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罗平县自然资源局关于2021年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历史遗留废弃露天矿山修复工作严重滞后问题整改完成情况公示

  • 罗平县自然资源局
  • 2025-09-23 10:25

根据中共曲靖市委办公室 曲靖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曲靖市贯彻落实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报告整改方案》的通知曲办发(〔2021〕22号)中共罗平县委办公室 罗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罗平县贯彻落实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报告整改方案》的通知(罗办发〔202173号)要求,2021年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历史遗留废弃露天矿山修复工作严重滞后的问题,已对照方案整改完成,达到整改验收销号条件,现公示如下:

一、环境问题描述 

问题编号省级编号50-47、市级编号22-20

环境问题:历史遗留废弃露天矿山修复工作严重滞后

督察反馈指出:云南省现有历史遗留废弃露天矿山约8000座,占损土地面积位居全国前列。其中2016年以来新增980座,未及时修复的近600座,修复工作严重滞后。

二、整改措施及时限

整改时限:2025年年底

整改措施:

1、按照历史遗留废弃露天矿山核查工作统一安排部署,2021年年底前完成摸底核查,进一步摸清矿山底数、空间分布、损毁土地面积和权属、拟修复方向等基本情况。

2、按照“一矿一策”原则,落实切实可行的治理方案,形成上下一致的历史遗留废弃露天矿山信息数据库,建立县级矿山生态修复项目库,为实施矿山生态修复规划、部署项目工程及完善矿山修复政策提供决策支撑。

3、严格按照省级出台的相关技术标准,推进历史遗留废弃露天矿山修复,确保矿山修复坚持自然恢复为主,修复模式选择科学合理,有据可依。

4、分类分批有序推进全县历史遗留废弃露天矿山生态修复。2023 年年底前争取完成县内重点生态区历史遗留废弃露天矿山生态修复任务;2025 年年底前全县历史遗留废弃露天矿山生态修复取得重大进展,未治理矿山数量大幅减少。

、整改情况

1、开展矿山地质环境调查工作。2017年8月,组织开展矿山地质环境调查工作,对辖区内的矿山现状、破坏土地等情况进行摸底调查。2018年3月,根据省厅、市局的安排,进一步完善矿山地质环境调查成果,对上报数据和卫星遥感数据图斑进行全面核实,核实的主要内容为矿山实际数量、生产状态、占用破坏土地情况、已实施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情况等,同时拟定下一步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计划,重点为历史遗留矿山。2021年自然资源部下发罗平县历史遗留废弃露天矿山疑似图斑549个,通过现场核查、举证“三上三下”报自然资源部审核,最终确定我县历史遗留废弃露天矿山图斑213个,面积207.38公顷。

2、开展我县的矿山地质环境恢复和综合治理规划、《历史遗留废弃矿山工作方案》、《罗平县历史遗留矿山生态修复实施方案》及“一矿一策”编制工作。形成上下一致的历史遗留废弃露天矿山信息数据库,建立县级矿山生态修复项目库,为实施矿山生态修复规划、部署项目工程及完善矿山修复政策提供决策支撑。

3、严格按照省级出台的相关技术标准,推进历史遗留废弃露天矿山修复,确保矿山修复坚持自然恢复为主,修复模式选择科学合理,有据可依。

4、分类分批有序推进全县历史遗留废弃露天矿山生态修复。2022年结合2021年的549个图斑核查,自然资源部最终核定我县历史遗留废弃露天矿山213个图斑,面积207.38公顷通过摸底调查、制定三年行动计划、争取资金、引进社会资本、统筹推进等措施,采取自然修复、辅助再生、工程治理、转型利用等方式,全县累计完成历史遗留矿山图斑修复205个,面积194.12公顷,修复面积比例达93.61%,全县历史遗留废弃露天矿山生态修复取得较大进展,未治理矿山数量大幅减少。

在上级部门的督导指导和县级部门的协同工作下,该督察反馈问题已严格按照整改方案要求完成整改,取得明显实效,达到整改验收销号条件。

 

 

罗平县自然资源局

20259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