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督索引号53032418031201000
罗平县公安局2024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罗平县公安局概况
一、主要职责
二、基本情况
三、重点工作概述
第二部分 2024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财政拨款“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十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4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罗平县公安局概况
一、主要职责
1.负责接报警和指挥处警工作;负责授权的警务指挥及协调工作;负责公安情报信息的收集、汇总和研判工作;负责调查研究和起草重要文件工作;负责机要、通信等工作。
2.负责国内安全保卫、反邪教等工作;负责对维权活动、非政府组织进行调查工作;负责民族、宗教、意识形态领域等方面维护国家安全工作。
3.负责刑事侦查、反恐怖、禁毒、经济犯罪侦查工作;负责刑事科学技术工作;承担县禁毒委员会的日常工作等。
4.负责交通管理工作;承担道路治安巡逻任务。
5.负责治安管理、户政管理、出入境管理等工作;负责车站、码头、广场、街道及校园周边等社会面的巡逻防控工作;负责对公共场所、特种行业的管理,依法对社会上吸毒、嫖娼、赌博等违法活动进行治理;负责突发事件处置工作。
6.负责公安政治工作;负责公安纪检、监察、督察、审计;负责维护民警合法权益工作。
7.负责公安法制、信访工作。
8.负责财务装备、警务保障、科技管理和后勤服务工作。
9.承办罗平县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基本情况
(一)机构设置情况
我单位共设置30个内设机构,包括:十七个职能部门和十三个派出所,分别是:指挥中心、政工室、纪委督察、警务保障室、国内安全保卫大队、刑事侦查大队、治安管理大队、法制大队、禁毒大队、经济犯罪侦查大队、出入境管理大队、巡逻特警大队、网络安全保卫大队、看守所、拘留所、警务站、森林警察大队和罗雄派出所、腊山派出所、大水井派出所、鲁布革派出所、板桥派出所、钟山派出所、旧屋基派出所、长底派出所、九龙派出所、马街派出所、富乐派出所、老厂派出所、阿岗派出所。
所属单位0个。
(二)决算单位构成情况
纳入罗平县公安局2024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即:罗平县公安局。
纳入罗平县公安局2024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与我部门所属单位范围保持一致。
(三)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我部门2024年末编制内实有人员347人。包括财政拨款开支经费的:公务员347人,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人员0人,事业管理人员和专业技术人员0人,机关和事业工人0人;经费自理人员0人。
我部门2024年末其他人员590人。包括财政拨款开支经费的人员590人;经费自理人员0人。
年末尚未移交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共计0人(离休0人,退休0人)。年末由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101人(离休0人,退休101人)。年末遗属36人。
车辆编制82辆,在编实有车辆76辆,超编0辆。
二、重点工作概述
2024年,罗平县公安局围绕县委、县政府中心工作和市公安局确定的重点工作,以“基础建设年”“执行力提升年”为抓手,忠诚履职、担当作为,高水准保安全、促发展、推改革、抓队伍,全县政治社会大局安全稳定。总结如下:
1.严打各类刑事犯罪。深化“县级主战”体系改革,依托合战中心、网战基地,整合刑侦、网侦、图侦等资源,打好主动战、合成战、集群战、歼灭战,共立各类刑事案件1934起、同比下降18.98%,破案1569起、破案率81.13%。
2.严密社会治安管理。聚焦要素管控、风险防范、群众服务,全力营造平安稳定的社会环境。受理治安案件3713件,同比下降15.63%,查结2566件,查结率69.11%,治安拘留1136人。
3.强化道路交通安全。优化“人防”战术,加强劝导员考核管理,实化经费直奖直补,确保违法有人劝、路况有人说、隐患有人排、安全有人管。强化“技防”赋能,在事故突出的普通国省干道、农村地区安装科技管控设备,提高预警预测、科学决策能力。加强“物防”建设。对16所中小学幼儿园交通组织全面优化;完善城区道路交通标志标牌基础设施67处、标线7600米,新建红绿灯2座、安装电子警察12套;在板桥镇安装路灯90余盏、隔离设施1800余米;在临水临崖路段安装护栏3200米、安装提示牌130余块。
4.推进法治公安建设。强化执法监督,加大案件考评,抓好案件审核,为公安中心工作和基层一线执法办案提供服务。
5.提供优质高效服务。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落实便民利民措施,深化“地摊警务”,坚持“六必到”,用好网上网下平台,大力推行错时办、延时办、异地办、掌上办、网上办、自助办、窗口办、下乡办、上门办等办证服务措施便民利民。
第二部分 2024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罗平县公安局2024年部门决算公开表)
本单位2024年度没有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为空表;
本单位2024年度没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为空表。
第三部分 2024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罗平县公安局2024年度收入合计110,234,055.85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08,622,421.69元,占总收入的98.54%;无上级补助收入;无事业收入(含教育收费);无经营收入;无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其他收入1,611,634.16元,占总收入的1.46%。
与上年相比,收入合计减少6,487,350.01元,下降5.56%。其中:财政拨款收入减少6,383,261.17元,下降5.55%;无上级补助收入;无事业收入;无经营收入;无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其他收入减少104,088.84元,下降6.07%。主要原因是2024年财政资金紧张,部分资金未拨付到位。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罗平县公安局2024年度支出合计110,660,825.81元。其中:基本支出101,312,552.06元,占总支出的91.55%;项目支出9,348,273.75元,占总支出的8.45%;无上缴上级支出;无经营支出;无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
与上年相比,支出合计减少4,844,389.45元,下降4.19%。其中:基本支出增加1,981,526.49元,增长1.99%;项目支出减少6,825,915.94元,下降42.20%;无上缴上级支出;无经营支出;无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主要原因是2024年财政资金紧张,部分款项未能及时支付。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4年度用于保障罗平县公安局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101,312,552.06元。其中: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95,637,526.82元,占基本支出的94.40%;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5,675,025.24元,占基本支出的5.60%。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4年度用于保障罗平县公安局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为9,238,273.75元。其中:基本建设类项目支出0.00元。
具体项目开支及开展工作情况:
1.执法办案6,262,273.75元,主要用于积极应对严峻治安形势,大力开展安全宣传,从严整治重点违法行为,不断提升依法科学治理交通的能力,不断提高服务群众的水平,队伍的执法水平不断提升、社会大局稳定有序、治安环境不断优化,以重点工作的突破带动公安工作创新发展,为我县经济建设创造良好的社会环境;
2.其他公安支出2,976,000.00元,主要用于重大安保经费及警务站装备等项目的支出,提升警务站查缉设施配备水平。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罗平县公安局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08,622,421.69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8.16%。与上年相比减少6,383,261.17元,下降5.55%,完成年初预算的84.99%。主要原因是2024年财政资金紧张,部分款项未能及时支付。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分功能分类科目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外交(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3.国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4.公共安全(类)支出95,221,409.91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87.66%,完成年初预算的87.10%。主要用于公安机关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2024年严格执行“过紧日子”要求,大力压减会议费、培训费、差旅费、公务接待费等支出,严控资产购置,取得明显效果。
5.教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6.科学技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7,830,923.5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7.21%,完成年初预算的64.96%。主要用于在职人员和退休人员社会保障以及死亡职工遗属补助;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财政资金紧张,人员养老保险经费未能及时缴纳。
9.卫生健康(类)支出1,417,860.28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31%,完成年初预算的77.21%。主要用于医疗保险缴费支出;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人员变动但相应的人员经费预算未及时调减,导致预算经费大于决算经费。
10.节能环保(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1.城乡社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2.农林水(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4.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6.金融(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9.住房保障(类)支出4,152,228.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3.82%,完成年初预算的90.50%。主要用于住房公积金缴费支出;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人员变动但相应的人员经费预算未及时调减,导致预算经费大于决算经费。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2.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3.其他(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4.债务还本(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5.债务付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6.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总体情况
2024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4,550,000.00元,决算为901,905.61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9.82%;支出决算较上年减少116,898.04元,下降11.47%。主要原因是2024年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大力压缩公务接待费开支。
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3,780,000.00元,决算为893,289.22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99.04%,完成年初预算的23.63%;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770,000.00元,决算为8,616.39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96%,完成年初预算的1.12%,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3.35万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国(境)外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
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较上年增加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较上年增加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较上年减少92,056.43元,下降9.34%;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较上年减少24,841.61元,下降74.25%;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8,616.39元,较上年减少24,841.61元,下降74.25%;国(境)外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较上年增加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4,550,000.00元,支出决算为901,905.61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9.82%,支出决算较上年减少116,898.04元,下降11.47%。主要原因是2024年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大力压缩公务接待费开支。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3,780,000.00元,决算为893,289.22元,完成年初预算的23.63%;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770,000.00元,决算为8,616.39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12%。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2024年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压缩“三公”经费支出。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增加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增加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减少92,056.43元,下降9.34%;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24,841.61元,下降74.25%,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8,616.39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较上年减少24,841.61元,增长/下降74.25%;国(境)外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较上年增加元,上年无此项支出。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减少的主要原因是2024年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大力压缩公务接待费开支。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实物量的具体情况:
1.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次,累计0人次。
2.购置车辆0辆。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76辆。主要用于公安工作发生的公务用车运维支出。
3.安排国内公务接待18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120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公安工作(相关工作,产生的接待批次及人次等)发生的接待支出。
(三)需要说明的事项
不存在需要说明的事项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罗平县公安局2024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5,675,025.24元,比上年增加50,323.07元,增长0.89%,主要原因上年县级财力紧张,上年度公用经费未能及时拨付,在本年度形成支出,致使办公费、水电费等支出较上年增加。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办公费216,601.16元,印刷费157,464.30元,水费98,363.12元,电费613,283.14元,邮电费450.00元,差旅费24,000.00元,维修费88,323.00元,租赁费13,600.00元,培训费30,450.00元,公务接待费2,449.00元,专用材料费62,984.00元,劳务费47,120.00元,委托业务费1,300.00元,工会经费156,684.00元,福利费348,222.00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524,830.12元,其他交通费用3,116,050.00元,专用设备购置90,211.00元,信息网络及软件购置更新54,366.00元,其他交通工具购置费28,274.40元。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4年末,罗平县公安局资产总额144,923,514.16元,其中,流动资产26,009,924.70元,固定资产108,141,930.13元(净值),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00元,在建工程10,425,004.93元,无形资产346,654.40元(净值),其他资产0.00元(净值)(具体内容详见附表12国有资产使用情况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1,044,802.08元,其中固定资产增加15,142,389.68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00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0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00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00元。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详见附表)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4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2,291,981.30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880,129.00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1,411,852.30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2,244,311.30元,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2,219,489.43元。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本单位本年无其他重要事项。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本文中公开的财政拨款“三公”经费相关数据是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及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的相关经费,不含非财政拨款部分。
(四)本文所称财政拨款“三公”经费决算数是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部门决算:各部门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及其履行职能情况编制,反映部门所有预算收支和结余执行结果及绩效等情况的综合性年度报告,是改进部门预算执行以及编制后续年度部门预算的参考和依据。
国库集中支付:指政府财政部门在经办国库业务的银行开设国库单一账户,所有财政收入直接缴入国库单一账户,所有财政支出均由单一账户直接支付到商品或劳务提供者的财政预算管理模式。
转移支付:以各级政府之间所存在的财政能力差异为基础,以实现各地公共服务水平的均等化为主旨,而实行的一种财政资金转移或财政平衡制度。
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监督索引号53032418031201111