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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动产登记公告(2025)罗平县第355号

  • 罗平县自然资源局
  • 2025-06-16 16:02

  

经初步审定,我中心拟对下列涉及继承的不动产权利予以登记,根据《不动产登记操作规范(试行)条例的规定,现予公示有异议请自本公示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 20250704日之前)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我中心。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中心将予以登记。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  罗平县万峰路2号   联系方式:    0874  8268120   

继承人

 

被继承人

不动产权利类型

不动产坐落

不动产单元号

不动产面积

用途

1

张永辉

张维兴、何丽华

土地/房屋

罗平县团结街318

530324107004JC01300F00010001

125.70/71.19

农村宅基地/住宅

继承

2

刘金和

杜文仙

土地

罗平县腊山街道以龙村民委员会以龙岗村 

530324101205JC00109W00000000

266.43

农村宅基地

继承

                     

  公示单位:罗平县自然资源局  

公示时间:202506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