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初步审定,我局拟对下列不动产权利予以首次登记,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七条的规定,现予公告。如有异议,请自本公示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2025年07月11日之前)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我中心。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我中心将予以登记。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 罗平县万峰路2号 联系方式: 0874 – 8268120
序 号 | 权利人 | 不动产权 利类型 | 不动产坐落 | 不动产单元号 | 不动产面积(㎡) | 宅基地用途 | 备 注 |
1 | 牛华进、李团 | 土地/ 房屋 | 板桥镇大鸡灯村民委员会大鸡灯村 | 530324102206JC00022F00010001 | 138/ 371.93 | 农村宅基地/住宅 | 首次 |
2 | 李华林、黄惠芬 | 土地/ 房屋 | 板桥镇大鸡灯村委会大鸡灯村 | 530324102206JC00023F00010001 | 150/ 322.44 | 农村宅基地/住宅 | 首次 |
公示单位:罗平县自然资源局
2025年06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