期限为2024—2035年,其中,近期:2024-2030年,远期:2031-2035年。

6、总体目标

以建筑垃圾综合利用理念为引领,科学规划罗平县建筑垃圾处置体系,合理、安全、环保地解决排放与处置的矛盾,逐步建成源头分类、区域调配、再生利用、无害化处置的可持续化建筑垃圾处置设施系统,促进罗平县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的建设。

7、具体目标

1)近期目标

近期目标2024—2030年):对现状建筑垃圾处理设施进行评估及优化,建立和完善建筑垃圾收运系统和管理机制,加强源头减量、分类管理、综合利用、消纳设施和场所布局及建设、部门协同监管、全过程数字化治理等工作。建筑垃圾规范化分类、收集、运输和安全处置及再生利用体系基本建立,建筑垃圾治理能力和资源化利用水平持续巩固提升。规划至2030年,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率不低于50%,建筑垃圾综合利用率不低于60%

2)远期目标

远期目标2031—2035年):按照政府主导、市场运作的原则,加快建设符合城市建设发展的建筑垃圾消纳网络,逐步提高建筑垃圾的资源化利用率。建立处理工艺经济可行、处理设施配置合理、技术可靠、环保达标、国内领先的建筑垃圾收运处理系统,形成链条完整、环境友好、良性发展的建筑垃圾产业体系,实现市域内建筑垃圾从源头到消纳全过程的信息化控制和管理。规划至2035年,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率不低于60%, 建筑垃圾综合利用率不低于70%

8、指标规划

根据《罗平县县域环卫设施规划含中心城区)》及《曲靖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曲靖市全面开展建筑垃圾排查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 曲政办函〔202441号)等文件,提出如下规划指标。

2规划目标指标表

序号

指标

类别

指标内容

近期目标

远期目标

备注

1

减量化

新建建筑施工现场建筑垃圾排放量不包括工程渣土、工程泥浆)/万平方米

≤270

≤250

约束性

2

工程渣土、泥浆源头利用率%

≥60

≥70

预期性

3

工程垃圾、拆除垃圾源头回收利用率%

≥15

≥15

预期性

4

装修垃圾源头回收利用率%

≥20

≥20

预期性

5

资源化

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率%

≥50

≥60

约束性

6

建筑垃圾综合利用率%

≥60

≥70

约束性

7

无害化

建筑垃圾收运率%

100

100

约束性

8

建筑垃圾无害化处置率%

100

100

约束性

9

数字化

建筑垃圾运输车船卫星定位装置接入率%

100

100

约束性

10

工程项目视频监控接入率%

100

100

预期性

11

建筑垃圾处置消纳场所视频监控接入率%

100

100

预期性

二、社会稳定风险评估的工作程序和工作内容

1.工作程序

1制定评估工作方案,明确评估目的、评估对象与内容、评估标准、评估步骤与方法等;

2采取公示、舆情跟踪、抽样检查、重点走访和召开座谈会、听证会等方式,听取利益相关方和社会公众的意见;

3组织有关部门和专家对收集的相关资料进行综合分析研究,对决策可能引发的各种风险进行科学预测、综合研判;

4根据评估情况确定无风险、低风险、中风险、高风险四个风险等级;

5评定有风险的,应提出风险防范和化解措施以及应急处置预案或者其他替代方案;

6综合以上程序形成风险评估报告。

2.评估内容

1社会稳定风险,包括可能引发复杂社会矛盾、群体性事件或者过激敏感等事件的情形;

2公共安全风险,包括可能存在影响公共安全因素的情形;

3生态环境风险,包括可能造成重大环境污染、生态破坏或者次生自然灾害等不良影响的情形;

4财政金融风险,包括可能造成大额财政资金流失、造成重大政府性债务、信用环境恶化、导致区域性或者系统性金融风险隐患的情形;

5舆情风险,包括可能产生负面评价、恶意炒作舆论的情形;

6其他可能引发危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的风险。

、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主要事项、主要方式和截止日期

1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

可能受规划影响的群众、政府或基层组织、企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

2.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

1)该规划对当地经济发展和自身生活的影响;

2)该规划对当地社会稳定有何主要风险;

3)对该规划的态度;

4)对该规划的意见、建议,以及其他相关要求。

3.主要方式

公众可以通过信函、电话、电子邮件、传真等方式向规划单位提出自己的意见。

联系人:刘翔   电话:0874-8213586  

邮箱:lpxcgj3586@ 163.com  传真:0874-8213586

地址:云南省曲靖市罗平县九龙大道68

4.截止日期

本公示有效期为自公告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