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障碍浏览 长者专版

中共阿岗镇委员会关于县委巡察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 罗平县巡察办
  • 2025-04-11 15:11

根据县委统一部署,2024年3月27日至5月17日,县委第二巡察组对阿岗镇党委进行了常规巡察。6月21日,县委巡察组向阿岗镇党委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党委及主要负责人组织落实整改情况

(一)提高政治站位,强化政治担当。阿岗镇党委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巡察整改的重要指示精神,把巡察整改与全面加强党的建设结合起来、与全面从严治党结合起来、与党纪学习教育结合起来,把巡察整改作为重大政治任务、严肃的政治责任,作为忠诚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的具体行动。在县委第二巡察组向阿岗镇反馈了巡察意见后,于2024年7月11日制定并印发《县委第二巡察组巡察阿岗镇及13个村(社区)反馈意见整改方案》,并针对反馈问题制定了整改措施,明确了具体的牵头领导、责任部门和完成时限;2024年7月19日,召开专题民主生活会,深入开展自查自纠、逐一进行查摆剖析,建立自查自纠问题台账,不断放大巡察整改工作成效。

(二)认真履行职责,扛牢整改责任。阿岗镇党委切实履行整改主体责任,坚持把巡察整改作为当前一项重大政治任务来抓。为切实推动整改工作,先后于2024年6月21日、7月1日、7月17日、8月28日、9月5日、9月20日、10月31日、11月29日、12月26日召开党委(扩大)会议,听取了县委巡察反馈问题整改工作推进情况,并就整改中存在的问题逐一分析研判,逐一推动解决,切实扛牢了巡察整改的政治责任。镇党委主要负责人以履行好“第一责任人”职责为目标,牢固树立“四个意识”,认真落实“两个责任”,坚持把巡察反馈问题整改工作作为一项重大政治任务,与经济社会发展工作同安排同部署同推进,先后主持召开关于整改工作会议9次,牵头制定了整改方案和整改台账,同时以身作则,率先垂范,主要抓、负总责督促分管领导靠上抓,各村和有关部门具体抓,以严格的责任落实推动巡察反馈问题整改到位,

(三)注重建章立制,推动整改落实。围绕巡察组反馈意见制定214项具体整改措施的基础上,紧盯制约队伍长远发展的顽固症结,深入开展作风专项整治行动,最大限度延伸拓展巡察反馈问题整改效果。2024年6月以来,党纪立案审查23人,政务立案调查11人,给予党内警告处分14人,党内严重警告处分6人,开除党籍处分2人,政务警告处分6人,政务记过处分3人,诫勉2人。收到检举控告信访举报18件,现已办结18件,党纪立案审查2人,政务立案调查4人,通报迟到、早退、脱岗等违反管理制度行为7起11人。同时,坚持阶段性整改与长期性整改相结合,对巡察反馈的涉及全局性、普遍性问题,从完善规章制度入手,对现行的规章制度进行了全面的梳理,深刻查找制度短板漏洞,累计制定修订完善制度5项,实现用制度管权管人管事的目标。

二、巡察反馈问题整改落实情况

(一)关于落实党中央及省市县委各项决策部署不严不实问题整改情况

1.对于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二十大精神流于形式问题的整改情况。

(1)“第一议题”制度执行不到位。一是严格落实“第一议题”制度。将学习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作为镇党委会、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及其他党内重要会议的“第一议题”,第一时间组织传达学习,深入学习领会和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党中央决策部署。二是扎实组织学习。自2024年6月21日以来,阿岗镇党委分别于2024年6月12日、7月1日、7月17日、7月25日、8月15日、8月28日、9月5日、9月20日、10月31日、11月8日、11月29日,召开11次党委会议,围绕“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共中央政治局第十四次集体学习时讲话、主持中共中央政治局会议精神和平共处五项原则发表70周年纪念大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中央政治局常委会会议上的重要讲话精神、中共中央关于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的决定、关于安全生产的指导精神”等内容累计学习11次,共提出贯彻落实意见40条。

(2)理论学习浮于面上。一是严格落实《中国共产党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规则》,提前开展个人自学,结合个人分管工作实际开展发言,提高集中学习和研讨质量。自2024年6月21日以来,阿岗镇党委分别于2024年7月17日、8月28日、9月27日、11月1日、11月29日、12月26日,围绕“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加强党的纪律建设重要内容、关于全面深化改革的重要论述、习近平法治思想和平安建设重要论述、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论述和重要批示精神、关于整治形式主义为基层减负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等主题组织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6次,领导班子撰写发言提纲6份、中心发言21次。二是按照省、市、县关于规范会议记录的要求,用单独的会议记录本,完善会议记录9份,不断提高会议记录的规范化水平。

(3)学以致用有差距。一是加强理论学习。将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列入《阿岗镇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2024年学习选题计划》。二是2024年6月21日以来,巡察反馈的20户已全部处理完成(其中18件18人已缴罚金31860元到阿市里村小组用于购买树苗统一种植恢复,另外2起移交司法机关处理),阿市里村毁坏林地已全部恢复,并移交村集体管理。三是2024年7月29日,制定印发《阿岗镇严厉打击毁林开荒违法犯罪行为专项行动实施方案》,2024年7月召开阿岗镇严厉打击毁林开荒违法犯罪专项行动动员部署会,2024年9月召开推进会议,扎实开展打击毁林开荒违法犯罪行为专项行动,由各联系领导督促落实,对违法犯罪行为发现一起查处一起。

(4)保密意识淡薄。一是调整班子成员分工。2024年8月29日更新保密领导小组成员,健全工作机制,明确工作职责,压实工作责任。二是制定保密制度。对党政综合办公室、基层党建办、平安法治办、司法所等17名涉密工作人员建立涉密人员台账;2024年9月制定《阿岗镇人民政府微信等办公社交软件保密管理制度》《罗平县阿岗镇人民政府关于认定保密要害部门部位的通知》《阿岗镇人民政府涉密信息系统及配套设施设备维护管理规定》《阿岗镇人民政府涉密人员管理制度》《阿岗镇人民政府涉密会议活动保密管理制度》《阿岗镇人民政府工作秘密管理制度》等保密制度和完善涉密文件登记台账,强化涉密载体管理。三是加强宣传教育。严格要求对2台互联网计算机存储涉及工作秘密文件的人员,增强保密意识,降低失泄密风险。四是及时征订刊物。按照中共罗平县委机要和保密局关于转发《关于重视运用2025年度《保密工作》《保密科学技术》等杂志开展保密宣传教育工作的函》的函的要求,于2024年12月11日,征订《保密工作》1份,并及时将相关刊物传阅至镇纪委、党政办、党建办、平安法治办、司法所等部门,切实增强重要工作岗位工作人员保密意识。

(5)对意识形态工作的重要性认识不足。一是及时开展意识形态分析研判。阿岗镇党委分别于2024年6月21日、11月1日,围绕“政治安全领域和全镇安全生产形势、网络意识形态领域”内容,召开意识形态分析研判会2次,对全镇意识形态领域的风险进行分析研判,并分别于2024年6月21日、8月28日、11月1日在镇党委会上听取意识形态工作情况报告,不断压实党委意识形态工作“主体责任”和领导班子“一岗双责”。二是严格落实《党委(党组)网络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实施细则》要求,把意识形态工作作为党的建设、领导班子个人述职、民主生活会个人发言提纲的重要内容,同时严格把关,坚决杜绝出现雷同,照抄等行为。

2.对于安全生产意识淡薄,属地监管责任落实不到位问题的整改情况。

(6)交通安全事故频发,隐患整改不到位。一是强化路面执法,畅通与阿岗派出所沟通渠道,严厉查处酒驾、醉驾、无证驾驶、超载及其他交通违法行为,自2024年6月21日以来,阿岗派出所共出动警力300余人次,警车30余辆次,检查各类车辆10000余辆次,共查处各类交通违法行为6625起,其中酒驾醉驾51起,无证驾驶204起,超员超载318起,违法载人110起,不按规定佩戴安全头盔和使用安全带1744起。二是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2024年11月5日集中开展了1次道路交通安全隐患大排查、交通秩序大整治行动,视财力条件分类分层级逐步解决,全力消除各类道路交通安全隐患。三是在集镇、学校、超市、农贸市场“赶集日”等人员密集场所,通过发放交通安全宣传手册、进村入户面对面讲解交通安全知识、村级“大喇叭”、网格群等方式,教育引导广大群众树立文明出行意识,共同营造安全、有序和谐的道路交通安全环境。自2024年6月21日以来,共开展交通安全宣传活动20场次,发放宣传材料20000余份。四是全面排查整改。2024年度,阿岗镇交通所共排查乡村公路安全隐患14个,并均已整改完成(包括县委巡察反馈的9个)。

(7)消防安全隐患排查整改不力。一是全力排查整治消防安全隐患。2024年6月21日以来,镇专职消防站工作人员进村入户、赶集日、学校及人员密集等场所开展消防安全宣传活动,发放消防宣传海报600份、电气防火手册500份。在县委巡察期间,立行立改,于2024年4月8日购买了伏江坤、张自龙等8名聘用人员的意外伤害保险。二是开展消防安全隐患攻坚大整治行动,消防站累计检查单位369户发现隐患问题263条,督促整改隐患232条,有效地消除潜在消防隐患。三是3月21日至27日组织专职人员到海马完小、阿岗镇中心卫生院、阿布科幼儿园、同康康复医院共开展4次消防演练,进一步增强群众的消防安全意识和自防自救能力。四是镇专职消防站接到县消防救援大队指挥中心派出警情17余次,成功扑救民房火灾10余起,为群众抓蛇7余起,共出动消防救援车辆17车51人次,切实做到了为群众排忧解难,永远把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放在第一位。

(8)校园安全隐患整改不及时。一是2024年10月,阿岗二中在围墙开裂处拉好警戒线并告知全校师生远离危险区域,并积极向县级主管部门争取资金和项目支持,视资金情况,及时排除隐患。二是2024年9月5日,供电所下发客户安全隐患整改通知书,木冲格完小于2024年9月10日,及时组织人员对木冲格完小的电杆进行修复完善工作。三是阿岗镇交通所于2024年10月,对妥者幼儿园、侨联幼儿园、侨联小学、挪者幼儿园等14所小学及幼儿园门口设立安全警示标识、减速梗等设施,保障学生出行安全。四是举一反三要求镇辖区内所有中小学校,全力排查化解涉校安全风险,通过制定工作方案,发放告知书、签订承诺书等形式,压实校园安全责任,通过手抄报、发放宣传册等形式,宣传安全知识,切实提高校园安全防范水平。

(9)煤矿安全监管责任未扛牢。一是由镇分管领导督促煤管所负责全镇煤矿安全大检查工作,2024年6月21日以来,共入井监管60井次,出动执法人员358人次,查出安全隐患625条,督促完成整改625条。二是8月3日,镇安委会、罗平县能源局、阿岗煤管所等相关部门对全镇所有煤矿地面进行巡查检查,重点突出对已恢复建设煤矿、停建煤矿、煤炭整合关闭矿井进行巡查,共发现问题210余个,均整改完成,并对发现违规煤矿及时上报县政府和县安委会,确保煤矿安全。

(10)非煤矿山安全监管不到位。一是由应急管理服务中心按要求对辖区内的企业进行安全监管,督促企业落实好安全生产主体责任,2024年6月21日以来,共检查非煤矿山13个,对发现的问题均及时督促整改。二是墨鑫采石厂配电室于2024年8月10日已经全部整改结束,已在醒目位置设置安全警示标牌,电线已经按要求重新设置;小岗德石料厂装料工未按要求佩戴安全帽问题,已督促整改工人规范佩戴安全帽;阿岗镇应急服务中心于2024年4月19日对盈利采石场下达停工通知书,目前已停工未生产。三是2024年6月21日以来,共出动检查人员20余人次,查出一般隐患或问题260余条,现场整改40余条,限期整改220余条。

(11)居民自建房安全监管缺失。一是2024年6月21日以来,全镇共排查阿岗镇非经营性自建房13535栋,经营性自建房823栋。其中,初判存在安全隐患非经营性自建房38栋,经营性自建房1栋,均已得到有效整改。二是针对法郎老村委会背后山体滑坡问题,于2024年7月2日采取建设护坡的方式进行整改。三是督促村组干部加强辖区内地质灾害点位的巡查力度,特别是雨季时期,加强值班值守,对重点部位加大巡查力度发现情况及时报告。

(12)防溺水措施落实有差距。一是完善防溺水措施保障群众生命安全。2024年7月,由水务所牵头,各村(居)委会配合,对辖区内小水塘、水池、坝塘、小河等危险水域进行1次拉网式排查,并在显眼位置设置警示牌和简易应急救援设备,同时安排专人巡逻,防止居民特别是青少年私自下水游泳。二是2024年7月23日,投资4.2万元对全镇小水塘、水池、坝塘、小河等危险水域增设233块警示标语及配备防溺水救生圈、救生绳、救生竿等救援设施。

3.对于“稳定压倒一切”的理念没有树牢,基层综合治理短板明显的问题。

(13)解决历史遗留问题的韧劲不足。(不宜公开事项)

(14)信访处置懈怠,越级上访问题突出。(不宜公开事项)

(15)社会治安管理松劲。一是针对命案高发行业、高发场所,有针对性地采取防范和打击措施。自2024年6月21日以来,阿岗镇辖区共立治安案件211件,查处184件,查处率87.2%,相比较2023年同期立治安案件267件,查处228件,查处率85.3%;治安案件发案数同比减少56件,同比下降21%,查处率同比上升2个百分点。截至2024年11月1日,阿岗镇辖区共立刑事案件44起,2023年同期立案53起,刑事案件发案率同比下降17%;共破刑事案件64起,2023年同期破案59起,破案数同比上升8.5%。2024年阿岗镇辖区治安状况持续平稳向好,实现治安案件、刑事案件与2023年同期相比发案数双下降。二是加大重点场所和特种行业的管理,定期由阿岗集镇行业场所保安员和业主组成的组建“红梁子义警队”,对辖区娱乐场所、KTV、网吧、旅社、夜市摊点进行治安巡逻防控,督促各服务行业规范管理,强化风险防范。

(16)重点人员管控不到位。一是加大排查整治力度。结合命案防控“6+2”专项行动,对社区矫正人员、刑满释放安置帮教人员、严重精神障碍患者、大龄未婚男性、18类标签人员、涉毒人员等重点群体1362人及外出务工人员实行动态服务管理,通过镇村组三级网格逐户走访化解、电话了解、逐人普法疏导等管控措施,加强常态化排查服务管理,从源头上预防和减少社会不稳定因素和安全隐患。二是加大日常监管力度。派出所按照“谁经营谁负责”的原则,督促旅馆业负责人制定日常管理制度,严格落实消防安全、日常管理等各项规章制度,定期维护监控系统和消防设施,严格落实“实名、实数、实情、实时”的登记要求和“五必须”规定要求,切实做到人证相符、登记准确,确保住宿登记率、信息传输率达到100%。三是强化对旅馆业23家酒店的日常检查工作,重点检查不查验证件登记、一人登记多人住宿、登记人与住宿人不符、私自接待无身份证件人员住宿等问题,对未按规定登记和上传数据的旅馆严格按照法律相关规定进行处罚,自2024年6月21日以来,阿岗镇派出所先后于2024年8月10日、8月23日、11月11日对辖区内的酒店、宾馆进行检查,并下达《行政处罚决定书》3份,累计罚款1350元。

(17)电信诈骗打防管控力度不大。一是强化宣传教育。自2024年6月21日以来,组织警力深入社区、学校、企业、集市等人员密集场所,开展反诈宣传活动30余场次。通过举办专题讲座、设立咨询台、发放宣传资料、张贴海报等形式,向群众详细讲解常见电诈手段,如“冒充公检法”“网络刷单”“投资理财诈骗”等,累计受众达30000人次。通过微信公众号、辖区微信朋友圈、网格群等发布推送防电诈短视频、图文信息100余条,总阅读量和播放量达80000余次。二是及时预警劝阻。依托上级公安机关提供的反诈预警平台,安排专人实时监测预警信息,对可能遭受电诈的群众进行精准定位。立即启动劝阻机制,一旦发现高危预警对象,通过电话、短信、上门等方式进行劝阻,自2024年6月21日以来,成功劝阻10余起涉电诈案件,避免群众损失金额达20余万元。

(18)债务化解力度不大。(不宜公开事项)

4.对于贯彻绿色发展理念不坚决,生态保护有短板问题。

(19)水源地保护工作滞后。一是关于阿市里、河格等5个自然村2037户未搬迁农户未建污水处理设施,生产生活污水影响阿岗水库水源安全问题,采用“大三格”“小三格”的模式,结合“厕所革命”“人居环境整治”等行动,累计建设户厕504个,有效解决农村污水排放,有力提升农村人居环境。二是关于革宜小河流域环境卫生清理整治不到位,小俄歹村段河道旁边垃圾成堆,小干田村段河道旁边建筑垃圾多,张某某户将散养生猪猪粪直排小河,阿窝村委会门口的水塘长满杂草和水生植物,未及时清理的问题,已督促相关村委会于2024年8月20日完成清理。三是关于上洒谷、小阿贵等5个自然村497户农户生产生活污水影响洒谷水库水源安全的问题。该问题涉及污水处理设施建设资金较大,需要有项目支撑。已开展多种形式的宣传教育活动,普及环保知识,增强群众参与意识。积极对接上级相关部门,争取项目支持,逐步完善污水收集处理设施。5个自然村结合厕所革命,人居环境等行动,采用三格式化粪池进行户厕改造,累计改造户厕47个,有效解决农村污水排放,着力提升农村人居环境。

(20)污水处理系统重建轻管。一是及时整改落实。针对集镇污水处理厂未建立管理制度,水泵、电机、风机等设备损毁问题,于2024年7月18日,安排工作人员进行维修,现已全部抢修完毕;针对大岗德集贸市场污水处理站管网堵塞,无污水进入,运行不正常问题,高桥移民安置点“一体化污水处理系统”未运行,水管损毁无法使用,配电箱未上锁问题,于2024年7月19日,安排人员对水管进行了更换、关闭配电箱门。二是加强日常管理。并于2024年3月24日与云南环玖环保科技有限公司签订委托经营管理协议,由该公司负责对全镇的污水处理设备进行管护。

(21)护林防火责任未压实,林业执法“以罚代改”。一是认真落实罗平县阿岗镇公益林护林员考核办法,落实基层护林员森林防火考核奖惩制度,督促基层护林员、专管员坚守岗位,按时上岗巡查,不间断监测火情,做到火情早发现、早报告、早处置,2024年6月21日以来,林长、护林员开展巡林1551次。二是防火期间,严格落实24小时值班、领导带班和畅通信息报送制度。三是严格落实补植补造监管责任,2024年7月29日印发《阿岗镇严厉打击毁林开荒违法犯罪行为专项行动实施方案》,加大毁林开荒违法犯罪行为打击力度,巡察反馈的138件当事人已全部完成补植补造,2024年6月21日以来,共联动罗平县人民法院、罗平县人民检察院、罗平县林草局和相关部门,补植补造树木40000余株。

(22)矿山修复进展缓慢。一是全面摸清底数。非煤矿山中,全镇持证矿山7个,拟开展生态修复的关闭矿山9个,拟净矿出让矿山3个、拟转型利用矿山2个,已修复矿山2个,已上报自然资源部销号及已自然修复矿山5个,历史遗留矿山转型利用矿山4个,历史遗留纳入市交投修复矿山14个。煤矿山中,全镇20个煤矿山,除6个保留矿山外,需生态修复矿山14个,已修复10个,4个还未开展修复。二是全力推进修复。阿岗镇充分结合各矿山实际,督促、指导各矿山编制生态修复治理方案,落实生态修复责任。非煤矿山中,9个拟开展生态修复的关闭矿山,正在开展修复工作,其中小马街砂石厂,定为增减挂钩修复矿山,矿主自行修复,目前正在清除矿区废料;岗德采石场、山埂坡石料厂、智磊石料有限公司老蛙山采石厂、舍得平安石料厂、上泥乐石料厂定位增减挂钩修复矿山,现已修复出部分片区;舍得恒发石料厂,目前矿主在自行修复,其余部分已经自然修复;下古勒石料厂,共有4个采点,规定为增减挂钩修复矿山,拟办理净矿出让,目前矿主正在自行修复,已修复部分片区;3个拟净矿出让矿山正在修复,其中和顺采石场正在自行修复,矿区机械设备已全部搬出,矿区内煤矸石已移出,完成修复部分片区;故兴石料场、石小山采石场正在积极开展净矿出让工作;2个拟转型利用矿山已完成转型利用,兄弟石料厂转为煤矸石洗选厂、盈利石料厂转为煤炭交易市场。园兴煤矿正在进行生态修复,预计2025年3月20日完成修复,篆长煤矿、阿窝煤矿、彝昌煤矿正在积极推进修复工作,预计2025年底完成修复。

(23)督促企业落实环保监管责任不到位。一是加大监管力度。阿岗镇人民政府积极配合罗平县生态环境执法大队对非煤矿山及煤矿进行日常监管,2024年6月21日以来,开展联合监管16次。综合行政执法队强化在运输车辆未遮盖、堆煤货场未落实三防措施、煤矸石堆场未落实三防措施方面的巡查管理力度,严格落实煤矸石全流程监管,完善煤矸石综合利用台账,2024年6月21日以来,共检查矿山企业16次,下发整改通知书16份,16个矿山已全面按要求完成整改。二是及时整改落实。三源采石厂现处于停产状态,矿区留存砂石料已于2024年10月30日进行遮盖,并落实运输车辆覆盖运输。已督促墨鑫采石厂于2024年10月30日安装洒水降尘设施,定期进行洒水降尘;挖玉冲煤矿正在办理建设相关手续,待手续办理完成将督促企业尽快完善污水处理系统验收和联网手续;对6家煤炭分选配加工经营企业已于2024年7月8日—7月9日下发整改通知书,并督促进行覆盖、洒水降尘、定期清理处置,完善相关手续,现已完成整改;3家煤矸石堆场已于2024年9月30日全面完成覆土覆盖。

(24)人居环境有待提升。一是强化宣传引导。严格落实阿岗镇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专项行动动员部署会议要求,强化人居环境整治提升工作责任落实。2024年7月31日,在阿布科居民小组活动广场召开“共商共议 助推人居环境提升”院坝协商会议,共商人居环境整治工作,并充分发挥“乡村大喇叭”“红梁高湖”人居环境曝光平台,网格群等多平台宣传作用,2024年6月21日以来,在网格群推送信息358次,通过新媒体平台刊发信息4条,不断提升群众文明意识。逐步提升自然村生活污水治理水平,二是持续加大整治力度。对阿岗社区陈家箐、以宜村委会以宜梁子、乐作村委会阿格梁子、以宜村入口、革宜村委会补腊冲村树林、法郎村民小组梅家碑至小石桥、车站至洒土革公路沿线,以宜村委会大保谷公路沿线、海马社区阿布科村、洒谷村委会大阿贵村、乐作村委会下泥落村、补腊垃圾热解站内外、13个村级公墓周边进行全面清理,并常态化开展清扫整治。督促公墓管理员落实工作职责,定期对墓区内开展环境卫生打扫,确保墓区整洁、优美。三是加强日常监管。严格落实《阿岗镇人居环境整治提升专项行动方案》,按照“四有四无”要求常态化开展自然村整治,综合执法队、人居办共同抓好日常监督检查,定期进行红黑榜公示,2024年6月21日以来,公示红黑榜8期,确保人居环境整治常态长效。

5.对于巡察反馈监测帮扶责任未扛牢,巩固脱贫成果松劲懈怠问题的整改情况

(25)村集体经济入股分红未兑现。一是2024年10月11日函告罗平县恒鑫牧业有限公司按照入股协议履行好入股分红责任,及时兑现分红资金;2024年10月17日,与罗平县恒鑫牧业有限公司进行现场谈话,进一步推动企业落实分红责任。二是汇诚双语幼儿园入股项目,县级牵头部门为县委组织部,经了解该幼儿园已变更为公立幼儿园,目前县委组织部正与县教体局、县财政局等部门积极对接,拟定下一步分红计划。

(26)驻村工作队员管理不到位。一是常态化开展警示教育。2024年5月15日,组织全体驻村工作队员参加阿岗镇党纪学习教育警示教育大会,进一步提升驻村工作队员纪律规矩意识。二是加强日常监管。严格落实考勤管理和请销假审批制度,每月考勤由村(社区)负责人、联系领导双重审核后报党建办备案。

(27)饮水安全保障不到位。一是强化统筹调度。2024年4月至5月,在旱情严重、水源不足时全力做好送水解困工作,组织拉水送水30余吨至以宜村,实施海马至阿岗自来水厂提水应急工程建设,革宜、老马街应急水源点建设,戈维、上故勒村小型水利维修养护工程,保障农户供水水量。二是主动对接配合。争取实施阿岗镇农村供水保障三年行动项目,现完成供配水主管铺设,预计2025年5月可完工通水,完工可解决阿窝、木冲格、革宜、以宜、乐作、戈维6个村委会37个自然村5179户19767人供水问题。争取实施洒谷村委会饮水保障项目,目前,大法歪村、洒土革村、上洒谷村已经完工通水,解决了746户3058人饮水困难问题。争取实施阿岗饮水安全巩固提升工程,戈维、高桥、海马等7个村已实现自来水供水全覆盖。

(28)监测帮扶有差距。一是压实整改责任。及时核实反馈问题戈维村周某某户、阿布科村陈某某户、以宜村委会脱贫户王某某户情况,并及时进行整改。以宜王某某户均享受A类低保,在办理纳入特困供养帮扶手续时,发现3个儿子的残疾证均已过期,民政部门第一时间协助其办理残疾证,其中杨某某办理4级残疾证无法纳入特困供养,杨某某、杨某某1级残疾,已为其申报特困供养。2023年全镇脱贫户及监测对象人均纯收入达到16065元,增幅在14.01%。2024年二季度累计生产经营性收入革宜村委会同比上升2.61%、阿岗社区同比上升98.13%。二是压实帮扶责任。结合镇村干部、民政信息员、驻村工作队日常走访和集中排查入户摸底掌握核实的情况,及时上报到乡村振兴办进行汇总,动态监测人口信息变化情况,全面提升信息系统数据的准确率,精准施策,做到缺什么补什么,把该享受的政策落实到位,确保政策落实不落一户,不漏一人。2024年6月21日到12月底风险消除1户2人,风险再标注1户4人,新识别3户9人。2024年末,阿岗镇共有脱贫人口及监测对象1385户5385人,其中,脱贫户1343户5239人,监测对象103户400人(未消除风险的监测对象12户50人,其中,脱贫不稳定户5户25人,边缘易致贫户1户3人,突发严重困难户6户22人;风险消除91户350人;其中,脱贫不稳定户50户209人、边缘易致贫户39户136人、突发严重困难户2户5人)。三是扎实推进脱贫人口持续增收三年行动,已完成2024年阿岗镇劳动力技能培训520人次,涉及烤烟种植及烘烤、刺绣、直播带货等9班次,有效提升脱贫人口就业竞争力。累计开发乡村公益性岗位206个,吸纳脱贫户、监测对象中的农村就业困难群体就地就近就业。

6.对于巡察反馈耕地保护责任压得不够实,新型城镇化基础薄弱问题的整改情况

(29)耕地流出图斑整改工作推进缓慢。2023年度全省耕地流出整改工作分为2021-2022耕地流出整改和2023年度耕地流出整改工作,2021-2022耕地流出阿岗镇整改任务4553.32亩,截至2023年底已经全部完成整改。与此同时,2023年度耕地流出整改排查工作同时进行,但2021—2022年度耕地流出整改工作完成后,上级部门不再对2023年度耕地流出整改工作明确要求,伴随着云南省耕地保护系统更改为耕地综合监管系统,2023年度耕地流出整改工作不再继续开展。

(30)土地卫片执法图斑整改不到位。一是2018—2023年阿岗镇共下发卫片违法图斑776宗,占耕地面积1155.35亩,截至目前剩余未整改卫片违法图斑270宗,占耕面积961.07亩,其中住宅类168宗,占耕面积126.17亩,非住宅类102宗,占耕面积834.9亩。目前全县土地卫片执法图斑工作重点为2024年下发图斑整改,2018年-2023年下发图斑整改工作暂未推进,将作为下一步的重点工作重点整改。二是积极化解存量。2024年10月31日、11月29日在党委会(扩大)会议上听取耕地保护工作情况汇报,强调土地卫片执法图斑整改工作,党员干部责任意识得到强化,将图斑整改工作任务细化到村、责任到人,整改工作有序推进。

(31)集镇建管机制不健全,管理不到位。一是结合阿岗镇实际,于2024年10月31日编制修订印发《阿岗镇集镇管理办法》,进一步规范集镇镇容、环境卫生、道路、设施、绿化、交通秩序管理。综合行政执法队常态化在集镇范围内开展巡查,依法对集镇进行管理。二是自2024年6月21日以来,对集镇开展巡查4次,清理车辆乱停乱放70次、占道经营24次,车辆乱停乱放、占道经营、建筑施工垃圾清运不及时已得到有效治理。

7.对于巡察反馈以人民为中心的观念弱化,增进民生福祉力度不大问题的整改情况

(32)师德师风问题突出。一是健全学校管理制度。严格按照《阿岗一中教师师德师风考核方案》《阿岗镇中心学校2023-2024学年度履职考核、绩效考核方案》《罗平县阿岗镇强化小学教师队伍师德师风和工作纪律实施方案(试行)》《罗平县阿岗第二中学2024年师德师风建设实施方案》文件要求加强教师管理,大力推进师德师风建设。二是常态化开展师德师风教育。2024年6月21日以来,各学校召开师德师风教育有关会议、活动30余场次,集中学习《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中小学教师违反职业道德行为处理办法》等法律法规,传达学习《罗平县强化教师队伍师德师风建设工作实施方案》等文件精神,师德师风教育效果切实增强。2024年6月21日以来,2024年7月12日罗平县阿岗镇第一中学教师曹某某饮酒驾驶机动车被公安机关查获,于2024年8月26日被罗平县教育体育局党组予以立案调查,2024年9月14日被予以行政记过处分。

(33)义务教育高质量发展保障不足。一是持续推进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持续加强校园安全管理,严格按照《阿岗镇校园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专项行动实施方案》,扎实开展校园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常态化抓好学生心理健康安全、校园食品安全、校门进校安全、校园消防安全、道路交通安全、校园周边安全工作。2024年6月21日以来,开展校园安全隐患大排查7次,排查出隐患83条,完成整改58条,整改工作有序推进。严格落实“双减”工作要求,规范办学行为,优化课程结构,推动“双减”各项政策落实落地。二是优化资源配置机制。2024年9月,新进教师28人,2024年10月31日,完成新建红梁小学校舍4000平方米。2024年9月,撤并挖玉冲小学、小马街小学、大保谷小学、阿启小学、以宜小学、小法歪小学、妈依祖小学共7所学校,整合教师27人,调整412名学生到集中办学点就读,超额班问题得到有效解决。

(34)公共卫生服务保障不足。一是强化宣传引导。2024年6月21日以来,开展各类宣传活动10场次,发放宣传折页、画、册2105人份,咨询958人次,宣传了医疗资源改革、医疗资源均衡等信息,群众“就近就医”的意识有所提升。二是加强日常监管。由卫生院牵头,不定期对辖区内卫生室进行检查,集中整改期内,对辖区内13个卫生室就业务能力、医疗资源、诊疗水平等方面开展30余次检查,村卫生室的医疗服务能力得到显著增强。三是积极争取对接。主动与县卫健局对接,积极申报医师需求,全力推进医师资源配置。

(35)无证行医屡禁不止。一是强化宣传教育。在集镇、农贸市场等地开展各类宣传活动,通过发放宣传册、现场讲解等进行宣传,2024年6月21日以来,开展宣传2次,发放宣传材料50份,群众自我保护意识得到增强。二是加大违法整治力度。2家无证医死2人的私人诊所已分别于2024年3月5日、2024年3月7日停止诊疗。积极配合县级部门,分别于2024年4月15日、4月9日、4月9日、4月11日、4月11日入户上门核实,分别对无证行医的“黑诊所”进行普法讲解、下发意见书,并现场签订不再从事非法行医承诺书,涉及的无证行医情况均已整改完成。三是举一反三排查。2024年9月19日、11月20日对无证行医情况开展排查,未发现其他无证行医行为。

(36)基础设施有弱项。一是积极争取上级资金,推进县道梅小线建设,共投资1285万元,道路于2024年8月6日建设完工通车;完成梅家碑至阿岗2.6公里通村公路路面铺垫,并积极争取道路建设项目,2024年1月由阿岗镇代表团向罗平县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提出“关于对阿岗镇梅家碑至法白公路实施硬化提质改造项目的建议”、由政协阿岗活动组向县政协第十三届全国委员会第三次会议提出“关于阿岗镇梅家碑至法白公路硬化改造提质的建议”的提案。二是阿窝村委会公墓区域公厕已于2019年建设完成;乐作、岗德、以宜村级公墓区域公厕,分别于2024年11月4日、12月7日、12月20日建设完成并投入使用,群众满意度显著提升。

(37)惠民工程推进缓慢。一是法郎村农村环境综合整治项目于2021年11月开工建设,因拨付资金不到位停工,阿岗镇长期积极与上级部门对接,争取项目资金拨付,加快推进项目建设复工。二是以宜村委会通村公路硬化项目于2023年5月开工建设,因项目资金未到位停工,为保障群众生产生活和出行需要,已对项目路段铺垫砂石垫层,并积极争取资金拨付,推动项目后续工程开展。

(38)推动农村电网升级改造力度不足。一是积极争取项目。由供电所牵头,积极对接县级主管部门,积极争取项目,计划在法郎村3号变压器处增加变压器一台,已完成可研审查,计划2025年12月30日前完成增容改造;阿窝村委会、革宜村委会5个自然村678户电网改造项目已完成可研报告,计划2025年12月30日前完成改造。二是2024年11月5日,县政府分管副县长,会同阿岗镇党委、政府,市县供电公司,涉及村委会及村民小组召开的协商会议,会议明确该项目已争取到项目资金,预计2025年年底能完成改造,实现并网用电目标。

(二)关于巡察反馈解决群众身边腐败问题和不正之风以及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打折扣问题整改情况

1.对于巡察反馈管党治党政治责任扛不牢问题的整改情况。

(39)党委主体责任未压实。一是压紧压实管党治党主体责任。镇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带头学习纪律建设有关内容,2024年7月17日召开理论学习中心组第5次集中学习,集体学习了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党的纪律建设的重要论述、中共中央办公厅印发《通知》在全党开展党纪学习教育、为一刻不停推进全面从严治党提供坚强纪律保障——解读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等内容,党政班子成员带头研究纪律建设工作,2024年7月17日召开党委会(扩大)会议,听取了阿岗镇党纪学习教育工作开展情况汇报,2024年9月20日召开党委会(扩大)会议,研究了阿岗镇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并通报了有关典型案例,督促各级党组织切实履行好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二是加强党纪学习教育。2024年7月15日开展党纪学习教育专题辅导班,组织全体干部职工专题学习《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三是坚持以案释纪、以案促改。常态化开展警示教育,组织观看警示教育片,学习违纪违法典型案例,于2024年7月29日、9月23日、10月8日、10月25日、11月19日、12月2日召开会议,组织党员干部学习了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典型案例、通报了镇纪委督查情况、强化了纪律要求,党员干部学纪、知纪、明纪、守纪意识明显增强。四是坚决查处党员干部违纪违法行为。2024年6月21日以来,阿岗镇纪委共收到问题线索19件,现已办结19件。党纪立案审查12人,政务立案调查7人,给予党内警告处分9人,党内严重警告处分3人,政务警告处分6人,政务记过处分2人。五是多管齐下强化监督。持续加大纪律作风问题查处和追责问责力度,2024年6月21日以来,共开展纪律作风专项督查24次,下发督查通报3期,谈话提醒13人次。

(40)作风革命浮于面上。一是持续深化作风革命效能革命。逢会就强调纪律作风问题,持续开展会风会纪整顿和干部职工纪律规矩教育,通过教育引导,干部职工对《阿岗镇日常管理制度》的遵守情况有明显提升。二是持续加强纪律作风建设。由纪委办和督查室常态化开展会风会纪督查,2024年6月21日以来,开展会风会纪督查19次、干部职工纪律督查22次,干部职工作纪律督查通报3期,经过整改,会风会纪和干部职工纪律作风得到了显著改善。

(41)监督执纪缺位。一是严肃开展监督执纪,快查快处酒驾醉驾问题案件,深挖彻查酒驾醉驾背后的“四风”问题,对巡察移交的6名农村党员酒驾问题及时进行党纪立案处理,2024年8月15日,镇纪委给予吴某某、李某某、昝某某、陈某某4人党内警告处分,给予陈某某、高某某2人党内严重警告处分。二是加大沟通协调力度。强化与公安部门沟通协调,每季度排查一次党员干部酒驾问题线索,压实基层党组织管党治党主体责任,教育引导党员干部遵纪守法。

(42)以案释纪不到位,2021年以来,阿市里移民搬迁安置点党支部书记、捏恰村党员高某某2人两次酒驾被处理,镇党委“用身边事教育身边人”。一是常态化开展警示教育。2024年6月以来,分层分级开展“以案为鉴、以案促改”警示教育活动12场次,通报法郎村党总支副书记陈某、捏恰村党总支副书记王某酒驾等典型案例,加强党员干部日常教育管理。二是坚持以案释纪以案释法。2024年6月以来,制发“身边事、身边人”违纪违法典型案例2期,通报高桥村委会高桥村民小组违规处置集体资产、岗德村党总支书记毕某在烤烟合同分配过程中不正确履行工作职责、岗德村委会小岗德村民小组二社社长李某私自买卖烤烟合同等典型案例,压紧压实管党治党责任,释放全面从严、一严到底的强烈信号。

(43)“三转”工作不到位。一是2024年2月29日印发《中共阿岗镇委员会 阿岗镇人民政府关于对党政班子成员工作分工调整的通知》,明确党委委员、纪委书记、监察室主任主持纪委、监察室工作,负责纪检、监察工作。二是严格落实深化转职能、转方式、转作风“三转”决策部署要求,进一步推动基层纪检监察机关明确职责定位,聚焦监督执纪问责主业,全面提高履职能力和水平。

2.对于巡察反馈依法廉洁用权有差距,侵害群众利益问题整治不到位问题的整改情况。

(44)“三务”公开不到位。一是加强村级公示公开监督。2024年6月以来,召开2次村(居)务监督委员会主任工作会议,充分发挥村(居)务监督委员的靠前监督作用,严格按季度对村级财务账务进行审核,并督促各村组按要求公示公开到位。二是严格落实“三务”公开制度。2024年6月以来,镇纪委对13个村(居)委会开展2次“三务公开”、村集体资金使用、村监委履职情况开展监督检查,各村(居)委会党务、村务、财务均按季度公开落实到位,确保了重大事项及时公开。

(45)集体资产监管有漏洞。一是强化阵地管理。由党建办牵头,全覆盖排查村(社区)活动室的“建、管、用”情况,切实发挥基层阵地作用,用好村(社区)活动室。2024年6月以来,开展6次监督检查活动,督促各村(社区)完善活动室管理制度,修缮损坏部分,清理乱堆垃圾;开展2次回头看工作,对岗德村委会大岗德村、洒谷村委会小阿贵村、以宜村委会以宜村等活动室环境卫生检查,督促其定期开展卫生大扫除工作,保障村(社区)环境卫生干净整洁。二是规范集体资产管理。2024年9月9日,召开农村集体资金资产资源管理培训会,督促各村(社区)严格按照《农村集体资产管理条例》要求,进一步规范村集体资产管理。三是督促整改落实。三是针对反馈意见指出“海马村集体荒山60亩被该村4户群众自2021年侵占耕种,至今未处理”问题,督促海马社区依照相关法律规定和要求,综合运用经济、行政、法律等措施,及时收回被侵占的土地,并规范集体资产管理。

(46)群众“急难愁盼”问题亟待解决。一是全面排查整改。2024年6月以来,由社保中心牵头,对全镇的惠民惠农资金实行社保卡进行全覆盖排查,建立未制卡和领取台账,督促制卡和领取进度,并适时更新台账,登记新办、遗失补办、已制未领补办、注销共计600余人次。二是积极主动对接。由农经站牵头,积极对接县级主管部门,争取拨付资金,督促第三方公司认真履职,及时制作土地确权证,及时修改土地确权证错误信息。

(47)多分多占烤烟合同问题屡禁不止。一是严格执行烤烟合同签订程序。2024年6月以来,镇纪委监督推动41个村组整改2024年烤烟合同分配不公平问题,共清理未栽烟农户156户,调减少栽多签农户232户,调增烟农合同1000余户。二是加大查处力度,及时排查受理烤烟合同分配领域违纪违规问题线索,坚决遏制烤烟合同分配过程中村组干部多吃多占,优亲厚友等违规分配问题,切实维护烟农利益。阿岗社区老马街村民小组长李某华在2023年烤烟合同分配过程中违反老马街村合同分配方案,私自多分配烤烟合同3亩,2024年4月29日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48)项目合同签订不规范。一是制定管理办法。由党政办牵头,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有关法律法规,2024年10月30日印发《阿岗镇人民政府合同管理规定》,明确单位内部合同管理机构及职责权限,确保合同调查、谈判、文本拟定、审批、签订与验收均有章可循。二是及时排查整改。镇农经站和阿岗社区,对反馈意见中指出的合同,开展“回头看”工作,按照相关法律法规,重新完善合同内容。

(49)无结算依据支付工程款。一是加强业务培训。定期组织相关人员,开展业务培训,认真学习合同签订、工程监管、项目结算等知识,不断提高业务水平。2024年8月13日,洒谷村委会召开村“两委”会议,对反馈意见中指出的2个项目,重新核算评估,完善相关手续。二是全过程监管。紧盯工程项目“前、中、后”三个环节,施工前采用实地勘察、座谈会的形式,充分研判项目可行性,做好征地拆迁、资金筹措、稳定性评估等各项准备工作。施工中,全过程参与施工各个环节,充分考虑各种变量因素,既统筹协调推进中的难题又要根据实际情况,及时调整工期和规范流程。施工后,认真组织验收,审核各项结算材料,避免出现无结算依据就进行支付的情况。

(50)服务群众不到位。一是强化宣传引导。2024年6月以来,利用网格群、大喇叭、微信公众号等线上宣传两费政策100余次,在集镇赶集日通过发传单、现场讲解等方式宣传4次,推广应用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征缴程序,动员引导有条件的群众充分利用银行柜台、手机银行APP、微信、支付宝等新渠道自主缴费,切实减少征缴工作量,降低现金征缴风险。二是加强业务培训。2024年9月29日,党群服务中心(社保)牵头,召开警示教育会、党费收缴工作部署会议,从政策解读、操作流程、廉政教育等方面进行业务培训,特别就征缴工作中易出现的已收未录、已收漏录、多收少录等情况重点安排、强调,提高操作人员的业务水平和能力,不断增强服务意识。

(51)搭车收费,增加烟农负担。一是快查快办强震慑。针对反馈问题快查快办,‌严肃查处在烟叶收购过程中靠烟吃烟、搭车收费、管理不规范、优亲厚友、谋取私利、损害烟农利益等方面的违规违纪案件,‌形成有力震慑。2024年8月28日,戈维村委会阿市里村民小组长杨某某、戈维村委会上故勒村民小组长李某某、戈维村委会戈维村民小组长周某某受到政务警告处分。二是严格落实烤烟合同分配制度。2024年戈维村委会加强烤烟合同分配工作的全过程管理,严格按照分配方案分配,坚决杜绝虚、空、假合同问题,推动全镇烤烟产业高质量发展。

3.对于巡察反馈财经纪律执行不严问题的整改情况。

(52)违规采购。一是规范采购管理。2024年7月15日车辆用油采购、2024年10月31日复印纸采购、2024年10月31日办公设备采购、2025年1月17日3辆公务用车保险采购、2025年1月22日车辆用油采购、2025年2月10日车辆用油采购、2025年2月24日3辆公务用车保险采购均从云南省政府采购计划管理系统采购。二是强化业务指导。2024年10月24日,印发《阿岗镇人民政府采购业务管理制度》,从采购预算、方式及程序、备案和审批、监督检查等方面提高采购活动的合规性和规范性。并督促采购人员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性文件,不断增强采购人员的责任意识和业务能力。

(53)财务管理不规范。一是严格固定资产管理。2024年8月1日,阿岗自来水厂将2021年10月31日购置的电脑、打印机、桌椅等办公设备录入固定资产。二是加强业务培训。2024年11月13日,阿岗镇财政所就反馈问题做情况说明,因2023年债务已经决算公开,无法进行调整,今后将提高财务人员业务水平,加强财务工作的严谨性、规范性。

(54)未经审核拨付资金。一是及时整改落实。2024年8月7日,经报现任行政主要领导同意,请时任主要领导完善阿岗村小组活动广场建设费划拨审核签字。2024年8月13日,洒谷村委会召开巡察反馈问题整改会议,村“三委”委员就大阿贵村集体资金报销凭证无领导签字充分发表意见,同意报销凭证,并请相关领导完善审核签字。二是严格审核把关。镇财政所、农经站牵今后对各申请拨付资金预算单位的预算级次、资金用途、预留印鉴和相关附件等请款单据进行完整审核,待单据经审核无误后再进行拨付。

(55)公墓管理费未及时缴存。一是对反馈问题立行立改。革宜村委会于2024年4月10日将公墓管理费66800元存入罗平县阿岗镇公墓管理有限公司;戈维村委会于2024年4月14日、2024年4月19日、2024年7月21日分三笔22800元、22000元、33元将公墓管理费42833元存入罗平县阿岗镇公墓管理有限公司;海马居委会于2024年4月11日将公墓管理费48000元存入罗平县阿岗镇公墓管理有限公司;木冲格村委会于2024年4月29日将公墓管理费52000元存入罗平县阿岗镇公墓管理有限公司。二是规范日常管理。2024年7月8日印发《阿岗镇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规范农村公益性公墓收费管理的通知》文件,紧盯公墓管理的全过程。三是加大处罚力度。针对反馈的问题线索,镇纪委及时立案查处,2024年8月15日,革宜村委会陈某某、戈维村委会许某某、木冲格村委会李某某、海马居委会陈某某4人被镇纪委给予党内警告处分,捏恰村委会冯某某被镇纪委给予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56)坐收坐支。一是强化业务培训及日常监督。2024年6月5日,农经站牵头召开阿岗镇农村集体“三资”监管突出问题集中专项整治工作会,传达学习相关文件精神,紧盯“三资”管理的关键环节和重点部位问题,对“三资”管理人员进行业务培训,提高业务能力和工作水平。督促各村(居)委会在经济社会发展、公共事务、大额资金使用上严格按照“四议两公开”程序决策,并督促将相关经费及时存入农经站账户中,不断规范村级“小微权力”运行。二是及时查处护民生。对岗德村委会大岗德村、阿窝村委会小落水洞村坐收坐支问题立案查处。2024年8月28日,阿窝村委会小落水洞村民小组党支部书记、村民小组长王某某因违反农村集体资产管理规定,未按规定将村集体资金收入上交农经站代管受到政务警告处分。2024年10月,岗德村委会大岗德村民小组长施某某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出纳崔某某受到政务记过处分,会计唐某某受到党内警告处分。三是举一反三促整改。2024年6月以来,各村(居)委会严格按照村账镇管要求,将村集体收入存入镇农经站。如阿窝村委会于7月4日、7月9日、7月26日、7月31日、11月1日、11月13日、12月3日、12月5日、12月20日分别将48,960元、320元、18,000元、225元、37,300元、20,000元、5,000元、5,736元、20,000元、30,000元存入镇农经站。

(57)挪用公款。一是加大监督执纪执法力度。由镇纪委牵头,对捏恰村委会的社会救助协理员涉及挪用公款的问题进行立案查处。2024年8月15日,捏恰村委会冯某某因公款私存、挪用公款问题被镇纪委给予党内严重警告处分。二是加强业务培训。2024年11月27日、2024年12月9日,阿岗镇人民政府组织各村居委会总支书记、民政协理员、殡葬信息员、公墓管理人员等进行教育培训,要求各民政协理员收到公墓管理费后在当日、不超过三天内存入罗平县阿岗镇公墓管理有限公司,严禁公款私存和坐收坐支。三是严格落实制度。2024年6月以来,13个村(居)委会严格按照要求,存入镇公墓管理公司公墓管理费122批次913600元。

4.对于巡察反馈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打折扣问题的整改情况。

(58)违规发放加班费及补助金。一是及时整改落实。2024年4月28日,周某某将2021年至2023年从阿岗镇水厂领取加班费的2.92万元清退至阿岗镇自来水厂;2024年4月29日,钱某某清退加班费2700元;2024年4月29日,张将宇将1000元清退至镇农经站。二是加大处罚力度。2024年12月,县纪委监委给予周某某党内严重警告处分,给予钱某某党内警告处分;2024年12月30日,周某某、钱某某作为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案例在全县范围内通报。

(59)超标准报销。一是及时整改落实。2024年8月9日,张某某将114元存入镇农经站;2024年8月14日,保某某将60元存入镇财政所。二是加强日常监管。严格执行《罗平县贯彻〈党政机关厉行 节约反对浪费条例〉实施办法》的通知要求,严格执行审批和报销程序,确保报销标准和报销程序各项要求落到实处。2024年6月21日以来,阿岗镇共接待上级部门督查、检查、考察、调研等公务活动36批次,公务接待总支出24166元,未发生超标准、超范围接待现象。三是强化业务培训。由财政所、农技站牵头,2024年9月9日,组织各村(居)委会报账人员进行业务培训,从标准、程序、审批制度、纪律要求等方面,切实提高报账人员业务水平和工作能力。

(60)公务用车费用报销不规范。一是健全工作制度。2024年11月6日印发《阿岗镇公务用车管理办法(试行)》,明确人员配备、日常管理、经费管理、报销管理、纪律要求等内容,构建公务用车管理机制,坚决用制度管事、管人,进一步规范公务用车管理。二是及时整改落实。2024年8月7日,阿岗自来水厂已补齐车辆信息、洗车时间、次数等原始凭证;自然资源所卢某某已补齐经办人、加油车辆等信息。三是严格审核把关。2024年6月以来,公务用车共有10次维修,均严格执行先申请后维修程序。

(61)借工作名义违规请吃。一是洒谷村委会在麒麟区、罗平腊山街道等地4次报销接待费用涉及款项共3750元,于2024年7月11日全额补交至镇农经站代理中心账户。二是规范流程,各部门报销接待费用须将接待单、审批单、函交予党政综合办公室审核,然后交予领导审批通过后财政所才能给予报销,2024年以来,未发生违规报销接待费用事项。三是督促各级各部门开展违规吃喝问题专项整治自查自纠,截至2024年12月,共补交伙食费581人16498元。四是严格执行《罗平县贯彻〈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实施办法》的通知要求,严格落实公务接待制度审批,紧盯公务接待报账全流程,不断规范公务接待。

(62)超标准使用工会费发放会员慰问金。一是严格执行《云南省基层工会经费收支管理条例实施细则》(云工发〔2018〕44号)等相关文件规定,督促施某某、李某辉、李某良3位同志退还超标准发放的人均600元亲属去世救助抚恤金,共1800元,已于2024年5月7日退回至镇总工会经费账户。二是强化业务培训,工会工作人员于2024年12月,参加县级组织的业务培训,不断提升推进工会财务管理规范化建设,切实提高工会财务人员业务水平。

(63)违规购买烟酒。一是经村委会逐笔核实,2020年4月30日,用集体资金购买生活用品中有30元用于购买烟酒作为配料使用,两次共计涉及金额为320元,违规购买烟酒涉及款项320元,已于2024年7月9日全款存入农经部门代理中心账户。二是规范报销流程,所报销费用须由村委会领导审核签批,将相关单据、审批单交由农经站再次审核,才能给予报销,2024年以来,未发生村委会违规报销事项。三是镇纪委压紧压实村级监督委员会的前哨作用,定期组织开展村级财务账务审核,监督推动针对13个村(社区)76个村民小组规范村级财务管理、整改违规报销支出问题11个,整改收支登记不规范问题24个,监督村组整改集体收入未上交农经站代管问题14个,督促14个村集体上交农经站代管资金69.11万元。

(三)关于巡察反馈基层党组织建设有短板整改情况

1.对于巡察反馈领导班子核心作用发挥不充分,自身建设仍需加强问题的整改情况。

(64)“三重一大”决策制度落实有差距。一是认真贯彻执行《阿岗镇日常管理制度》,规范党政班子“三重一大”议事程序,坚持集体研究、民主决策,全镇大额资金支出均上班子会议讨论研究,分别于2024年6月21日、7月8日、7月17日、8月28日、11月29日、12月27日在七次党委会研究了人事议题共涉及158人,分别于2024年6月21日、7月17日、8月15日、8月28日在四次党政领导班子会议研究讨论了重要资金议题24项。二是强化学习,于2024年7月开展了党纪学习教育,以反馈问题为身边案例,强化警示教育,增强纪律规矩意识。

(65)违反规定作决策。一是针对“2021年4月25日,通过党政班子会议研究,作出‘借调人员借调时限在半年内的,绩效工资按80%考核发放;超过半年的按50%考核发放’的决定,与2021年印发的《曲靖市规范县级以上机关事业单位借调人员实施细则》相违。”问题,经核实,涉及人员工资当时已按规定发放,并未按照会议讨论决定执行。二是认真执行民主集中制,严格落实决策程序,规范决策程序,提高决策的科学化、民主化、规范化水平。

(66)公租房监管缺失。一是全面排查,2024年10月,由党政办牵头,对公租房居住情况进行了全面排查,落实居住信息,居住方式,并建立了基础台账,定期更新维护。二是于2024年11月3日邀请云南正森房地产土地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对30套公租房的装修进行评估,并请当时的房主在装修评估上签字,现24户已完成签字确认,同时征求了职工的入住意愿,下一步将有序推进整改。

(67)重要人事会议记录不严谨。一是强化业务培训,强化党政办、党建办工作人员业务能力培训,规范会议记录,不断提高工作人员的业务水平和规范化水平;二是严格审核把关,会议记录、会议纪要完成后,均报分管领导审核把关。自2024年6月21日以来,用单独的会议记录本记录人事讨论议题,并分别于2024年6月21日、7月8日、7月17日、8月28日、11月29日、12月27日在七次党委会研究了人事议题共涉及158人,均未出现记录不规范的情况。

(68)决策程序不规范。一是规范会议制度和程序,认真落实民主集中制,在2024年6月21日、7月8日、7月17日、8月28日、11月29日、12月27日召开七次党委会,均‌严格执行“一把手”末位表态制度和“三重一大”决策制度,不断提高党委会的议事决策水平和能力。二是严格审核把关,2024年6月以来的党委会会议记录、会议纪要完成后,均报分管领导审核把关,重大事项记录、纪要均报请主要领导签批。

(69)项目谋划不切实际。一是严把项目审批关口,实地了解每个项目的前期规划、实施难度等因素,扎实做好项目可行性研究,严把政府项目审批关口。二是做实项目前期准备,加强项目的前期论证评估环节,优化完善项目方案,提前预判或及早发现项目推进中的瓶颈问题。三是抓实项目要素保障,在项目开工前,着力落实土地、林地、环评、能评、资金等项目要素保障,避免出现“半拉子”工程。四是针对“2023年2月,阿岗村实施3.3公里的法白公路提质改造项目,因镇级审核把关不严,导致项目实施中形成22.48亩违法图斑而停工”问题现已完成整改,消除了违法图斑,并纳入了村庄规划边界。

(70)项目建设管理混乱。一是挪者村“香水莲花种植基地建设”项目和阿市里村“美丽家园移民新村”项目,2024年11月15日已按照规定重新签订相关合同,使项目合同规范化、合法化。二是由党政办牵头,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有关法律法规,2024年10月30日编制了《阿岗镇人民政府合同管理办法》,明确单位内部合同管理机构及职责权限,确保合同调查、谈判、文本拟定、审批、签订与验收均有章可循。三是2024年10月30日‌组织部门人员学习《‌合同管理制度》‌,‌提高合同管理人员的业务素质,‌促进合同管理工作的规范性和安全性。

2.对于党建主体责任落实不力问题的整改情况。

(71)党员发展审核把关不严。一是镇纪委于2024年7月12日对陈某某进行了立案审查,给予陈某某党内严重警告处分。二是于2024年7月已对新发展入党的党员档案逐一“过筛子”,确保了程序规范、资料完备,严格落实政审联审制度,在严格落实基层党组织政治审查制度的基础上,全面推行接收预备党员前和预备党员转正前两次执纪执法部门政审联审制度,严防“带病入党”。三是于2024年9月18日建立发展党员台账检查情况表,强化日常审核,规范档案资料,强化发展党员资料审核,对每年新发展入党的党员档案逐一审查,确保程序规范、资料完备。

(72)入党材料填写不严肃。一是针对2023年10月27日转正的7名《入党志愿书》中,基层党委审批意见至今空白问题,因阿岗镇党委2023年5月31日至2023年10月15日暂无党委书记,后于2023年12月27日召开党委会议后审批意见填写完成。二是针对《入党志愿书》中本应填写在“延长预备党员决议栏”的内容,填至“预备党员转为正式党员的决议栏”问题,经核实,为党支部书记和工作人员未注意标题内容和标题栏不符的误填,已对相关材料进行了完善补充,符合组织程序。三是组织各村(社区)党建业务员进行培训,着重对党员发展程序、党员资料填写等内容进行学习,避免填写不规范。全面落实全程纪实制度,推行一人一表、一事一记,对入党申请人递交申请书到入党积极分子、发展对象、预备党员转正翔实过程进行详实记录,客观反映发展党员工作情况,防止出现简化程序、遗漏环节等问题。

(73)民主生活会流于形式。一是针对个人发言提纲雷同问题,2024年10月8日,相关班子成员作出了情况说明,在以后的民主生活会杜绝此类错误。二是认真组织召开民主生活会,于2024年7月19日召开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班子成员围绕主题逐一发言、逐一开展自我批评,其他班子成员提出批评意见,被批评同志作表态发言,并由到会指导领导进行点评。三是严格材料审核把关,由党建办牵头,严格审核对照检查材料、个人发言提纲、批评与自我批评意见清单等材料,避免出现材料千篇一律,批评避重就轻等情况。

(74)个别支部“三会一课”应付了事。一是严肃党内政治生活。认真执行“三会一课”“主题党日”、组织生活会等党内政治生活基本制度,主持人未审签问题已完成整改,未审签内容已全部进行完善。二是针对党课记录内容空白问题,在开展党课时,丰富活动内容,严格组织程序,规范党课记录。三是加强业务指导。以季度为单位,全覆盖排查基层党组织情况,不断提高基层党组织党建工作水平,开展全覆盖排查基层党组织情况工作,并建立了工作台账和问题清单,针对问题加强业务指导。

3.对于党委对村(社区)党组织领导弱化问题的整改情况。

(75)党费收缴不规范。一是规范党费收缴管理,严格按照《关于进一步规范党费收缴、使用和管理的通知》要求,于2024年7月底完成党员交纳党费计算基数核算,并督促涉及党组织补缴2024年以来的漏缴党费,截至2024年6月底,阿岗镇13个村(社区)党总支共122人(含巡察反馈105人)4624.5元:岗德村党总支7人240元;洒谷村党总支10人330元;阿窝村党总支9人381元;木冲格村党总支党费10人306元;法郎村党总支7人199元;革宜村党总支8人468元;戈维村党总支5人248元;捏恰村党总支10人391.5元;阿岗社区党总支7人256元;海马社区党总支7人234元;以宜村党总支26人795元;高桥村党总支5人341元;乐作村党总支11人435元。各村(社区)党组织按月足额将党费收缴至党委,并在党务公开栏中及时公示。二是压实党建工作责任,由党建办牵头,对照《党的建设工作领导小组2024年工作要点》《2024年罗平县基层党建总体方案》《2024年基层党建工作重点任务清单》等文件要求,不断压实基层党组织党建工作责任。

(76)村(社区)党组织名称不规范。严格按照《中国共产党章程》第五章第三十条规定要求,参照《罗平县关于村(社区)机制牌子悬挂示例的通知》内容,统一制作规范了印章和挂牌,已于2024年8月底完成规范村级机制牌子52块(包含村党总支、村民委员会、监督委员会、经济组织4类牌子)和13个村(社区)党总支使用印章的更换。

(77)民主评议党员走过场。一是针对“高桥村委会2020年、2022年民主评议党员测评表为电子版打印,未经党员填写”问题,现电子版打印表内容已由相关支部相关人员填写完成。二是针对“2023年,高桥党支部17名党员、舍得党支部17名党员、挪者小寨11名党员的《民主评议党员登记表》中,党性分析分别为1人笔迹且内容雷同”问题,涉及的45名党员《民主评议党员登记表》,已于2024年8月全部重新填写完善,规范化民主评议党员。三是强化业务培训,组织各村(社区)党建工作者开展了一次党建业务培训,并制作印发了党务工作手册,提升基层党务工作者的履职能力。

(78)党组织关系应转未转。一是针对党组织关系应转未转党员,督促涉及党组织及时对接及时转出,已与各党员本人及工作单位沟通对接,对党组织应转能转的已全部转出,目前已转出党员党组织关系39人。二是针对“木冲格村党总支苍蒲田村党支部党员顾某某于2021年到罗平县中医院工作,党组织关系至今未转出,长期脱离党支部的管理”问题,现顾某某党组织关系已转出至工作单位,便于支部管理。三是强化日常管理,严把党员出入关口,建立了党员组织关系转入、转出、移交等台账,详细登记交接双方、时间、档案存放地等内容,防止党员组织关系“失踪”。

(四)关于巡察反馈市县巡察、各类监督检查发现问题整改责任未压实问题整改情况

1.对于巡察反馈整改主体责任未扛牢问题的整改情况。

(79)2019年成都督查局反馈海马社区4条内部道路、阿岗社区农贸市场、岗德驾校6个违法图斑至今未整改;2020年县委巡察反馈“大法歪村内600米主干道未硬化”问题未整改;2022年4月12日,审计反馈“未收取2021年100人工会会员费”等问题,截至巡察组进驻后,仍未收取2021年、2023年的会员费,2022年仅按年人均100元收取,未按“年基本工资0.5%”的标准收取工会费。一是关于“海马社区4条内部道路违法图斑至今未整改”问题,镇级部门与海马居委会多次实地查验,认真分析,积极开展相关工作,但因历史时间长,涉及面积大,计划采用调整村庄规划边界的方式进行整改,目前正在积极地开展相关工作。二是“大法歪村内600米主干道未硬化”问题,2025年1月3日已开始村内硬化工程,总计硬化1.2公里。三是已收取2021年、2023年的会员费,2022年已按“年基本工资0.5%”的标准收取工会费。四是镇党委切实扛牢整改主体责任,鉴于2020年7月3日前形成的图斑,目前正在向县自然资源局争取业务指导,力争推动问题整改。

2.对于巡察反馈整改长效机制未健全,边改边犯的整改情况。

(80)整改不彻底。一是加强督促指导。针对“‘三会一课’落实不到位、党费收缴不规范”问题,由党建办牵头,提高基层党组织党建水平,现已全面整改。二是加强日常监管。针对“三资管理有漏洞”问题,由农经站牵头,紧盯“三资”管理的关键环节和重点部位问题,于2024年9月9日,组织各村(居)委会“三资”管理人员进行业务培训,提高业务能力和工作水平,同时,严格落实村财镇管理制度,对“三资”管理全过程监管,并进行全面排查,及时开展整改,现已全面整改。三是开展专项整治行动。由乡村振兴办牵头,开展小额信贷逾期专项整治行动,通过电话问询、座谈协商、司法干预等形式,降低了小额信贷逾期率,截至12月初,阿岗镇不良贷款为26户65.81万元,逾期率下降到3.83%。四是积极开展催收工作。针对逾期的21户,27笔中,阿岗镇农信社积极开展催收工作,已收回4户,起诉1户,上门催收5户,金额190004元,因借款人全家外出务工,未签催收通知书;借款人或共同借款人签订催收书11户,金额377079元。

(81)边改边犯。一是2024年6月以来,转账列支费用7笔70324.00元,其中5笔产生手续费用35.00元,2024年镇工会在经费收支管理使用过程中,均以支票或者银行转账方式支付或缴存,坚决杜绝出现大额使用现金的情况。二是镇总工会持续加强问题整改能力建设,坚决做好审计、巡察整改“下半篇”文章,严格执行《云南省基层工会经费收支管理条例实施细则》(云工发〔2018〕44号)等相关文件规定。

(82)整改监督责任缺失。一是2024年9月23日,召开阿岗镇清廉建设工作——以案释纪、以案促改警示教育活动,召开了相关会议,会上通报了2024年以来阿岗镇10名党员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违反社会治安管理秩序问题、16起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典型案例,盯住具体人、具体事,强化实地检查和跟踪问效,掌握真实情况,压实整改单位整改责任,对敷衍应付、虚假整改的,抓住典型严肃问责,以强有力的监督推动问题整改和成果运用。二是提升纪检监察干部素质,‌加强对纪检监察干部的培训和教育,‌提升业务水平和监督意识,推进监督方式转变,“监督的再监督”的无缝对接,不断提升监督效果,切实实现纪委事中监督向事后监督、监督事向监督人的转变。

三、下一步工作打算

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XX的重要论述特别是巡察整改工作重要指示精神,按照县委第二巡察组巡察工作有关要求,切实把巡察整改成果转化为阿岗镇党委高质量发展实际成效。

(一)始终坚持把党的政治建设摆在首位。坚持以党的政治建设为统领,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教育引导广大党员干部更加自觉紧跟中央、维护核心,更加自觉地做“两个确立”的坚定拥护者、“两个维护”的忠实践行者,全面提升党员干部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扎实开展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认真落实县委关于坚决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的规定,严格执行《中国共产党重大事项请示报告条例》规定,定期向县委、县政府请示报告重大事项、重要工作。

(二)始终坚持推动整改任务全面高质量完成。认真学习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察整改工作重要指示精神,按照县委第二巡察组巡察工作要求,坚持整改目标不变、整改劲头不松、整改力度不减,抓好持续整改落实工作,确保巡察反馈问题改彻底、改到位。加强巡察整改日常监督,分类施策抓整改,对已整改的事项,组织“回头看”检查,防止问题反弹;对完成整改的问题和需要持续推进的整改事项,紧盯不放,一抓到底,坚决完成各项整改任务。

(三)始终坚持以改促建持续巩固深化巡察整改成效。坚持“当下改”和“长久立”相结合,结合巡察整改取得成效,注重从问题根源着眼,围绕全面从严治党、日常工作、深化改革、班子队伍建设等方面,举一反三,持续对体制机制、政策管理等方面存在的漏洞和薄弱环节,针对性地建立健全完善相关制度,形成用制度管人管事管权的长效机制,确保在堵塞漏洞、源头治理、推动改革、促进发展上取得实实在在成效,推动各项工作整体提升。以持续有力的督促检查,传导监督压力,确保各项制度机制落地生根、见到实效。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我单位落实县委巡察整改情况进行监督,若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电话:0874—8771166;联系地址:云南省曲靖市罗平县阿岗镇红梁子;电子邮箱:***。

附件:阿岗镇村(社区)巡察整改情况的社会公开稿

 

中共阿岗镇委员会

2025年4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