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罗平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办公室2024年度部门决算

  • 罗平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办公室
  • 2025-10-11 16:14

监督索引号53032418010101000

罗平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办公室2024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罗平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办公室概况

一、主要职

二、基本情况

三、重点工作概述

第二部分 2024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财政拨款“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十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 2024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表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罗平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办公室概况

一、主要职责

1.对全国、云南省、曲靖市人大下发的法律、法规草案,组织征求意见,并整理修改意见上报;

2.对提交县人民代表大会审议的本辖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草案、预算草案进行审查并提出报告;

3.对计划、预算执行情况进行初审并对计划、预算的部分变更提出审查报告;

4.对县人大常委会讨论、决定的本区政治、经济、教育、科学、文化、卫生、民政、民族工作等重大事项进行调查研究并提出初步意见;

5.对宪法、法律、行政法规和本县制定的法规的执行情况组织视察和检查;

6.对本县经济和社会生活中的重大问题及人民群众普遍关心的“热点”问题组织调查研究、视察和检查;组织人大代表评议县“一府两院”的工作;督促人大代表在县人民代表大会期间办理议案、意见和建议的工作;办理县人大常委会任免范围内的干部任免手续;组织县人大代表的选举和市人大代表的选举;联系县人大代表,组织代表视察、检查和接访选民活动,督促代表视察、检查和接访活动中提出意见、建议的办理工作;

7.联系在罗平工作的全国人大代表及省、市人大代表,协助开展视察活动;负责县人民代表大会、县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等会议的组织和服务工作;负责县人大常委会文件、报告的起草、印发,常委会公报、人大工作简报等的编辑印发和人大工作的宣传报道;受理人民群众的来信来访;负责全国人大和内地省、市、县人大来罗平县参观接待工作。

二、基本情况

(一)机构设置情况

我部门共设置9个内设机构,包括:县人大法制委员会、县人大财政经济委员会、县人大城乡建设与环境资源保护委员会、县人大教育科学文化卫生委员会、县人大民族宗教和外事华侨委员会、县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县人大常委会代表工作委员会、县人大常委会农业农村工作委员会、县人大常委会预算工作委员会。本部门为基层预算单位。

下属单位0个。

(二)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我部门2024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即:罗平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办公室。

纳入我部门2024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与我部门所属单位范围保持一致。

(三)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我部门2024年末编制内实有人员40人。包括财政拨款开支经费的:公务员40人,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人员0人,事业管理人员和专业技术人员0人,机关和事业工人0人;经费自理人员0人。

年末尚未移交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共计0人(离休0人,退休0人)。年末由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34人(离休0人,退休34人)。年末学生0人。年末遗属6人。

车辆编制2辆,在编实有车辆2辆。

三、重点工作概述

(一)强化政治引领,在坚持党的全面领导中体现人大担当。

一年来,常委会始终坚持党的全面领导这一最高政治原则,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坚持党的领导、充分发扬民主、严格依法办事的有机统一,不断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坚持党对人大工作的全面领导。严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严格执行请示报告制度,人大重要会议、重要工作、重大事项等都及时向县委请示报告,确保人大工作始终在县委领导下依法有序进行。积极动员组织县人大常委会机关、人大干部和人大代表围绕县委中心工作,主动融入和服务全县经济社会发展大局。坚决贯彻落实县委决策部署。聚焦县委中心工作,科学谋划和推进监督、决定、任免等工作,确保县委决策部署到哪里,人大工作就跟进到哪里,力量就汇聚到哪里,作用就发挥到哪里。全力抓好基层社会治理、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全国文明城市创建、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创建、招商引资、安全生产、民案防控、林长制、河长制等重点工作的联系指导和督察督导,为推动全县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积极作为。坚持县委决策与人大依法决定相统一。围绕根本性、长远性、全局性的重大问题,及时审议并依法作出决议决定,确保党的主张通过法定程序成为全县人民的共同意志和行动。坚持党管干部原则与人大依法任免相统一,使党组织推荐的人选通过法定程序成为县级国家机关领导人员,确保县委重大部署、人事安排意图顺利实现。

(二)围绕中心大局,在服务高质量发展中发挥人大作用。

常委会始终把服务发展作为第一要务,聚焦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和省市县委工作要求,找准依法履职与服务发展的结合点、切入点,实行正确监督、有效监督、依法监督,寓支持于监督之中,推动“一府一委两院”依法行政、依法监察、公正司法。

紧盯中心任务,全力助推经济高质量发展。密切关注全县经济社会运行态势,带头深入一线,深入企业督导纾困惠企政策落实,为企业排忧解难。始终聚焦高质量发展这个新时代的硬道理,听取审议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报告,组织省市县人大代表深入10余个在建重点项目现场进行视察调查,专题开展项目要素保障调研,督进度、找症结、提建议,全力支持和跟踪监督相关经济发展政策和各项措施落地落实。

聚精会神履职,有效监督计划预算执行。围绕管好人民“钱袋子”,运用预算联网监督系统对全县预算执行情况进行跟踪监督,听取审议财政预算和执行情况报告,依法审议决定预算调整,严格实行全口径预算管理,监督财政部门做到全口径编制、一体化安排,有力推动财政预算支出结构持续优化,促进财政资金提质增效。听取审议政府债务管理情况报告,从体制机制、隐性债务化解、债务资金使用、平台公司转型等方面提出建议,推动形成防范化解隐性债务风险长效机制的长效机制。加强国有资产管理情况监督,督促有关单位压紧压实管理责任、完善管理制度、强化问题整改,推动国有资产保值增值。坚持人大监督和审计监督协同发力,推动建立审计查出问题整改长效机制,跟踪相关部门对7大类64个具体问题的整改落实,有效维护了全县财政经济秩序。

锲而不舍施策,全力回应人民群众关切。深入践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始终牢记“国之大者”,对《云南省土壤污染防治条例》《云南省生物多样性保护条例》贯彻实施情况开展执法检查,对全县基本农田和耕地保护情况开展专题询问,听取审议全县生态环境状况和环境保护目标完成情况报告,提出审议意见和工作建议30余条。常态化开展河(林)长制督察工作,督促相关部门着眼常态长效,注重标本兼治,强化突出问题整改,进一步压实环境监管和治理责任,推进蓝天、碧水、净土保卫战。在对特色优势经济产业发展情况、文化遗产保护传承、基层社会治理等工作进行专题调研的基础上,专题审议乡村振兴工作情况报告,组织县乡人大干部深入乡村开展调查检查和督导协调,全面助力乡村振兴,推动脱贫成效更可持续,振兴基础更加稳固。组织开展加快新型城镇化高质量发展三年行动计划落实、物流业发展和防震减灾工作情况专题调研,组织省市县人大代表集中视察全国文明城市创建成果巩固提升情况,实地察看城乡相关重点项目7个,就“基础设施、公共服务、生态环境、产城融合、社会治理”等方面提出相应意见和建议。组织开展城乡网格化管理服务工作专题调研,团结带领县乡人大干部、人大代表投身党建引领、乡村振兴、命案防控、基层治理等中心工作,在依法履职中扛牢“促一方发展、保一方平安”的政治责任。认真处置群众来信来访,发动代表和群众积极参与平安建设和“五化三治”行动,共建共享平安和谐社会,不断提升人民群众的安全感、获得感和满意度。

(三)筑牢法治保障,在法治罗平建设中展示人大作为。

常委会始终坚持站在民主法治建设第一线,以推进依法行政、深化司法监督、督促法律实施为抓手,秉承法治理念,着眼法定职责,坚持依法监督,不断推动县域治理能力现代化。持续弘扬法治精神。坚持把学习宣传贯彻宪法作为重要职责,推进宪法、民法典学习宣传常态化、制度化,推动全社会尊法学法守法用法,引导全体人民做社会主义法治的忠实崇尚者、自觉遵守者和坚定捍卫者。持续强化政治监督。积极探索全过程人民民主司法监督实践,依法任命人民陪审员73名。组织代表旁听社会关注度高、有一定代表性的案件庭审过程,监督司法案件公平公正裁决,推进司法公开,促进阳光司法。对《征兵工作条例》等4部法律法规的贯彻实施情况开展执法检查,对公益诉讼审判工作、知识产权保护工作开展专题调查,专题审议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累计提出执法检查建议和常委会审议意见34条,并适时跟踪督办,以务实举措确保宪法和法律法规在本行政区域的正确贯彻实施。持续维护法制统一。坚持“有件必备、有备必审、有错必纠”,健全事前介入预警、事后审查纠错和备案审查联动机制,有序推进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全力维护法制统一。

(四)发挥主体作用,在激励代表履职中凝聚人大力量。

坚持人大代表主体地位,持续深化和拓展人大代表工作,不断探索创新代表工作方式方法,坚决支持和保障代表更好履行法定职责,切实发挥代表的参谋助手、监督协助、桥梁纽带和先锋模范作用。

构建片区联组活动机制,激发代表履职新活力。为进一步整合人大代表在闭会期间的履职力量,激发履职活力,提升履职质效,探索推行人大代表片区联组活动。本着“便于联系选民、便于组织活动”的原则,将罗平辖区内的1000多名省、市、县、乡人大代表进行混合编组,组建了132个代表小组,按照地域相邻原则,将10个乡镇所属的代表小组就近整合划分为36个代表活动片区,将城区的3个街道划分为1个活动片区,在闭会期间,以片区为单位,围绕辖区内经济社会发展和群众普遍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聚焦乡村振兴、文旅融合、生态环境、基层社会治理、产业发展等领域,按季度定期轮值开展代表联组活动,有序助推全县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一年来,共组织代表片区联组活动4期,参加代表人数达1200余人次,提出工作意见300余条,助推解决问题100余个,以实际行动践行了“民有所呼、我有所应”的殷殷嘱托。

推进代表活动阵地规范化建设实体化运行,打造代表履职新平台。立足让选民随时“找得到人、说得上话、议得了事”,扎实推进代表履职平台规范化建设。根据省人大关于代表活动阵地的“两个必建”要求和“八有”标准,常委会按照“以点带面强引领、探索创新建机制、以人为本惠民生”的总体思路,牢牢抓实“建、管、用”三个环节,全力构建“连点成线、织线成网、覆盖乡村”的代表“家”“站”“室”阵地网络。一年来,在县人大常委会机关建成“代表之家”1个,乡镇(街道)人大代表工作站13个,村(社区)人大代表联络室119个,专业代表工作站6个,并依托云南省人大代表履职服务平台,与实体阵地同步建成一一对应的线上阵地,实现线上线下阵地全覆盖。代表“家”“站”“室”建成后,县人大常委会机关通过组织辖区的人大代表进“家”、进“站”、进“室”活动,听讲座、听政策解读,进行素质提升;邀请科技人员搞培训、传技术,建言高质量发展;邀请政府部门负责人谈建设、讲政策,有序进行监督问政,将基层民生、社会管理、经济发展与代表工作深度融合,构建了“代表常在、群众常来、实事常办”的履职新常态。

推进代表建议提出高质量和办理高质量,回应人民群众新期盼。紧盯“提、交、办、督、评”等关键环节,着力推动建议成果更好地转化为实际成效。采取代表团和审查组“双审核”,线上线下“两发力”的方式,指导代表提出高质量建议,实行见面交办、书面交办和会议交办,探索推行“首次沟通掌握建议真实意图、再次沟通共商办理举措、三次沟通征求办理满意情况”的多方协调交流机制,不断推进建议提出高质量和办理高质量。县十八届人大三次会议期间,共收到代表建议94件。对于这些建议,常委会采取“重点督办、分工督办、现场督办”的方式,全覆盖开展跟踪督办。督办中,经广泛征求各方意见,将《关于整治广场公园等活动场所娱乐噪音的建议》《关于加大对物业管理公司监管力度的建议》《关于做好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的建议》《关于健全教师流动机制的建议》4件干部群众普遍关注的建议,列为重点建议进行重点督办,年底对重点建议办理落实情况进行逐一检查,并将重点建议的督办检查报告与承办单位的办理情况报告一并双向提交县人大常委会会议审议和测评。通过以上措施,94件建议已全部办结并答复代表,面商率、书面答复率均为100%,解决率为45.74%,较上年的40.43%上升5.31个百分点。

第二部分 2024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罗平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办公室2024年部门决算公开表)

本部门2024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为空表。

本部门2024年度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为空表。

第三部 2024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罗平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办公室2024年度收入合计10,748,905.68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0,748,905.68元,占总收入的100.00%;无上级补助收入;无事业收入(含教育收费);无经营收入;无附属单位上缴收入;无其他收入。

与上年相比,收入合计减少1,143,924.32元,下降9.62%。其中:财政拨款收入减少1,043,924.32元,下降8.85%;无上级补助收入;无事业收入(含教育收费);无经营收入;无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其他收入减少100,000.00元,下降100.00%。主要原因是2024年度在职职工的养老保险金(单位部分)没有按时缴纳,压缩专项经费支出,减少财政拨款收入;2024年度没有其他收入。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罗平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办公室2024年度支出合计10,748,905.68元。其中:基本支出8,002,843.08元,占总支出的74.45%;项目支出2,746,062.60元,占总支出的25.55%;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

与上年相比,支出合计减少1,143,924.32元,下降9.62%。其中:基本支出减少1,364,986.92元,下降14.57%;项目支出增加221,062.60元,增长8.75%;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主要原因是2024年度在职职工的养老保险金(单位部分)没有按时缴纳,2024年度一名职工被开除公职,工资不再发放及养老保险金、职业年金、生育保险金、工伤保险费不再缴纳压缩专项经费支出,减少财政拨款收入;2024年度没有其他收入,也没有支出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4年度用于保障罗平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办公室机关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8,002,843.08元。其中: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7,074,997.69元,占基本支出的88.41%;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927,845.39元,占基本支出的11.59%。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4年度用于保障罗平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办公室机关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2,746,062.60元。其中:基本建设类项目支出0.00元。

1.县、乡代表活动经费、无职代表履职经费1,601,158.60元,主要用于县乡两级人大代表履职的交通和通信补助,无职代表履职的误工补助。

2.年度人大会议经费500,000.00元,主要用于罗平县2024年度人民代表大会召开的相关费用,其中有会场租赁费、参会代表的住宿费、参会代表的伙食费、无职代表参会的误工补助经费、会议材料的印制费。

3.基层人大代表履职能力提升及代表活动专项经费285,600.00元,主要用于市人大代表履职的交通通信补助、专业代表站建设补助、罗平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办公室运转经费。

4.乡镇人大工作经费及人大代表工作站联络室活动经费260,000.00元,主要用于乡镇人大代表履职补助,保障人大代表工作站联络室活动经费

5.人大常委会机关信息化建设及维护经费和财政预算执行监督工作经费99,304.00元,主要用于财政预算执行监督专线网络的网络费、维护费。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罗平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办公室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0,748,905.68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00%。与上年相比减少1,043,924.32元,下降8.85%,完成年初预算的94.97%。主要原因是2024年度在职职工的养老保险金(单位部分)没有按时缴纳,2024年度一名职工被开除公职,工资不再发放及养老保险金、职业年金、生育保险金、工伤保险费不再缴纳压缩专项经费支出,减少财政拨款收入;2024年度没有其他收入,也没有支出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分功能分类科目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8,653,785.24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80.51%,完成年初预算的98.89%,主要用于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差旅费、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等公用经费927,845.39元,占基本支出的11.59%。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2024年度在职职工的养老保险金(单位部分)没有按时缴纳2024年度一名职工被开除公职,工资不再发放及养老保险金、职业年金、生育保险金、工伤保险费不再缴纳其中:201010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人大事务-行政运行支出5,907,722.64元,主要用于工资福利支出;2010104一般公共服务支出--人大事务-人大会议500,000.00元,主要用于商品和服务支出(罗平县人民代表大会费用支出);2010106一般公共服务支出--人大事务-人大监督99,304元,主要用于商品和服务支出—网络费和维护费;2010107一般公共服务支出--人大事务-人大代表履职能力提升285,600.00元,主要用于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费、邮电费;2010108一般公共服务支出--人大事务-代表工作260,000.00元,主要用于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费、印制费;2010199一般公共服务支出--人大事务-其他人大事务支出1,601,158.60元,主要用于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费,兑付县乡两级人大代表通讯和交通补助)。

2.外交(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预算;

3.国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预算;

4.公共安全(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预算;

5.教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预算;

6.科学技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预算;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预算;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1,436,208.87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3.36%,完成年初预算的77.25%,主要用于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离退休人员的工资、生活补助支出;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2024年度一名职工因开除公职,养老保险金、职业年金、生育保险金、工伤保险费不再缴纳

9.卫生健康(类)支出188,444.57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75%,完成年初预算的92.70%主要用于医疗保险费、生育保险缴费和工伤保险缴费等支出;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2024年度一名职工因开除公职,医疗保险费不再缴纳。

10.节能环保(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预算;

11.城乡社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预算;

12.农林水(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预算;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预算;

14.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预算;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预算;

16.金融(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预算;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预算;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预算;

19.住房保障(类)支出470,467.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4.38%,完成年初预算的93.24%主要用于职工住房公积金缴纳支出;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2024年度一名职工因开除公职,住房公积金不再缴纳。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预算;

2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预算;

22.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预算;

23.其他(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预算;

24.债务还本(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预算;

25.债务付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预算;

26.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预算。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总体情况

2024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140,000.00元,决算为45,715.21元,完成年初预算的32.65%;支出决算较上年减少64,088.79元,下降58.37%主要原因是上级部门、纪检部门、审计部门对单位的审计、检查,提出针对性的整改意见和要求,本部门按照提出的整改意见和要求,制定相应的管理制度和整改措施,进一步强化管理,严格执行财务相关法律法规、中央八项规定和罗平县《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降低了接待费等,严格公务用车管理,及时保养维护公车,减少大修。

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80,000.00元,决算为33,263.21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72.76%,完成年初预算的41.58%;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60,000.00元,决算为12,452.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27.24%,完成年初预算的20.75%

因公出国(境)费支出较上年增加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较上年增加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较上年减少46,736.79元,下降58.42%;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较上年减少17,352.00元,下降58.22%;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12,452.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较上年减少7,352.00元,下降58.22%;国(境)外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较上年增加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140,000.00元,支出决算为45,715.21元,完成年初预算的32.65%,支出决算较上年减少64,088.79元,下降58.37%。主要原因是上级部门、纪检部门、审计部门对单位的审计、检查,提出针对性的整改意见和要求,本部门按照提出的整改意见和要求,制定相应的管理制度和整改措施,进一步强化管理,严格执行财务相关法律法规、中央八项规定和罗平县《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降低了接待费等,严格公务用车管理,及时保养维护公车,减少大修。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80,000.00元,决算为33,263.21元,完成年初预算的41.58%;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60,000.00元,决算为12,452.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20.75%。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上级部门、纪监部门、审计部门对单位的审计、检查,提出针对性的整改意见和要求,本部门按照提出的整改意见和要求,制定相应的管理制度和整改措施,进一步强化管理,严格执行财务相关法律法规、中央八项规定和罗平县《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降低了接待费等,严格控制公务用车管理,及时保养维护公车,减少大修。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增加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增加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减少46,736.79元,下降58.42%;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17,352.00元,下降58.22%,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12,452.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较上年减少7,352.00元,下降58.22%;国(境)外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较上年减少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减少的主要原因是上级部门、纪检部门、审计部门对单位的审计、检查,提出针对性的整改意见和要求,本部门按照提出的整改意见和要求,制定相应的管理制度和整改措施,进一步强化管理,严格执行财务相关法律法规、中央八项规定和罗平县《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降低了接待费等,严格公务用车管理,及时保养维护公车,减少大修。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实量的具体情况:

1.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次,累计0人次。

2.购置车辆0辆。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2辆。主要用于人大常委会机关工作调研、检查工作、工作评议、参加上级召开的工作会议及外出考察学习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安排国内公务接待11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126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上级机关工作调研、检查工作、人大常委会机关交流学习发生的接待支出。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三)需要说明的事项

不存在需要说明的事项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罗平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办公室2024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927,845.39元,比上年减少1,496,541.44元,下降61.73%,主要原因是2010102一般行政管理事务支出900,000.00元2024年度因县级财力紧张,没有安排经费支出;2010104人大会议经费500,000.00元2024年度按照财务核实要求,调整到专项工作经费列支。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其他交通费399,150.00元(包含在职职工交通补助)、办公费171,338.90元、差旅费65,778.00元、福利费57,252.00元、邮电费48,636.70元、工会费42,049.68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33,263.21元、劳务费30,440.00元、资本性支出(购置办公设备)17,060.00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17,000.00元、电费15,000.00元、水费12,824.90元、公务接待费12,452.00元、培训费5,600.00元。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4年末,罗平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办公室资产总额500,333.23元,其中,流动资产68,795.81元,固定资产431,537.42元(净值),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00元,在建工程0.00元,无形资产0.00元(净值),其他资产0.00元(净值)(具体内容详见“附表12国有资产使用情况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135,538.31元,其中固定资产减少186,169.27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00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0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00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00元。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4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41,723.21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27,660.00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14,063.21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26,575.00元,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26,575.00元。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13-附表15。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1.2024年县、乡代表活动经费、无职代表履职经费1,601,158.60元,主要用于县乡两级人大代表履职的交通和通信补助,无职代表履职的误工补助。

2.2024年度乡镇人大工作经费及人大代表工作站联络室活动经费260,000.00元,实行报账式支付费用到街道乡镇。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本文中公开的财政拨款“三公”经费相关数据是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及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的相关经费,不含非财政拨款部分。

(四)本文所称财政拨款“三公”经费决算数是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部分 名词解释

部门决算:各部门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及其履行职能情况编制,反映部门所有预算收支和结余执行结果及绩效等情况的综合性年度报告,是改进部门预算执行以及编制后续年度部门预算的参考和依据。

转移支付:以各级政府之间所存在的财政能力差异为基础,以实现各地公共服务水平的均等化为主旨,而实行的一种财政资金转移或财政平衡制度。

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监督索引号53032418010101111

罗平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办公室2024年部门决算公开表20251013102807065.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