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罗平县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公报(第一号)——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顺利完成

  • 罗平县统计局
  • 2025-07-22 11:29

罗平县统计局

罗平县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5年 7 月22日)

 

根据《全经济普查条例》规定和《国务院关于开展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的通知》(国发〔2022〕22号)、罗平县人民政府关于做好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工作的通知》(政发〔202310号)要求,组织开展了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普查的标准时点为2023年12月31日,普查的时期资料为2023年度,普查对象是我行政区域内从事第二产业和第三产业活动的全部法人单位、产业活动单位和个体经营户。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市普查办的统一部署,在委、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各乡镇(街道)、各部门的共同努力下,经过广大普查人员两年来的艰辛努力以及全范围内普查对象的积极配合,我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全面完成机构组建、宣传动员、人员选聘、方案制定、单位清查、普查登记、数据审核验收、事后质量抽查、汇总评估等各项任务,取得重大成果和显著成效。

一、提高站位,强化组织领导

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工作。县长王玮多次对经济普查工作作出重要指示批示,要求高标准开展经济普查,高质量做好经济普查。县政府将开展好第次全国经济普查写入2022年、2023年县人民政府工作报告,列入2023综合督查事项。20234月,县政府成立了由县长王玮担任组长的第次全国经济普查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县统计局,由31个部门组成。按照“全国统一领导、部门分工协作、地方分级负责、各方共同参与”的组织实施原则,全县乡(镇、街道)和相关部门均建立普查机构,为普查工作开展提供了坚实的组织保障。为落实工作责任,确保普查顺利开展

全县各级人民政府、参与普查工作的相关部门对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工作高度重视,全面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实施,做到人员到位、措施到位、经费到位。参与普查工作的相关部门积极主动履职,充分发挥各自职能,提供多方保障,确保了普查的顺利实施。

二、多措并举,科学规范实施

罗平县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严格执行《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方案》,始终以提高普查数据质量为核心,加强工作统筹调度,采用科学方法,解决各行业、各街道)普查数据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高效规范有序推进全县经济普查工作。一是借鉴历次普查经验,着力提高普查的科学性、规范性。二是不折不扣的贯彻执行国家方案、标准、流程。三是借鉴学习其他县先进经验,结合我县实际,指导普查工作。四是督导解决普查薄弱环节,确保全县普查整体进程。五是认真好普查试点,总结积累经验,科学推动全县普查。六是狠抓普查员学习培训,夯实普查基础。七是好普查宣传,努力做到家喻户晓。八是打好“地毯式”单位清查战役,奠定普查登记坚实基础。九是依法依规开展普查登记,客观真实反映罗平实际。十是抓牢数据审核检查,强化数据质量。通过采取科学的普查方式方法,圆满完成普查“单位搞全、行业搞清、总量搞准”的总体目标。

依法普查树牢法纪意识

全县各级普查机构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全国经济普查条例》和《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方案》,严格履行独立普查、独立报告职责,依法保护普查对象资料。一是加强依法普查宣传。通过发放告知书、网站、微信、手机短信、电子显示屏等多种信息载体向广大普查员和普查对象宣传依法普查。二是加强依法普查培训。针对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县经普办培训乡镇普查办、指导员、普查员535人。三是开展执法检查。建立健全普查数据质量追溯和问责机制,及时将经济普查对象纳入“双随机、一公开”执法检查范围,公布统计违法举报方式,依法依规受理、办理经济普查违法举报线索。四是配合国家、执法检查,严格落实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责任制。对国家曝光的统计违法事实,举一反三、及时整改,坚决纠正统计违法行为和失实数据,确保全县经济普查数据真实可靠。

四、攻坚克难,全面摸清家底

为减轻调查对象负担,提高工作效率,大力深化部门参与力度。在清查和普查阶段,积极利用国和省、市、县级部门行政记录、业务资料和国务院经普办推送的部门信息,收集、整理了市监、农业农村、税务、编办、民政、司法、财政、人行、应急、交通运输等10个部门的单位名录信息6.78万条,通过比对、合并、排重后生成普查底册单位信息0.9万条个体户底册48448条。全面提高普查数据采集信息化水平,扩大联网直报单位范围,全面使用平台和手持移动终端(PAD)采集数据,广泛应用行业代码自动识别赋码技术,普查数据生产全过程实行电子化、网络化,大大提高了数据采集处理效率。普查登记企业单位4000个,机关事业单位319个,民办非企业单位126个,抽样个体户4867个,固定资产投资上报法人单位185个,开展投入产出调查单位9个。

五、全程把控,确保数据质量

罗平县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实行全过程数据质量控制。县乡普查机构狠抓源头数据质量,实时监控单位清查和普查登记2个阶段的数据采集、上报,加强入户数据核实与业务指导,开展源头数据自查与抽查,坚持多级联动审核,及时消除差错,确保普查数据真实可靠。为检验各地普查工作成效和普查数据质量,罗平县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开展了事后质量检查。一是精心组织全县普查数据事后质量检查。严格执行国家事后质量检查方案,采用国家统一数据检查程序和采集设备,检查数据直报国家数据处理平台。加强对部分乡镇(街道)的数据检查力度,全县共检查了4个普查小区,1777个法人和产业活动单位(其中一套表单位53个),132个个体经营户(含规模以上个体经营户)。二是配合市经普办开展对4普查小区的事后质量抽查工作。我县数据检查和市经普办数据抽查均采用了“重新调查式”的方式,取代以往将普查登记数据作为参考的“回访式”,检查和抽查结果更为客观、准确。曲靖市经普办反馈的事后质量抽查主要结果表明,罗平县普查数据质量符合控制标准,普查成果有效。

总体来看,我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方案设计和组织实施科学规范有序,普查全过程公开透明,全面摸清了我第二产业和第三产业家底,普查主要数据较好反映五年来我经济社会发展的实际情况,达到了预期目标。普查结果显示,2023年末,全共有从事第二产业和第三产业活动的法人单位6495个,与2018年末(2018年是第四次全县经济普查年份,下同)相比,增长106.72%,从业人员73352人,增长45.73%;个体经营户55795个,从业人员111056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