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初步审定,我中心拟对下列涉及继承的不动产权利予以登记,根据《不动产登记操作规范(试行)》条例的规定,现予公示。如有异议,请自本公示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2025年09月18日之前)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我中心。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我中心将予以登记。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罗平县万峰路2号联系方式:0874–8268120
序 号 | 继承人
| 被继承人 | 不动产权利类型 | 不动产坐落 | 不动产单元号 | 不动产面积(㎡) | 用途 | 备 注 |
1 | 蔡朝金 | 蔡登荣訾红芬 | 土地/房屋 | 罗平县万达路139-47号(水电十四局基地C4幢1单元2楼*号) | 530324107005GB00188F00040007 | 19.17/58.07 | 城镇住宅用地/住宅 | 继承 |
公示单位:罗平县自然资源局
公示时间:2025年08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