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共曲靖市委办公室 曲靖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第二轮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整改方案><第二轮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交办投诉举报问题整改方案>的通知》(曲办字〔2024〕19号)《中共罗平县委办公室 罗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第二轮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整改方案><第二轮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交办投诉举报问题整改方案>的通知》(罗办字〔2024〕3号)要求,关于2023年第二轮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关于土壤环境保护修复任务重的问题,已对照方案整改完成,达到整改验收销号条件,现公示如下:
一、环境问题描述
省市编号:69-60。
环境问题:土壤环境保护修复任务重。
督察反馈指出:土壤中重金属背景值偏高,安全利用类、
严格管控类面积全省最大,分别占全省的 30%、43%,重点行业企业用地调查优先管理地块数量多,共纳入优先管控名录地块38 个,其中,在产企业 20 个、关闭搬迁企业 18 个,占全省16%;建设用地高、中风险地块比例占总地块数(196 个)的96%。
二、整改措施及时限
整改时限:2025 年 11 月 30 日前
整改措施:一是持续推进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以农艺调控类措施为主,结合土壤改良类、生物类、综合类技术等开展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加强严格管控类耕地用途管理,落实种植结构调整、休耕等措施,依法划定特定农产品严格管控区。二是加强耕地分类管理。持续开展受污染耕地农用地及其农产品长期跟踪监测,2025 年 11 月 30 日前,利用农产品监测结果动态调整耕地类别,科学划分全县受污染耕地面积及分布。三是开展建设用地地块信息核查,查明在产状况、行业类别情况,建立地块档案清单。四是加强高、中风险地块管控。对在产企业涉及地块,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和《云南省土壤污染防治条例》要求,纳入《云南省土壤污染重点监管单位名录》并动态更新,督促企业按照有关规定开展有毒有害物质排放控制、土壤污染隐患排查、土壤自行监测、排污许可管理、土壤、地下水环境等调查;对非在产企业地块,积极包装土壤污染风险评估、风险管控或治理修复污染防治等项目,争取 2025 年 11 月 30 日前进入中央或省级专项资金项目库。
三、整改情况
一是持续推进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2024年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任务面积200364亩,已完成200364亩。2025年上半年,安全利用类耕地已采取措施12.8万亩,严格管控类耕地1.8万亩。逐步推进耕地土壤污染成因排查工作,编制《曲靖市罗平县耕地土壤重金属污染成因排查项目实施方案》并上报争取上级资金。
二是加强耕地污染源头防控。深入开展农用地土壤镉等重金属污染源头防治行动。编制《罗平涉镉冶炼行业典型污灌区农用地安全利用试点示范项目》,采用目前国内外较为成熟的安全利用技术,对罗平县人民政府九龙街道办事处和腊山街道3900亩镉等重金属超标的污染农田开展安全利用工作,目前已完成核心区和推广区所有作物种植,正在开展效果评估。
三是开展建设用地地块信息核查,督促用途变更为“一住两公”的地块开展土壤污染状况调查。
四是加强重点监管单位土壤污染风险防控。罗平县目前有1家在产企业纳入《云南省土壤污染重点监管单位名录》并动态更新即云南罗平锌电股份有限公司,已按照有关规定开展有毒有害物质排放控制、土壤污染隐患排查、土壤自行监测、排污许可管理、土壤、地下水环境等调查。完成阿岗金福焦化厂地块风险管控。
在上级部门的督导指导和县级部门的协同工作下,该督察反馈问题已严格按照整改方案要求完成整改,取得明显实效,达到整改验收销号条件。
曲靖市生态环境局罗平分局
2025年9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