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及《食品安全监督抽检和风险监测工作规范》等规定,现将罗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25年第7期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信息公告如下:
本期公布的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产品为:食用农产品,抽检依据:GB 2762-2022《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污染物限量》,GB 2763-202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等标准的要求。抽检项目包括:镉(以Cd计)、毒死蜱、噻虫胺、噻虫嗪、水胺硫磷、氯氟氰菊酯和高效氯氟氰菊酯、联苯菊酯、吡唑醚菌酯等指标,公告不合格样品14批次。
不合格样品涉及的经营单位、产品和不合格指标为:
1.罗平县路琼蔬菜店销售的1批食荚豌豆,吡唑醚菌酯超标。
2.罗平县路琼蔬菜店销售的1批辣椒,噻虫胺超标。
3.罗平县梦江蔬菜批发部销售的1批芹菜,噻虫胺超标。
4.罗平县梦江蔬菜批发部销售的1批姜,镉(以Cd计)超标。
5.罗平县吕焕珍蔬菜销售铺销售的1批尖椒,啶虫脒超标。
6.罗平县洪记果蔬超市(个体工商户)销售的1批沃柑,联苯菊酯超标。
7.罗平县老高蔬菜批发部销售的1批红薯,氯氟氰菊酯和高效氯氟氰菊酯、噻虫嗪超标。
8.罗平县老高蔬菜批发部销售的1批辣椒,噻虫胺超标。
9.罗平县杨艳丽蔬菜铺销售的1批辣椒,镉(以Cd计)超标。
10.罗平县妞妞蔬菜批发部销售的1批红薯,氯氟氰菊酯和高效氯氟氰菊酯、噻虫嗪超标。
11.罗平县小胖蔬菜批发部销售的1批大葱,镉(以Cd计)超标。
12.罗平县丽辉蔬菜批发部销售的1批辣椒,噻虫胺超标。
13.罗平县永芬蔬菜摊销售的1批辣椒,噻虫胺超标。
14.罗平县永芬蔬菜摊销售的1批茄子,镉(以Cd计)超标。
对罗平县省级食用农产品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产品,罗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将责成企业所在地监管部门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的规定,责令生产经营企业及时采取下架、召回等措施,进一步调查处理,查明生产不合格产品的批次、数量和成因,制定整改措施。
附件:食品抽检不合格-2025年7月18日
罗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5年7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