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罗平县工业信息化和商务科技局 关于第二轮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 (69-17-2)整改完成情况公示

  • 罗平县工业信息化和商务科技局
  • 2024-08-16 10:22

2023 年第二轮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指出“罗平县‘两高’项目管控不到位”的问题(编号:第 69-17-2 号),罗平县通过对整改情况和档案材料进行自查自验,符合报请市级备案销号要求,现将整改情况公示如下:

一、反馈问题

督察报告指出(69-17-2):2021 年,曲靖市在焦化产能严重过剩情况下,仍计划在““十四五””期间建设大批焦化项目,曲靖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已对其中多个项目进行产能指标方案公示,焦化产能零增长目标落空以及曲靖市将沾益玖田、佳星新能源、罗平欣旺等企业超过 300 万吨无效产能,以激励产能名义违规用于置换的问题,被国家长江经济带警示片通报。

二、整改目标

严格落实国家、省、市焦化行业政策,严控新增产能,全县焦化行业产能控制在市级下达目标范围内。整改措施

按照曲靖市人民政府办公室下发《曲靖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停止执行曲靖市焦化行业转型升级实施方案的通知》(曲政办发〔2022〕14 号)文件,曲靖市工信局下发《曲靖市焦化行业转型升级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停止执行〈曲靖市焦化行业产能指标激励工作方案〉的通知》(曲工信原材〔2022〕5 号)文件,督促企业停止执行产能置换工作,严控新增产能。

四、整改情况

1、严格按照曲靖市人民政府办公室下发《曲靖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停止执行曲靖市焦化行业转型升级实施方案的通知》(曲政办发〔2022〕14 号)文件,曲靖市工信局下发《曲靖市焦化行业转型升级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停止执行〈曲靖市焦化行业产能指标激励工作方案〉的通知》(曲工信原材〔2022〕5 号)文件,已督促企业停止执行产能置换工作。

2、罗平欣旺煤化有限责任公司系曲靖市麒麟区东信有限责任公司、罗平东信煤化工有限公司实际出资人陈忠堂,为便于实施130万吨/年焦化技改项目、120万吨/年重介选煤项目、130万吨机焦化产工程项目,于2014年11月26日重新在罗平注册成立的项目实施主体,公司目前还未注销。该项目实施后,实施主体进行了基础和部分办公用房建设,2016年因阿岗水库建设,项目在阿岗水库径流区,2018年工业园区修编时也未在阿岗镇布局化工园区,目前该项目原址除部分办公用房外,已无任何基础及设施设备,原址实施该项目已不具备条件。

3、全县无新增产能。

五、县级核查验收情况

2024 年 8 月 21 日,由县工信商科局、县发改局、市生态环境局罗平分局及阿岗政府组成的验收小组,对第二轮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69-17-2)整改工作完成情况开展县级验收,整改完成情况通过县级验收。

在上级部门的督导指导和县级部门的协同工作下,该督察交办投诉举报问题已严格按照整改方案要求完成整改,取得明显实效,达到整改验收销号条件。

 

罗平县工业信息化和商务科技局

2024 年 8 月 15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