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罗平县人民政府
关于罗平县2024年地方财政决算情况的报告
——2025年9月10日在罗平县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
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二次会议上
罗平县财政局局长 陈亚斌
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
受县人民政府委托,现将市财政局审核批复的2024年全县财政决算情况报告如下。
一、全县地方财政决算情况
(一)辖区内财政总收入完成情况。2024年,全县辖区内财政总收入完成135,146万元,比上年同期完成160,932万元减少25,786万元,下降16.02%。辖区内财政总收入与向县十八届人大四次会议报告的执行数无变化。
(二)一般公共预算收支决算情况。2024年县级一般公共预算收入77,51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97,660万元的79.4%,完成预算调整76,500万元的101.3%,比上年同期完成93,903万元减少16,390万元,下降17.5%。其中,税收收入完成56,34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60,475万元的93.2%,完成预算调整56,950万元的98.9%,比上年同期50,887万元增加5,455万元,增长10.7%,占一般公共预算收入的72.7%;非税收入完成21,17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37,185万元的56.9%,完成预算调整19,550万元的108.3%,比上年同期完成43,016万元减少21,845万元,下降50.8%,占一般公共预算收入的27.3%,比上年占比45.8%下降18.5个百分点。上级转移性补助收入278,185万元,比上年304,430万元减少26,245万元,下降8.6%,其中,返还性补助收入1,513万元,比上年1,033万元增加480万元,增长46.5%;一般性转移支付补助收入244,769万元,比上年267,101减少22,332万元,下降8.4%;专项转移支付补助收入31,903万元,比上年36,296万元减少4,393万元,下降12.1%。上年结转支出收入16,055万元(高标准农田建设增发国债资金补助结转)。调入资金10,465万元,比上年6,739万元增加3,726万元,增长55.3%,其中从政府性基金预算调入1,964万元,从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调入23万元,企业用地从县外购买土地指标缴库调入5,001万元,能源局项目结余资金调入3,477万元。地方政府一般债券转贷收入19,400万元,比上年74,919万元减少55,519万元,下降74.1%。收入总计401,618万元,比上年480,604万元减少78,986万元,下降16.4%。
全县一般公共预算支出353,26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393,922万元的89.7%,完成预算调整351,018万元的100.6%,比上年371,900万元减少18,632万元,下降5%;上解上级支出15,614万元,比上年15,390万元增加224万元,增长1.5%;调出到政府性基金预算5,118万元;地方政府一般债务还本支出21,540万元,其中,县级财力安排还本支出2,140万元、转贷再融资一般债券还本19,400万元;补充预算稳定调节基金1,013万元;企业用地购买县外土地指标调剂转移性支出5,001万元;支出总计401,554万元。收支相抵,年终结转下年64万元按规定用途使用(主要是增发国债项目高标准农田建设省级配套资金结转)。
与向县十八届人大四次会议报告的执行数相比,全县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和支出无变化;收入总计决算数401,618万元比执行数395,346万元增加6,272万元,主要是结算整理期间上级转移支付收入增加1,459万元,调入资金增加4,813万元;支出总计决算数401,554万元比执行数395,346万元增加6,208万元,主要是结算整理期间上解上级支出增加224万元,地方政府一般债务还本支出增加1,000万元,企业用地购买县外土地指标调剂转移性支出增加5,001万元,补充预算稳定调节基金增加1,013万元,小计增加7,238万元,调出到政府性基金预算减少1,030万元,净增加6,208万元;年终结转增加64万元。
(三)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决算情况。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19,31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36,450万元的53%(主要是专项债务对应项目利息收入仅完成8,393万元,为年初预算16,000万元的52.5%),完成预算调整18,129万元的106.6%,比上年28,292万元减少8,973万元,下降31.7%。转移性补助收入17,206万元,比上年6,309万元增加10,897万元(主要是新增排涝防洪项目超长期特别国债7,500万元),增长172.7%。上年结转结余收入2,509万元。从一般公共预算调入5,118万元。专项债券转贷收入101,001万元,比上年169,400万元减少68,399万元,下降40.4%。收入总计145,153万元。
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47,41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25,778万元的183.9%,完成预算调整45,196万元的104.9%,比上年200,547万元减少153,129万元,下降76.4%;上解上级支出402万元;调出资金到一般公共预算1,964万元;地方政府专项债务还本支出84,061万元,其中,县本级财力安排还本350万元、转贷再融资专项债券还本83,711万元;支出总计133,845万元。收支相抵,年终结转下年11,308万元按规定用途使用。
与向县十八届人大四次会议报告的执行数相比,全县政府性基金收入和支出无变化;收入总计决算数145,153万元比执行数146,175万元减少1,022万元,主要是结算整理期间调入资金减少1,030万元,上年结转结余收入增加8万元;支出总计决算数133,845万元比执行数146,175万元减少12,330万元,主要是结算整理期间执行数的年终结余结转12,431万元不应列入支出,上解上级支出增加294万元,调出资金减少193万元;年终结转增加11,308万元。
(四)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支决算情况。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县级未实现收入,年初预算200万元(企业利润收入100万元、国有独资企业产权转让收入100万元),预算调整为零;上级补助收入52万元,比上年23万元增加29万元,增长126.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2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223万元的13%,完成预算调整52万元的55.5%,比上年22万元增加7万元,增长31.8%;调出到一般公共预算23万元;支出合计52万元,收支相抵,年终结余结转为零。
与向县十八届人大四次会议报告的执行数相比,全县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和支出及年终结余结转均无变化。
(五)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收支决算情况。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金和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收入56,76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25,700万元的220.9%,完成预算调整38,102万元的149%,比上年36,128万元增加20,640万元,增长57.1%。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金和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支出44,93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49,000万元的91.7%,完成预算调整48,589万元的92.5%,比上年39,856万元增加5,083万元,增长12.8%。收支相抵,本年收支结余11,829万元,加上上年滚存结余84,693万元,年末滚存结余96,522万元(其中,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滚存结余70,806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滚存结余25,716万元)。
与向县十八届人大四次会议报告的执行数相比,全县社会保险基金收入56,768万元比执行数140,561万元减少83,793万元、支出44,939万元比执行数140,561万元减少95,622万元,主要是省、市统筹的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金、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基金、工伤保险基金、失业保险基金5种社会保险基金收支,县级决算数不再填报。
(六)地方政府债务情况。2024年,全县转贷地方政府债券120,401万元,其中,再融资一般债券19,400万元、新增专项债券17,290万元、再融资专项债券83,711万元,余额增加120,401万元;全年偿还地方政府债务本金105,601万元,其中,偿还法定债务本金24,040万元,偿还隐性债务本金81,561万元,不涉及法定债务本金变化,因此法定债务余额净增加96,361万元。2024年末,全县法定债务余额681,540万元(一般债务余额159,639万元,专项债务余额521,901万元),严格控制在市级下达限额686,171万元以内(一般债务限额163,420万元,专项债务限额522,751万元),占市级下达限额的99.3%。从债务期限看,3年以内到期债务89,220万元,占比13.1%;4~5年到期债务57,369万元,占比8.4%;5年以后到期债务53,4951万元,占比78.5%。
(七)预算稳定调节基金、预备费的安排及动支情况。2024年预算稳定调节基金年初余额为零,当年安排1,013万元,当年未动用预算稳定调节基金,年末余额1,013万元。年初预算安排预备费5,000万元,在预算执行中调剂安排用于县委、县政府急需解决的事项和化解历年欠拨资金。
(八)其他报告事项
1.“三公”经费增减情况。2024年全县“三公”经费支出640.5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1,517万元的42.2%,比上年同期912.03万元下降29.8%。其中:公务用车运行维护和购置519.9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1,146万元的45.4%,比上年同期695.31万元下降25.2%;公务接待费120.6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371万元的32.5%,比上年同期216.72万元下降44.3%;因公出国(境)费没有发生支出、年初没有预算。
2.结转资金使用情况。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结转16,055万元,主要是当年新增国债资金安排的高标准农田建设补助资金结转,2024年已全部安排支出;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结转2,509万元,2024年安排支出1,409万元,抗疫特别国债全区域城乡供调水一体化项目1,100万元结转2025年继续使用。
3.审计查出问题及整改情况
2024年财政收支预算执行审计反馈问题情况。经县审计局审计,2024年财政收支预算执行存在问题6个。一是罗平县财政局未明确147个公益一类、二类事业单位(不含参公管理)经费保障方式;二是罗平县财政局对三级绩效指标中的共性指标审核不严;三是罗平县财政局部分指标10,887.9万元未拨付;四是阿岗镇人民政府多计阿岗镇境内损毁道路修复工程结算款29.29万元;五是阿岗镇人民政府实施的阿岗境内损毁道路修复工程未在合同约定也未收取质量保证金;六是罗平县财政局将专项资金用于平衡预算,涉及金额810.59万元。针对审计反馈问题,县人民政府高度重视,及时责令县财政局牵头负责,结合工作实际,制定整改方案,明确整改时限,确保审计反馈问题整改清零。
2024年罗平县地方政府债务管理审计反馈问题情况。经县审计局审计,2024年罗平县地方政府债务管理情况审计反馈“2024年罗平县南区冷链物流”专项债券项目资本金单位自筹部分筹集不到位、项目未开工建设、专债资金产生的利息未缴库。“专债资金产生的利息未缴库”已完成整改,另外两个问题已督促有关部门制定整改方案和资金筹集计划,加快完成项目建设前期工作,尽早开工建设。
2024年全县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社会保险基金预算的预算数、决算数及其对比分析,详见决算草案。
二、2024年贯彻落实财政政策情况
(一)着力抓收支、保平衡。一是加强分析研判,做到应收尽收。2024年,面对愈发严峻的收支形势,全县财税部门和各执收部门通力协作,加强重点税源、重点企业管控,做到应收尽收。受整体经济运行恢复缓慢、减税降费、增值税留抵退税政策、耕地占补平衡收入不可持续等因素影响,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未能完成年初预算目标。税收收入完成年初预算60,475万元的93.2%,非税收入大幅下滑,全县非税收入完成21,17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56.9%。二是积极向上争取资金,不断缓解地方财政压力。累计争取上级专项转移支付补助49,109万元,争取94,251万元专项用于置换平台公司政府隐性债务。三是持续惠民生、保重点。坚持保障和改善民生,统筹财力支持教育、卫生、社会保障等民生事业,2024年,全县重点民生支出287,603万元,同比增长2.6%。四是不折不扣落实过“紧日子”要求,从严控制一般性支出。压减一般性支出和非刚性支出19,200万元,全县“三公”经费支出637.0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42%,同比下降29.95%。五是加大资金统筹力度,推进各类欠拨缓拨资金整改。加快推进各级巡视巡察审计督查检查反馈问题整改工作,完成问题整改13个,累计整改历年欠拨专款14,424万元。六是持续惠企业、稳增长。共筹集资金8,722万元支持全县各类产业健康发展。
(二)全力防风险、守底线。一是落实落细“三保”在财政支出中的优先顺序,切实做好“三保”保障工作。2024年全县“三保”支出238,699万元,其中,“保基本民生”61,736万元,“保工资”173,523万元,“保运转”3,440万元。二是积极争取化债专项资金115,801万元,有效缓解政府隐性债务化解压力,降低债务付息成本。三是配合抓好金融领域风险防范。加大非法集资打击力度,严厉打击非法金融活动。督促引导金融机构持续做好不良贷款风险防范化解,全县不良贷款余额28,357.94万元,不良率1.48%,同比减少4,722.51万元,下降14.28%。
(三)持续抓改革、强管理。一是推进国有企业整合重组,制定出台《罗平县国有企业改革重组实施方案》《罗平县县属国有企业管理办法》等制度办法,不断完善国有资产监督管理体系,进一步优化完善股权架构体系,全县国有企业管理层级控制在3层以内,企业产权层级压缩在4级以内。二是深化财政管理机制改革,不断提高财政管理水平。深入推进预算管理业务一体化和零基预算改革,统一规范财政预算管理业务,强化预算约束,提高资金使用效益。三是加强行政事业单位资产管理,提高资产配置效率。制定印发了《罗平县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实施办法》《罗平县行政事业单位经营性资产经营权转让实施方案》,实现国有资产由“分散粗放”向“集约高效”管理转变。
(四)持续强监督、保安全。常态化开展监督检查,牢牢守住资金安全底线。一是组织开展行政事业单位财务管理培训,持续提升财务人员会计管理水平。二是开展财政资金监管“清源行动”,强化从源头到末梢的监督,对全县58家县直部门和13个乡镇(街道)开展重点复查,发现问题14个、涉及资金5,636.3万元,移交问题线索1个。三是深入开展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集中整治,开展违规向村集体资金借款问题专项整治和惠民惠农财政补贴资金“一卡通”问题专项整治“回头看”,发现问题140个、涉及资金896.29万元,督促整改126个、涉及资金396.93万元,移交问题线索6条。四是严肃财经秩序,持续推进“三公”经费检查发现问题整改。督促各预算单位抓好整改工作,累计清退资金53.98万元,完善各类审批手续5831笔,调整更正账务处理911笔。
三、存在的困难和问题
一是财政收入质量不高,收支矛盾异常突出。县级财政收入结构不优,真正形成县级可统筹的财力少。县级财政所需要安排的债务还本付息、教育、医疗卫生、社会保障等资金都形成支出缺口,导致当年部分专款未全额拨付,刚性支出增长迅猛,财政收支矛盾突出。二是财政自给率偏低,“三保”保障缺口大。2024年罗平县财政自给率为21.94%;地方可用财力360,556万元,人均可用财力5,387.87元,位居全省县(市、区)第125位,“三保”保障困难,缺口43,279万元。三是绩效管理机制不完善,结果运用不充分。绩效管理约束机制不全,部门预算绩效管理的积极主动性难以有效发挥,财政资金使用效率有待进一步提高。四是全县债务总量大,财政可持续发展面临较大压力,部分专债项目没有及时形成实物工作量且收入不及预期,截至2024年12月31日,项目单位共欠缴专项债券利息4,596.51万元,最后均由财政垫缴,偿债压力大。
四、下步工作打算
一是进一步提高预算编制的科学性和完整性,严格预算编制管理。严格按人大批准的预算执行,切实提高预算执行率,严禁无预算或超预算安排支出;加强财会监督,严肃财经纪律,规范使用各类资金,确保资金运行和使用安全高效。二是努力拓宽增收渠道,增强财政保障能力。建立健全财源培育机制,把发展重点产业、实体经济作为财源体系建设的重要抓手,培植涵养财源;依法依规组织收入,建立健全“协税护税”机制,确保税收应收尽收;全面盘清各单位闲置资产,对全县煤矿、非煤矿山及房地产行业进行研判,及时了解掌握行业内相关企业经营情况及非税收入征缴情况,积极争取将罗平纳入基础设施配套费收取城市名单;密切关注上级政策导向和资金投向,加大向上汇报衔接力度,做大可用财力“蛋糕”。三是优化支出结构。在兜牢“三保”底线,有序推进债务化解的前提下,积极调整财政支出结构,合理安排项目支出预算,尽力保障重点领域、重点产业、重点项目建设支出;树牢“长期过紧日子”思想,持续压减一般性支出,分轻重缓急逐步解决历年欠拨的各项专款;加强绩效管理,着力提高财政资源配置效率和使用效益。四是加强政府债务管理,切实防范化解风险。规范政府举债融资行为,严格落实债务限额管理,正确处理好债务规模与偿债能力之间的关系;持续规范政府投资项目决策和立项,严禁新增隐性债务;抢抓政策“窗口期”,用足用好各类化债政策,不断优化债务结构,认真落实化债计划,按时偿还债务本息,维护政府信用;做实做细专债项目前期工作,加快项目建设进度,尽早形成有效投资和实物工作量,提升建成项目运行质效,提高偿债能力;完善政府债务风险监测和管控机制,建立同高质量发展相适应的政府债务管理机制,牢牢守住不发生区域性系统性风险底线。
以上报告,请予审议。
附件:
4.罗平县2024年决算公开“三公”经费支出及预算执行变动情况说明资料.pdf
监督索引号530324031000111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