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按照《云南省农业农村厅 云南省财政厅关于印发〈云南省乡村振兴资金使用监管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实施方案〉的通知》 (云农财〔2025〕7号)和《曲靖市农业农村局 曲靖市财政局关于印发〈曲靖市乡村振兴资金使用监管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实施方案〉的通知》(曲农〔2025〕52号)要求,县农业农村局、县财政局制定了《罗平县乡村振兴资金使用监管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实施方案》。现函告你们,请认真组织相关部门抓好贯彻落实。
附件:罗平县乡村振兴资金使用监管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实施方案
举报监督电话:8213253(农业农村局)
8227750(财政局)
罗平县农业农村局
罗平县财政局
2025年5月 24日
罗平县乡村振兴资金使用监管突出问题
专项整治实施方案
为认真落实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关于乡村振兴资金使用监管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要求,聚焦2023年以来高标准农田建设、农机购置与应用补贴、乡镇财政资金使用突出问题,坚持问题导向和目标导向,全面摸排情况,深入分析分类,做到综合施策、部门联动、上下贯通、举一反三、标本兼治,推动专项整治工作走深走实,推动突出问题得到有效解决,推动强农惠农富农政策落地落实,进一步健全完善乡村振兴资金使用监管长效机制,为推进乡村全面振兴提供坚强保障。
一、专项整治重点
(一)高标准农田建设领域(农业农村、财政部门负责)
一是项目实施管理方面。重点排查整治项目选址规划设计是否科学合理,是否存在脱离实际盲目上项目,多头申报,重复申报项目,搞形象工程、政绩工程;项目立项是否合规,是否违反“三重一大”议事规则,擅自决定审批、安排项目;是否存在项目设施后续管护不到位,项目建成后未正常有效运行,长期闲置废弃造成浪费等问题。
二是项目招标投标方面。重点排查整治招标投标方式是否符合国家和省级相关规定,是否存在领导干部违规干预插手项目招投标、暗箱操作;招标人是否根据项目的性质、规模和复杂程度设置资质条件,招标过程中是否设置限制潜在投标人条件,是否存在围标、串标问题,投标人是否具备招标文件要求的资质条件,招标人和中标人是否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后的规定时间内签订书面合同,合同的主要条款、中标金额是否与招标文件及中标人的投标文件内容一致等问题。
三是资金支付方面。重点排查整治资金支付方式是否符合国库集中支付管理相关规定和单位内控制度;资金分配下达是否及时;是否存在未按合同约定进度或有关管理规定进行支付情况;是否存在缓拨迟拨、以拨代支,以及截留套取、挤占挪用资金情况;是否存在超范围使用资金、超额度列支工作经费、违规支付中介费、长期拖欠工程款情况,资金支付对象和支付用途是否符合预算安排和合同要求;是否存在项目资金被整合使用(不含脱贫县和国家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县涉农资金统筹整合试点政策)等问题。
四是项目验收方面。重点排查整治项目是否按照“谁审批,谁验收”原则由项目初步设计审批单位组织开展竣工验收;项目验收是否规范,是否存在未竣工已验收,已竣工却迟迟不验收,建设质量不达标仍通过验收的情况;项目验收是否成立验收工作组,是否对项目建设质量、完成数量出具意见,并明确给予通过或不通过的验收意见,是否编写竣工验收报告并经全体成员签字确认等问题。
五是其他方面。重点排查整治农业农村、财政、审计和纪检监察等部门在高标准农田审计和检查中发现的需要整改或整改不到位的问题,特别是2024年财政部天津监管局、国家审计署检查反馈问题整改和整改不力、不到位情况;是否存在贪污侵占、骗取套取等违纪违法问题,以及落实资金使用监管责任不力,日常监督检查“走过场”等问题。
(二)农机购置与应用补贴领域(农业农村、财政部门负责)
一是管理实施方面。是否压实部门责任,建立单位主要领导主抓、分管领导具体抓、行政事业协同抓的工作机制,实现上下联动;应用“农机购置与应用补贴申请办理服务系统”数据,重点排查整治是否存在对单一型号购置集中、单人多台套、短期内大批量、同人连年重复购置,以及机具适应性和购置数量与购机者生产经营服务所需不相符等异常情形;是否存在当地初次出现的补贴额较高的单个产品与产品实际价值、市场价格以及对农业生产的贡献不匹配问题;是否存在有组织地倒卖已申领过补贴的机具;对发现的问题线索进行评估,若涉嫌违纪违规应及时组织调查并按规定处理。
二是政策落实和资金兑付方面。重点排查整治审核慢、兑付慢、超期不兑付等问题,补贴资金被挤占、截留、挪用或用于其他支出,导致资金使用效率低下,影响购机者的利益和政策的实施效果等问题。
三是补贴信息审核把关方面。广开言路、紧盯线索、通过销售凭证调取、入户调查、市场调查等多方印证抽查检查,持续跟踪重点机具、重点企业、重点农业生产经营组织、农机大户,重点排查整治经销商自卖自买再转卖他人,是否存在购机者与经销商、生产企业串通,通过虚开发票、虚购报补、重复报补等方式骗套、套取补贴;是否存在安装类农机产品未安装调试正常、核验产品配置、参数与《一览表》不一致申请占用补贴资金的情况;采取严格细致的审核措施,深入调查购买主体的真实需求与用途,是否存在虚假申报、恶意套取补贴资金的行为;是否存在同类机具销售价格差异较大,补贴申请数量增减异常、补贴机具长期闲置未用于农业生产情况;是否存在高价值、高补贴额机具作业季节长期闲置、作业轨迹、运行轨迹异常等机具;是否存在虚假宣传农机购置补贴政策,以许诺享受补贴为名诱导购机者购买产品;是否存在经销企业为购机者违规代办补贴手续的问题;是否存在公职人员伙同经销商有组织地通过收集农民身份证明、虚开发票、虚购报补、重复报补等方式套骗、套取补贴等问题;是否存在单个购机者一次性购机3台以上及一个年度内购机10台以上机具的,通过机具、资金、生产三个维度进行延伸检查,重点看机具是否真实购买、购机资金如何支付、补贴资金如何领取、应用场景在哪里,发现异常及时分析研判、跟进核查;是否存在未按照有关规定,开展补贴政策公开和补贴结果公示问题。
四是其他方面。重点排查整治农业农村、财政、审计和纪检监察等部门在农机购置与应用补贴审计和检查中发现的需要整改或整改不到位的问题;是否存在贪污侵占、雁过拔毛问题,以及在群众申领补贴过程中敷衍应付、推诿扯皮、吃拿卡要等违纪违法行为。
(三)乡镇财政资金领域(财政部门负责)
一是乡镇预算管理方面。重点整治乡镇预算编制不规范,以及预算支出管理不到位问题。(县财政局预算科负责)
二是工程项目资金监管方面。重点整治乡镇水利设施和防汛抗旱设施工程项目资金监管问题,主要包括截留挪用、以拨代支、迟拨缓拨、贪污侵占、虚报冒领、长期拖欠工程款等问题。(县财政局农业农村科负责)
三是乡镇干部违规借款方面。重点整治乡镇干部向乡镇长期借款不还,利用职务之便向管理服务对象违规借款,利用家属、相关关系人等向管理服务对象违规借款等违法违规行为。(县财政局财会监管科负责)
四是津补贴和福利发放方面。重点整治变相滥发津补贴或福利问题,主要包括扩大范围、超出标准、违规使用资金发放津补贴或福利等问题。(县财政局综合研究科负责)
五是贪占套取乡镇财政资金方面。重点整治以广告宣传费、办公费、接待费、信访维稳费、征地拆迁费、环境整治费等名义贪占套取乡镇财政资金等违纪违法行为。(县财政局预算科负责)
六是内控机制与资金支付方面。重点整治乡镇内控机制不健全问题,主要包括预决算管理、财务会计岗位责任、财务审批等制度机制不完善,出纳会计“一肩挑”,食堂经费管理不到位等问题,以及违规接待、违规吃喝、违规送礼等违纪违法行为;重点整治乡镇资金收付不规范问题,主要包括未严格执行国库集中支付制度、资金支付手续不齐全,以及私设“小金库”“白条”入账等问题。(县财政局财会监管科负责)
二、进度任务安排
2025年专项整治工作集中力量在二、三季度取得实效,坚持积极稳步、压茬推进、重点突破、挂图作战,确保整治实效。及时优化完善出台一系列管长远、治根本的机制举措,形成乡村振兴领域资金常态化高压态势。
(一)组织宣传(5月)
统一思想、明确职责、制定方案。按照市级专项整治视频会议要求,及时印发《专项整治工作方案》,召开动员培训会议,针对县乡干部、村级协管员开展专项培训,重点解读相关项目管理制度、资金使用办法,部署专项整治工作。利用微信公众号、新闻媒体等渠道公开补贴标准和申领流程,确保政策透明。
(二)全面排查(5—6月)
各乡镇(街道)、县农业农村、财政部门认真组织开展2023年以来高标准农田建设、农机购置与应用补贴、乡镇财政资金相关项目实施、资金使用的深入排查,对查处问题建立清单,实行清单管理,做好分类分级。同时,要对2023年以来审计、巡视巡察、领导批示、信访举报、群众反映强烈的各类尚未解决的相关问题线索进行汇总梳理分析,对发现涉及违纪违法问题线索,及时向本级纪检监察部门移送。
(三)查改并进(6—7月)
边查边改、立行立改、动态销号。建立“红黄蓝”三色预警机制(红色:涉嫌违纪违规移交纪检监察立案查处的问题;黄色:涉嫌资金使用违规限期整改的问题;蓝色:涉嫌政策落实有偏差要纠偏规范的问题),对违规资金限期追缴,对失职人员追责问责。实行“一问题一档案”,逐项制定整改措施,明确责任人和时限,分类采取立行立改、边查边改等方式,逐步推进问题销号。
(四)重点抽查(8—9月)
检验成效、压实责任、形成震慑。县级将按照不低于30%的总体比例,对各乡镇(街道)报送的整改情况进行随机抽查,对问题“零报告”的乡镇实行全覆盖抽查,重点检查资金追缴、工程返工、政策落地等方面的整改实效。在抽查中新发现的问题将作为调度的重要内容。县级工作专班会同县纪委监委牵头组建核查组,不定期对问题整改情况开展抽查复查,对群众投诉集中、整改滞后的乡镇(街道)开展驻点督导或约谈,并会同纪检监察部门,通报典型案例,强化警示作用。县级工作专班要加强督促检查,对问题“零报告”的乡镇(街道)实行全覆盖复查,并于2025年8月20日前向县农业农村局、县财政局报送专项整治阶段性总结报告。
(五)建章立制(9—12月)
各乡镇(街道)、县农业农村、县财政部门要针对共性问题深刻剖析根源,分析风险隐患和易发多发区域领域,找准问题症结,完善相关规章制度,建立健全高标准农田建设、农机购置与应用补贴、乡镇财政资金相关的资金项目管理机制。
(六)总结提升(11—12月)
提炼经验、推广成果、形成闭环。及时总结经验做法、报送典型案例、典型实事,将专项整治工作与清廉罗平建设等工作有机结合、统筹推进、查缺补缺、巩固提升,推动专项整治向常态化监管过渡,确保专项整治取得实效。各乡镇(街道)于12月10日前向县农业农村局、县财政局报送专项整治工作总结。
三、工作要求
(一)强化组织领导。各乡镇(街道)、县农业农村、县财政部门要提高政治站位,高度重视专项整治工作,强化组织领导,明确任务责任,集中精锐力量挂图作战。要细化分解任务目标,压紧压实属地责任和部门监管职责。尽快成立专项整治工作专班,明确1名分管负责同志作为总联络员和各专项组明确1名具体联络员对接专项整治工作,并于2025年5月26日前将名单(附件4)报送至县农业农村局。
(二)强化协同配合。各乡镇(街道)、县农业农村、财政部门要按照专项整治要求,认真履行职能职责,建立“问题、整改”清单,强化跨层级、跨区域统筹联动,形成上下贯通、协同高效的专项整治合力,同频共振协作推进。要主动向党委、政府请示汇报,配齐配强工作力量,建立健全跨部门工作机制,协同解决问题和困难。要加强与纪检监察机关、组织、发改、审计等部门沟通对接,通过定期会商、信息共享、联合调研、线索移交等方式,共同把专项整治工作抓深抓实抓到位。
(三)强化督导调度。建立“双周调度、月分析、季通报”督导机制,县级工作专班每两周调度汇总一次各地整治进度(第一次调度为5月12日,第二次调度为5月23日,后续为每月8日、22日),开展调度到周,各乡镇(街道)专项整治问题清单分别报送县级对口工作组,农田资金组(附件1)、农机补贴组(附件2)、乡镇资金组(附件3),各工作组汇总并经组长审核同意后,报市级对口工作组和县纪委。自6月起,县农业农村、财政部门要开展主要领导包件工作,选定1~2起群众反映强烈、重复投诉的突出问题进行包件办理,办结后再选取新的包件进行“滚动式”办理。有关情况填报《主要领导包件办理情况统计表》(附件4)并报送至综合协调组。县级工作专班每双周对问题整改率未达标的专项组发送预警提醒;每月分析研判各专项组整改情况;每季度通报各专项组整改情况,对整改不力的专项组作出书面说明;连续两次作出书面说明的专项组启动约谈程序,由领导小组组长开展约谈,相关问题线索移交县纪委监委。
(四)严明纪律要求。各乡镇(街道)、县农业农村、县财政部门要扛牢政治责任,严禁虚报、瞒报、漏报,保质保量完成专项整治任务。要严明纪律作风要求,专项整治不得以“留痕管理”名义增设报表台账,坚决防止以专项整治为名层层加码、增加基层负担。要确保排查整改质量,坚决防止虚假整改、表面整改、敷衍整改,坚决防止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严禁以会议落实会议、以文件替代整改。要严格按照有关规定进行宣传报道,加强舆情引导,确保社会稳定。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综合协调组:宋友平,8213253,电子邮箱:***
农田资金组:李燕飞,8213253,电子邮箱:***
农机补贴组:沈立明,8213253,电子邮箱:***
乡镇资金组:万忠恒,8227750,电子邮箱:***
附件:1.罗平县乡村振兴资金使用监管专项整治问题清单(高标准农田建设)
2.罗平县乡村振兴资金使用监管专项整治问题清单(农机购置与应用补贴)
3.罗平县乡村振兴资金使用监管专项整治问题清单(乡镇财政资金)
4.乡镇(街道)联络员
附件1
罗平县乡村振兴资金使用监管专项整治问题清单(高标准农田建设) | ||||||||||||||
填报单位: 填报时间:2025年 月 日 单位:万元 | ||||||||||||||
序号 | 乡镇(街道) | 问题类型 | 问题描述 | 问题金额 | 整改责 | 整改时限 | 整改责 | 整改措施 | 整改情况 | |||||
整改工 | 已整改金额(含正在整改问题已整改金额) | 已完成整改 | 正在整改 | |||||||||||
是否完 | 整改完成时间 | 待整改 | 预计整 | |||||||||||
县级合计 | ||||||||||||||
1 | XX乡 | 1.项目实施管理方面 | X县X年存在立项不合规X亩,涉及违规使用中央和省级资金X万元。 | |||||||||||
填表人及联系方式: 审 核 人 : | ||||||||||||||
备注:金额保留两位小数,各乡镇(街道)、排查情况对口报送至农田资金组,联系人及电话:李燕飞,8213253,电子邮箱:*** | ||||||||||||||
附件2
罗平县乡村振兴资金使用监管专项整治问题清单(农机购置与应用补贴) | ||||||||||||||
填报单位: 填报时间:2025年 月 日 单位:万元 | ||||||||||||||
序号 | 乡镇(街道) | 问题类型 | 问题描述 | 问题金额 | 整改责 | 整改时限 | 整改责 | 整改措施 | 整改情况 | |||||
整改工 | 已整改金额(含正在整改问题已整改金额) | 已完成整改 | 正在整改 | |||||||||||
是否完 | 整改完 | 待整改 | 预计整 | |||||||||||
县级合计 | ||||||||||||||
1 | XX乡 | 1.管理实施方面 | X经销商涉嫌“自卖自买再转卖他人”X机型X台套,金额,涉嫌套取补贴资金X万元。 | |||||||||||
填表人及联系方式: 审核人: | ||||||||||||||
备注:金额保留两位小数,各乡镇(街道)排查情况对口报送至农机补贴组,联系人及电话:沈立明,8213253,电子邮箱:***。 | ||||||||||||||
附件3
罗平县乡村振兴资金使用监管专项整治问题清单(乡镇财政资金) | |||||||||||||||
填报单位: 填报时间:2025年 月 日 单位:万元 | |||||||||||||||
序号 | 乡镇(街道) | 问题类型 | 问题描述 | 问题金额 | 整改责任单位 | 整改时限 | 整改责任人 | 整改措施 | 整改情况 | ||||||
整改工作情况 | 已整改金额(含正在整改问题已整改金额) | 已完成整改 | 正在整改 | ||||||||||||
是否完成整改 | 整改完成时间 | 待整改金额 | 预计整改完成时间 | ||||||||||||
县级合 计 | |||||||||||||||
1 | XX乡 | 1.内控机制建设方面 | 单位变相滥发津补贴,X年X月X日违规发放X万元津补贴,涉及X人。 | ||||||||||||
填表人及联系方式: 审核人: | |||||||||||||||
备注:金额保留两位小数,各乡镇(街道)排查情况对口报送至乡镇资金组,联系人及电话:万忠恒,8227750,电子邮箱:***。 | |||||||||||||||
附件4
乡镇(街道)联络员名单 | |||||
姓名 | 单位 | 职务 | 电话 | 联络员 | 备注 |
XXX乡镇(街道) | 总联络员 | ||||
高标准农田建设领域 | 具体联络员 | ||||
农机购置补贴与应用领域 | 具体联络员 | ||||
乡镇财政资金领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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