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罗平县政务服务管理局2024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责
二、基本情况
三、重点工作概述
第二部分 2024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财政拨款“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十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4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责
1.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县有关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制度改革、政务服务、公共资源交易等方面的法律法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
2.负责规范全县行政审批和政务服务行为,建立和完善行政审批和政务服务工作机制,推进行政审批、政务服务标准化建设;负责组织、指导、协调、督促县、乡、村级政务服务体系工作。
3.负责县政务服务中心的建设和管理,负责划转的行政审批、进驻实体大厅的政务服务事项的信息与咨询、审批与收费、管理与协调、投诉与监察;负责对窗口工作人员进行日常管理、教育培训和检查考核。
4.负责管理罗平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指导全县公共资源交易工作;负责拟定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办法和制度,并监督实施。
5.负责对行政审批、公共资源交易及政务服务事项办理的投诉举报的受理、转办和督办工作,配合有关部门查处违法、违规、违纪问题。
6.承担罗平县人民政府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办公室日常工作。
7.完成市政务服务管理局和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基本情况
(一)机构设置情况
罗平县政务服务管理局共设置7个内设机构,包括:办公室、政策法规科、监督管理科、信息技术科、行政审批一科、行政审批二科、行政审批三科,所属单位1个,分别是:
1.罗平县政务服务管理局
(二)决算单位构成情况
纳入罗平县政务服务管理局2024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分别是:
1.罗平县政务服务管理局。
纳入罗平县政务服务管理局2024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与我部门所属单位范围保持一致。
(三)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罗平县政务服务管理局2024年末编制内实有人员42人。包括财政拨款开支经费的:公务员11人,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人员0人,事业管理人员和专业技术人员31人,机关和事业工人0人;经费自理人员0人。
我部门2024年末其他人员20人。包括财政拨款开支经费的人员20人;经费自理人员0人。
年末尚未移交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共计0人(离休0人,退休0人)。年末由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0人(离休0人,退休0人)。
车辆编制1辆,在编实有车辆0辆,超编0辆。
三、重点工作概述
1.推进政务服务事项标准化。一是建立行政权力事项动态调整机制。承接好国务院、省、市下放、取消和调整的行政权力事项,实行县级及下级的行政权力事项目录清单管理,并对外进行公布,做到“清单之外无审批”。产业园区赋权事项24项;调整收回赋予乡镇(街道)部分县级行政职权共46项。调整后,县级保留实施的行政权力事项1510项,乡级保留实施的行政权力事项182项,村级保留实施的行政权力事项45项。二是实行行政许可事项清单管理。全面梳理行政许可事项241项,并向社会公布实施。三是编制政务服务事项实施清单。按照“五级十九同”标准,补充、完善政务服务事项本地化全要素,县级1510项、乡级94项、村级45项政务服务事项上线运行。
2.推进政务服务规范化。一是规范审批服务行为。严格按照云南政务服务网统一发布的办事指南提供办事服务,未出现额外增加或变相增加办理环节和申请材料等情况。二是推行“综合办件”。按照“一窗受理、集成服务”模式,持续优化“前台综合受理、后台分类审批、综合窗口出件”模式。目前,县政务服务中心共办理各类政务服务事项10443件;三是严格落实政务服务“好差评”制度。目前,全县36个县直部门、13个乡(镇、街道)、154个行政村的政务服务事项均接入“好差评”系统。2024年,全县政务服务事项好评率100%,评价总数23451次,评价率达87.84%,好评率100%,差评整改率100%。四是设置“办不成事”反映窗口。在县政务服务中心、乡镇(街道)便民服务中心设置“办不成事”反映窗口。2024年1—12月收到“办不成事”反映事项2件,均积极妥善处理完毕。
3.推进政务服务便利化。一是高位推动“高效办成一件事”。梳理形成26个主题事项清单,承接省、市第二批10个主题事项。截至目前,办理“高效办成一件事”11565件。二是着力推行投资项目“代办制”。受理投资代办项目37个,其中(招商引资项目3个,重点建设项目7个,一般性建设项目28个),代办事项138项,投资概算376,082.83万元。三是着力推行村(社区)代办政务服务。2024年,全县154个村(社区)代办服务事项10795件。
4.营造更加公开透明的公共资源交易环境。一是降低交易成本,促进经济稳进提质。全面推广保函(保险)代替保证金,全面取消政府采购项目投标保证金,有效降低投标人交易成本,推动经济稳定增长。上半年未出现应免交而缴纳、应减未减和减免低于50%的情况。二是认真开展全省工位“大循环”要求。随机从全省综合评标专家库中抽取专家,按照就近原则到当地交易中心进行评标,同时做好客场服务,保障全省工程建设项目顺利交易。2024年以来,交易中心共完成交易项目148项,总预算资金329,023.03万元,总成交327,896.65万元,共节约(增值)资金1,458.17万元。
5.整治形式主义为基层减负。一是将《整治形式主义为基层减负若干规定》列入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内容,对照《若干规定》7个方面 21条措施开展对照检查。通过学习中央、省、市、县通报的为基层减负反面典型案例的情况,举一反三,未发现违反规定情况发生。二是严格落实《罗平县2024年整治形式主义为基层减负重点任务清单》,全面完成任务清单工作任务,确保为基层减负落到实处。三是2020-2023年公务接待无公函、“一函多餐”及不得报销交通补助,涉及资金4,383.00元已退回县财政账户,已按照相关要求整改完毕。四是指尖上的形式主义整治解散工作群3个,保留单位工作群1个和1个政务服务公众号。
第二部分 2024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罗平县政务服务管理局2024年度无政府性基金收入,《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为空表。
罗平县政务服务管理局2024年度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为空表。
第三部分 2024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罗平县政务服务管理局2024年度收入合计6,825,915.14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6,825,664.95元,占总收入的99.99%;无上级补助收入;无事业收入(含教育收费);无经营收入;无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其他收入250.19元,占总收入的0.01%。
与上年相比,收入合计减少610,371.12元,下降了8.21%。其中:财政拨款收入减少610,236.74元,下降8.21%;无上级补助收入;无事业收入;无经营收入;无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其他收入减少134.38元,下降34.94%。主要原因是2023年11月根据组干调字〔2023 〕第 150号文件,黄欣欣(公务员)调出到中共罗平县九龙街道工作委员会工作,与2023年对比工资福利和保险财政拨款收入减少;另外,由于县财政财力紧张,项目预算收入700,000.00元仅拨款492,526.00元,以上人员经费和项目拨款收入的减少导致收入大幅减少。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罗平县政务服务管理局2024年度支出合计6,855,084.09元。其中:基本支出6,362,558.09元,占总支出的92.82%;项目支出492,526.00元,占总支出的7.18%;无上缴上级支出;无经营支出;无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
与上年相比,支出合计减少593,446.72元,下降7.97%。其中:基本支出减少505,215.15元,下降7.36%;项目支出减少88,231.57元,下降15.19%;无上缴上级支出;无经营支出;无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主要原因是2023年11月根据组干调字〔2023 〕第 150号文件,黄欣欣(公务员)调出到中共罗平县九龙街道工作委员会工作,与2023年对比工资福利和保险财政拨款支出减少;另外,由于县财政财力紧张,项目预算支出700,000.00元仅拨付492,526.00元,以上人员经费和项目拨款支出的减少导致单位整体大幅减少。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4年度用于保障罗平县政务服务管理局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6,362,558.09元。其中: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6,105,985.88元,占基本支出的95.97%;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256,572.21元,占基本支出的4.03%。人员经费支出人均98,483.64元;公用经费人均4,138.26元。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4年度用于保障罗平县政务服务管理局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492,526.00元。其中:基本建设类项目支出0.00元。
政务公开审批、免费刻章及审批网络专线项目经费492,526.00元,主要用于商品和服务支出414,523.00元(其中办公费171,254.00元、邮电费47,989.00元、物业管理费12,000.00元、维修维护费40,000.00元、委托业务费143,280.00元);资本性支出77,230.00元(全部为办公设备购置);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773.00元(全部为生活补助)。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罗平县政务服务管理局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6,825,664.95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9.57%。与上年相比减少610,236.74元,下降8.21%,完成年初预算的84.15%。主要原因是县财政财力紧张,养老保险和部分工作经费不能及时拨付,不能形成实际支出,不能全部完成年初预算。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分功能分类科目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5,838,254.06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85.53%,完成年初预算的90.24%。其中201030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行政运行支出5,345,728.06元,主要用于工资福利支出5,023,294.09元、商品和服务支出227,206.97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95,227.00元;2010306一般公共服务支出-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政务公开审批492,526.00元,主要用于商品和服务支出414,523.00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773.00元、资本性支出77,230.00元。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2023年11月根据组干调字〔2023 〕第 150号文件,黄欣欣(公务员)调出到中共罗平县九龙街道工作委员会工作,工资福利和保险财政拨款支出减少;另外由于县财政财力紧张,项目预算支出700,000.00元仅拨付492,526.00元,以上人员经费和项目拨款支出的减少导致单位整体大幅减少。
2.外交(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3.国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4.公共安全(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5.教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6.科学技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405,878.57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5.95%,完成年初预算的40.98%。2080505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347,950.20元,主要用于缴纳职工养老保险;2080506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57,928.37元,主要用于缴纳职工职业年金单位部分;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县财政财力紧张,年初预算的养老保险不能全部支付。
9.卫生健康(类)支出164,896.32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2.42%,完成年初预算的94.69%。其中2101101行政单位医疗47,870.12元,主要用于行政人员医疗保险(包括生育保险和大病保险)缴费支出;2101102事业单位医疗115,209.20元,主要用于事业人员医疗保险(包括生育保险和大病保险)缴费支出;2101199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1,817.00元,主要用于职工大病保险缴费支出。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2023年11月根据组干调字〔2023 〕第 150号文件,黄欣欣(公务员)调出到中共罗平县九龙街道工作委员会工作,由于是年末调出,年初预算中包括调出人员的医疗保险,但缴纳医保时已经调出,缴费金额减少。
10.节能环保(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1.城乡社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2.农林水(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4.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6.金融(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9.住房保障(类)支出416,636.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6.10%,完成年初预算的87.30%。其中2210201住房公积金416,636.00元,主要用于职工住房公积金缴费支出。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2023年11月根据组干调字〔2023 〕第 150号文件,黄欣欣(公务员)调出到中共罗平县九龙街道工作委员会工作,由于是年末调出,年初预算中包括调出人员的公积金,但缴纳公积金时已经调出,故缴费金额减少。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2.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3.其他(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4.债务还本(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5.债务付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6.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总体情况
2024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30,000.00元,决算为91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3.03%;支出决算较上年减少18,386.00元,下降95.28%。主要原因一是响应党和国家的号召厉行节约减少开支,二是县财政财力紧张,部分费用不能及时支付,形成不了实际支出。
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30,000.00元,决算为910.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100.00%,完成年初预算的3.03%。
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较上年增加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较上年增加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较上年增加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较上年减少18,386.00元,下降95.28%;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910.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较上年减少18,386.00元,下降95.28%;国(境)外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较上年增加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30,000.00元,支出决算为91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3.03%,支出决算较上年减少18,386.00元,下降95.28%。主要原因一是响应党和国家的号召厉行节约减少开支,二是县财政财力紧张,部分费用不能及时支付,形成不了实际支出。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30,000.00元,决算为91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3.03%。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一是响应党和国家的号召厉行节约减少开支,二是县财政财力紧张,部分费用不能及时支付,形成不了实际支出。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增加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增加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增加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18,386.00元,下降95.28%,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910.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较上年减少18,386.00元,下降95.28%;国(境)外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减少的主要原因一是响应党和国家的号召厉行节约减少开支,二是县财政财力紧张,部分费用不能及时支付,形成不了实际支出。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实量的具体情况:
1.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次,累计0人次。
2.购置车辆0辆。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0辆。
3.安排国内公务接待3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15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公共资源交易(招投标)产生的接待3批次,15人次。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三)需要说明的事项
不存在需要说明的事项。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罗平县政务服务管理局2024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227,206.97元,比上年减少468,481.40元,下降67.34%,主要原因是县财政财力紧张,部分费用不能及时支付,形成不了实际支出,免费刻章项目由我局统一实施,但一直没有资金支付,从而导致委托业务费支出减少。罗平县政务服务管理局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办公费、印刷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差旅费、接待费、劳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其他交通费等支出。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4年末,罗平县政务服务管理局资产总额25,036,795.73元,其中,流动资产24,653,561.20元,固定资产378,053.41元(净值),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00元,在建工程0.00元,无形资产5,181.12元(净值),其他资产0.00元(净值)(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18,141,314.70元,其中固定资产增加36,209.58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00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0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00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00元。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详见附表)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4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73,672.00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73,672.00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00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19992.00元,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00元。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罗平县政务服务管理局是一个窗口服务单位,下设有政务中心和交易中心,交易中心负责全县的招投标事宜,所有流动资产和流动负债情况不可能预计,两者的增减是根据当年的项目情况而定,而招投标项目又分布在各个单位,无法预算和估计;资产总额25,036,795.73元,其中,流动资产24,653,561.20元(基本为投保保证金银行存款),占总资产的98.47%,流动资产随保证金收退而增减,但不影响单位的正常运行。另外由于县财政财力紧张,资金拨付不到位,形成不了实际支出,导致支出远远大于收入,所以资产和负责的差异率可能会比较大,甚至超过100.00%。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本文中公开的财政拨款“三公”经费相关数据是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及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的相关经费,不含非财政拨款部分。
(四)本文所称财政拨款“三公”经费决算数是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部门决算:各部门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及其履行职能情况编制,反映部门所有预算收支和结余执行结果及绩效等情况的综合性年度报告,是改进部门预算执行以及编制后续年度部门预算的参考和依据。
政务公开审批:指政府部门的审批事项以进驻窗口形式集中在政务服务大厅办理,并在政府门户网站上公示审批结果。
政务服务:指各级政府、各相关部门及事业单位,根据法律法规,为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和个人提供的许可、确认、裁决、奖励、处罚等行政服务。政务服务事项包括行政权力事项和公共服务事项。
行政审批:行政审批是指行政机关(包括有行政审批权的其他组织)根据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出的申请,经过依法审查,采取“批准”“同意”“年检”及发放证照等方式,准予其从事特定活动、认可其资格资质、确认特定民事关系或者特定民事权利能力和行为能力的行为。
监督索引号530324180435011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