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我机构无法收回下列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三条的规定,现公告作废。
序 号 | 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号 | 权利人 | 不动产权 利类型 | 不动产单元号 | 不动产坐落 | 备注 |
1 | 云(2023)罗平县不动产权第0003212号 | 陆家春 | 土地/房屋 | 530324107009GB00091F00080156 | 罗平县鲁布革大道东段金色锦苑小区8幢3单元1**2号 | 遗失 |
2 | 云(2024)罗平县不动产权第0007505号 | 申恩波 | 土地/房屋 | 530324107002GB02250F00010208 | 罗平县九龙大道169号福居名苑商住楼1幢2**6号 | 遗失 |
公告单位:罗平县自然资源局
2025年08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